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拦截百度hao123案宣判 被判赔50万
2014-06-18 15:13: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360恶意拦截网民下载安装及使用百度hao123一案进行一审判决。根据法院判定,360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且滥用网民对安全软件的信任,需立刻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50万元。
hao123是百度旗下导航网站,创建于1999年5月,经过10余年发展,已成为亿万用户上网的第一站、中文上网导航第一品牌。2013年初,有网友发现,当下载安装hao123 客户端软件“hao123桌面”时,360安全卫士会弹窗提示,称“hao123桌面”可能误导安装不需要的软件,建议网民不要安装,并设置默认不安装选项。不仅如此,360安全卫士还以各种方式阻止用户将hao123设置为浏览器主页,比如,当用户将浏览器主页设置为hao123时,360全安卫士会频繁弹窗来恐吓用户,并诱导用户将360安全网址导航设为首页并锁定。此外,360安全卫士还会通过“体检”和 “一键恢复”的方式来干扰用户的正常选择。
针对这些行为,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奇虎360告上法庭,要求360停止侵权,在其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书面声明,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此次一中院判决,360恶意拦截网民使用hao123的行为,非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更是滥用了用户对安全软件的信任。
“保护安全一定要用违法的手段吗?360到底是‘保镖’还是‘绑票’?”正如知名互联网评论人洪波所指出,奇虎360这种利用自己的安全优势颠覆行业规则的行为,如果任其发展的话,会成为互联网行业的毒瘤,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广大用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尹志强则指出, “安全软件领域目前没有完善的隐私保护和不正当竞争限制条款,导致这一领域竞争状态乱象丛生。”在众多法律专家和互联网业内人士看来,“作恶”成本太低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据介绍,360十多场官司败诉,其被法院判罚的总金额仅700万,不到其一天收入。这个数据和其打着“保护用户利益”之名而获得的巨额利益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对此尹志强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设立严格的互联网安全软件行业准入制度,禁止屡次进行不正当竞争手段损人利己的企业进入市场,或设立安全软件企业资质标准,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行政处分或予以清退,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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