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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旅行社各被罚2000元
2012-08-02 16:23:10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8月1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近日潍坊旅游监察支队发布第二期潍坊旅游质量公报。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受理旅游投诉、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并对两家旅行社和1名无证导游进行了罚款的处罚,这也是潍坊近几年来首次对旅游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罚款处罚。
  
  近日潍坊旅游监察支队公布了成立后的第二期旅游质量公报。公报显示,第二季度,市旅游监察支队共接到各类涉旅咨询电话80余次,办理回复12345市长热线、潍坊民声网转来涉旅投诉5起,正式受理旅游投诉4起,其中:立案处理3起,不予立案1起,投诉案件处结率100%,游客满意率100%,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250元。
  
  市旅游监察支队队长刘起告诉记者,根据前期市民提供的投诉举报线索,第二季度,市旅游监察支队共出动旅游执法人员30人次,共检查导游20人次,查处违规旅游企业5家和无证导游l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2家旅行社以及1名无证导游实施了罚款处罚,共罚款5000元。
  
  据介绍,6月份,旅游监察支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对潍坊一家商务酒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这家酒店在没有被评定为三星级酒店的情况下,在前厅使用了三颗星的标志,属于变相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责令这家酒店于7月5日前改正上述行为。此外,第二季度旅游监察支队还对一家旅行社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予以责令改正;对一家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人员,予以责令改正,对逃避检查的无证导游人员罚款1000元;对另外两家旅行社在坊子区开设营业部,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并私自开展旅行社业务,予以责令改正,并各处罚款2000元。
  
  据了解,这是近几年潍坊市今年首次对旅游企业做出行政罚款处罚。潍坊旅游监察支队成立后,在旅游监管力度和处罚手段上较以往有很大突破。
  
  公报显示,从投诉情况看,潍坊旅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拼团,擅自改变行程,引起游客不满;二是个别旅行社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较差,在游客出现意外情况下,不能及时处理;三是个别导游带团经验不足,遇事不能妥善处理,引起游客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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