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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玉陶瓷隔膜用粘结剂及纳米陶瓷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9-11-01 10:13:00   来源: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辰玉陶瓷隔膜用粘结剂及纳米陶瓷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辰玉陶瓷隔膜用粘结剂及纳米陶瓷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二)建设单位: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高栏港大道东南侧
 
  (四)项目概况:辰玉公司新建陶瓷隔膜用粘结剂及纳米陶瓷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28591.97平方米,建筑面积25388.25平方米,总投资 1.6亿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2条高性能锂电池陶瓷隔膜粘结剂生产线及2条纳米陶瓷粉生产线,设计产能为陶瓷隔膜粘结剂28080吨/年,纳米陶瓷粉6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高栏港大道东南侧    
 
  联系人:万工          电话:13676011989
 
  邮箱:95152591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瑞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西   
 
  联系人:马工               电话:0769-85905611
 
  邮箱:gdrxhj@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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