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大战:详解苹果三星矩形设计风波
2012-08-07 10:06:08 来源:Chinaz 评论:0 点击:
昨天在《苹果拿矩形申请专利?三星吐血反驳》一文中对正在进行的新一轮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庭审进行了报道,当中最为读者关心的是三星提出的“矩形设计”一说,许多网友也在微博中留言,如果苹果真的申请了矩形专利,那势必是整个科技行业的一次倒退。苹果是在用矩形设计进行敲诈吗?实际的真相应该是怎样的呢?雷锋网特地整理了有关矩形设计风波以及苹果三星诉讼案的始末细节,以飨读者。
矩形设计风波
在最近一系列的庭审中,苹果法务人员不走寻常路,在“设计专利”上对三星发起了阻击,而这一领域对大多数律师甚至是专长于知识产权的律师都不大熟悉的。苹果的策略是试图从繁杂的法律条文中跳出来,试图向法庭描述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如何努力抵抗无耻的模仿者的故事;这招确实管用,在苹果和三星相互打出了大量手机模型、内部文件、新报告的牌后,三星不得不拿科幻电影来说事,有网友质疑,下一步动画片会不会成为证据?
很明显,三星被逼急了。三星产品主管KevinPackingham则直接吐槽,认为将圆角矩形外观视为侵权,这是不合情理的。但不管怎么样,双方的交手多少有点偷梁换柱之嫌,甚至我满怀恶意地想,这两家的律师是不是串通好了,尽可能把水搞浑,然后多赚律师费?
首先一点:矩形应该是不能作为一种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虽然没有看到美国对此的相关法律条文,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发明必须具有同一技术领域中具有中等知识的人所不能演绎出的创造性步骤,而且像科学理论、数学方法、植物或动物品种、自然物质的发现、商业方法或医疗方法一般不能获得专利权。苹果申请到的应该是iPhone和iPad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就是说iPhone长得什么样子,而非简单的矩形圆角;
其次,三星律师有偷梁换柱之嫌。苹果的指控是“三星产品看起来像苹果”,而三星却将之曲解为“苹果不让我们用矩形圆角的设计”。但是看看以下来自Theverge评论区的照片,你会发现三星并不只是“矩形圆角”而已,只是因为抓住矩形圆角的设计更容易赢得大众的支持。苹果列举的证据则表明,从Bestbuy网站透露,许多三星平板电脑被退货的原因在于,消费者误认为自己买了苹果iPad。这或许有刁民消费者故意无视商标等差异之嫌,但三星你如果不是故意误导,没事把SmartCase、充电口、外包装和界面弄得那么像苹果、还在展示场所用上AppStore的图标干啥?!
至于苹果为什么专门针对三星,在法律文件中建议三星“正面不应使用矩形、圆角和扁平;显示屏最好是正方形而不是长方形,或者尽可能不要做成矩形”的做法或许多少也于此有关,不过是不是用矩形这事苹果说了不算,或者苹果就是寄希望于碰到一个糊涂法官,万一一不小心认同了这一请求当然最好,就算不行恶心一下三星也好?
再次,这一案件之所以复杂,俄克拉何马大学研究设计专利的法律教授SarahBurstein称,一直以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哪些“观赏方面的实际对象”,过去一般用于家居和照明等传统领域。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这样的案子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不过,苹果法务部门有着“敢为天下先”的传统。
伟大的苹果左后卫:iLegal
早在1982年,苹果发现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FranklinComputer)Ace100计算机芯片所使用的只读代码与该公司的只读代码有着大量相似之处,甚至都包含苹果首席程序员的名字。苹果随即将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告上法庭,但在当时,只有实际的产品才拥有版权,这也是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极力抗辩的一点,但法官最终支持了苹果的立场,将版权保护扩展至计算机代码,这一裁决对于软件行业迅速兴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被评为科技史上十大最重要法律纠纷之一。
这一划时代的胜利也激励着苹果公司将进一步法务部发扬光大,成为捍卫自己权益的有利保障。到了90年代,苹果的律师已经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策略,当中包含着数十个相关商标以及数以千计的专利,为苹果公司的投资组合保驾护航。
此外,相比起其他同行,苹果还更加重视设计专利和外观特色(TradeDress,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外观特色是一个法律术语,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一般指产品区别于与其他产品的不同视觉外观或其包装的艺术特色),这或许与苹果审美眼光极高的创始人乔布斯有关,乔帮主名下有着数以百计的专利,甚至包括苹果公司零售店(AppleStore)的楼梯乔帮主都申请了专利。
苹果对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上的举动可以用“狂热”来形容。例如,其他公司对于不占优势的专利往往会放弃让其失效,而不是花上数千美元维护费保留这些专利,而苹果的做法恰恰相反,据科技博客Patently-O称,苹果从未主动放弃任何一项专利。这使得苹果的各种产品,从最简单的耳机到iPhone、iPad等王牌产品无一例外地充满了各种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这使得苹果同行中显得鹤立鸡群。
如果要说苹果最伟大的产品是什么?相信许多人都会脱口而出:iPhone。没错,iPhone的确配得上“再一次改变世界”的广告词,不过,在iPhone冲锋在前攻城略地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其背后的英雄。iLegal,苹果公司的法务部门,就是我们要说的“幕后英雄”。用一句经典体育台词来解说就是:
iLegal!伟大的苹果左后卫!他又立功了!
苹果三星专利大战回顾
2011年4月15日,苹果发动了针对三星电子的侵权诉讼,称三星电子包括Galaxy系列等移动设备涉嫌抄袭苹果的产品、外型以及UI设计等多项苹果独特的产品技术,三星随即展开回击,于4月21日在3个国家向苹果提出10项诉讼。由于三星与苹果的复杂利益关系,这一系列诉讼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雷锋网根据台湾科技产业资讯室网站资料为读者整理了苹果、三星专利大战的详细信息如下:
禁售令判决:
提起诉讼及涉及专利(点击打开大图):
此外,台湾科技产业资讯室称:“苹果仍旧在慢慢的脱离对三星的过度依赖,所以苹果兴讼意在警告三星,仍未达到撕破脸的阶段,但是,是否打草惊蛇了,反而给三星反击的机会。从三星在短短6天内备妥反击的战书,战场转向美国以外的法院提告,由此可见,三星的态度很明显,不会妥协,必要的话可以马上断绝和苹果的供应链关係。真正重要的阶段,应该是往后苹果的动作。如果苹果再度大规模的反击回去的话,可能代表著三星和苹果不再有合作的机会了。从台湾厂商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个转单的机会,因為三星不做的事情,台湾厂商都有能力做。”
弊大于利?
如果我们回过头去看1982年苹果拿起法律武器指控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并最终使得计算机代码获得版权保护这件事情,毫无疑问,这以诉讼在科技史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不仅优化了社会环境,促进法制规范形成和发挥作用,促使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最终让用户共同享有科技成果。然而除了宏观上的积极作用,其在微观上的反作用也进一步显现:一方面,企业为了生存拼命争夺专利;另一方面,专利又像是一个紧箍咒,牢牢束缚了行业的创新脚步,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专利和版权来成为打压创新小企业的工具。这或许是苹果在三十年前没有想到的。
另一根据普华永道的调查则表明,从1991年以来专利局受理和批准的专利数量在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诉讼也在与日俱增。在1995到2001期间,专利纠纷似乎对经营性实体更有利,这些企业胜诉后判决侵权方赔款的中位数是630万美元,而非经营性实体(即收购专利并从诉讼中获利的专利投机者)获赔的中位数为520万美元。然而在2002-2009年间局势突变,专利投机人获得的赔款中位数上升到1290万美元,而经营性专利持有人则跌至390万美元。这让越来越多的公司把专利作为打击对手和用以获利的工具。
了解了这一点,你会对于为什么Google在推进Android免费,但Android手机制造商却不得不向微软缴纳授权费用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
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确定:专利制度到了应该改变的时候了。专利申请的目的不是用于诉讼和谋利。从专利保护的原则来看也是为了保护创新、推动科技的进步,然而现在从ThomasJefferson总统时代(ThomasJefferson总统是美国专利署的第一任主官)沿袭至今的专利体系在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面前却显得千疮百孔,这增加了我们的成本,无数资源被浪费在购买专利、进行诉讼和战术防御上,专利申请的复杂过程也正在成为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创业团队的负担。如果不早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的经济发展将会后继乏力。
(岑峰供雷锋网专稿,转载请注明来自雷锋网及作者,并链回本页)
矩形设计风波
在最近一系列的庭审中,苹果法务人员不走寻常路,在“设计专利”上对三星发起了阻击,而这一领域对大多数律师甚至是专长于知识产权的律师都不大熟悉的。苹果的策略是试图从繁杂的法律条文中跳出来,试图向法庭描述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如何努力抵抗无耻的模仿者的故事;这招确实管用,在苹果和三星相互打出了大量手机模型、内部文件、新报告的牌后,三星不得不拿科幻电影来说事,有网友质疑,下一步动画片会不会成为证据?
很明显,三星被逼急了。三星产品主管KevinPackingham则直接吐槽,认为将圆角矩形外观视为侵权,这是不合情理的。但不管怎么样,双方的交手多少有点偷梁换柱之嫌,甚至我满怀恶意地想,这两家的律师是不是串通好了,尽可能把水搞浑,然后多赚律师费?
首先一点:矩形应该是不能作为一种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虽然没有看到美国对此的相关法律条文,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发明必须具有同一技术领域中具有中等知识的人所不能演绎出的创造性步骤,而且像科学理论、数学方法、植物或动物品种、自然物质的发现、商业方法或医疗方法一般不能获得专利权。苹果申请到的应该是iPhone和iPad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就是说iPhone长得什么样子,而非简单的矩形圆角;
其次,三星律师有偷梁换柱之嫌。苹果的指控是“三星产品看起来像苹果”,而三星却将之曲解为“苹果不让我们用矩形圆角的设计”。但是看看以下来自Theverge评论区的照片,你会发现三星并不只是“矩形圆角”而已,只是因为抓住矩形圆角的设计更容易赢得大众的支持。苹果列举的证据则表明,从Bestbuy网站透露,许多三星平板电脑被退货的原因在于,消费者误认为自己买了苹果iPad。这或许有刁民消费者故意无视商标等差异之嫌,但三星你如果不是故意误导,没事把SmartCase、充电口、外包装和界面弄得那么像苹果、还在展示场所用上AppStore的图标干啥?!
至于苹果为什么专门针对三星,在法律文件中建议三星“正面不应使用矩形、圆角和扁平;显示屏最好是正方形而不是长方形,或者尽可能不要做成矩形”的做法或许多少也于此有关,不过是不是用矩形这事苹果说了不算,或者苹果就是寄希望于碰到一个糊涂法官,万一一不小心认同了这一请求当然最好,就算不行恶心一下三星也好?
再次,这一案件之所以复杂,俄克拉何马大学研究设计专利的法律教授SarahBurstein称,一直以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哪些“观赏方面的实际对象”,过去一般用于家居和照明等传统领域。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这样的案子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不过,苹果法务部门有着“敢为天下先”的传统。
伟大的苹果左后卫:iLegal
早在1982年,苹果发现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FranklinComputer)Ace100计算机芯片所使用的只读代码与该公司的只读代码有着大量相似之处,甚至都包含苹果首席程序员的名字。苹果随即将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告上法庭,但在当时,只有实际的产品才拥有版权,这也是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极力抗辩的一点,但法官最终支持了苹果的立场,将版权保护扩展至计算机代码,这一裁决对于软件行业迅速兴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被评为科技史上十大最重要法律纠纷之一。
这一划时代的胜利也激励着苹果公司将进一步法务部发扬光大,成为捍卫自己权益的有利保障。到了90年代,苹果的律师已经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策略,当中包含着数十个相关商标以及数以千计的专利,为苹果公司的投资组合保驾护航。
此外,相比起其他同行,苹果还更加重视设计专利和外观特色(TradeDress,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外观特色是一个法律术语,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一般指产品区别于与其他产品的不同视觉外观或其包装的艺术特色),这或许与苹果审美眼光极高的创始人乔布斯有关,乔帮主名下有着数以百计的专利,甚至包括苹果公司零售店(AppleStore)的楼梯乔帮主都申请了专利。
苹果对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上的举动可以用“狂热”来形容。例如,其他公司对于不占优势的专利往往会放弃让其失效,而不是花上数千美元维护费保留这些专利,而苹果的做法恰恰相反,据科技博客Patently-O称,苹果从未主动放弃任何一项专利。这使得苹果的各种产品,从最简单的耳机到iPhone、iPad等王牌产品无一例外地充满了各种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这使得苹果同行中显得鹤立鸡群。
如果要说苹果最伟大的产品是什么?相信许多人都会脱口而出:iPhone。没错,iPhone的确配得上“再一次改变世界”的广告词,不过,在iPhone冲锋在前攻城略地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其背后的英雄。iLegal,苹果公司的法务部门,就是我们要说的“幕后英雄”。用一句经典体育台词来解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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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三星专利大战回顾
2011年4月15日,苹果发动了针对三星电子的侵权诉讼,称三星电子包括Galaxy系列等移动设备涉嫌抄袭苹果的产品、外型以及UI设计等多项苹果独特的产品技术,三星随即展开回击,于4月21日在3个国家向苹果提出10项诉讼。由于三星与苹果的复杂利益关系,这一系列诉讼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雷锋网根据台湾科技产业资讯室网站资料为读者整理了苹果、三星专利大战的详细信息如下:
禁售令判决:
提起诉讼及涉及专利(点击打开大图):
此外,台湾科技产业资讯室称:“苹果仍旧在慢慢的脱离对三星的过度依赖,所以苹果兴讼意在警告三星,仍未达到撕破脸的阶段,但是,是否打草惊蛇了,反而给三星反击的机会。从三星在短短6天内备妥反击的战书,战场转向美国以外的法院提告,由此可见,三星的态度很明显,不会妥协,必要的话可以马上断绝和苹果的供应链关係。真正重要的阶段,应该是往后苹果的动作。如果苹果再度大规模的反击回去的话,可能代表著三星和苹果不再有合作的机会了。从台湾厂商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个转单的机会,因為三星不做的事情,台湾厂商都有能力做。”
弊大于利?
如果我们回过头去看1982年苹果拿起法律武器指控富兰克林计算机公司,并最终使得计算机代码获得版权保护这件事情,毫无疑问,这以诉讼在科技史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不仅优化了社会环境,促进法制规范形成和发挥作用,促使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最终让用户共同享有科技成果。然而除了宏观上的积极作用,其在微观上的反作用也进一步显现:一方面,企业为了生存拼命争夺专利;另一方面,专利又像是一个紧箍咒,牢牢束缚了行业的创新脚步,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专利和版权来成为打压创新小企业的工具。这或许是苹果在三十年前没有想到的。
另一根据普华永道的调查则表明,从1991年以来专利局受理和批准的专利数量在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诉讼也在与日俱增。在1995到2001期间,专利纠纷似乎对经营性实体更有利,这些企业胜诉后判决侵权方赔款的中位数是630万美元,而非经营性实体(即收购专利并从诉讼中获利的专利投机者)获赔的中位数为520万美元。然而在2002-2009年间局势突变,专利投机人获得的赔款中位数上升到1290万美元,而经营性专利持有人则跌至390万美元。这让越来越多的公司把专利作为打击对手和用以获利的工具。
了解了这一点,你会对于为什么Google在推进Android免费,但Android手机制造商却不得不向微软缴纳授权费用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
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确定:专利制度到了应该改变的时候了。专利申请的目的不是用于诉讼和谋利。从专利保护的原则来看也是为了保护创新、推动科技的进步,然而现在从ThomasJefferson总统时代(ThomasJefferson总统是美国专利署的第一任主官)沿袭至今的专利体系在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面前却显得千疮百孔,这增加了我们的成本,无数资源被浪费在购买专利、进行诉讼和战术防御上,专利申请的复杂过程也正在成为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创业团队的负担。如果不早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的经济发展将会后继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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