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套取家电下乡补贴两万余元获刑
2012-12-04 11:39: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泾阳一商户薛某,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万多元。近日,该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薛某在泾阳县城开了一家太阳能热水器专营店,该专营店经泾阳县财政局、商务局委托,取得“家电下乡产品”经销资格。
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薛某在经营太阳能热水器专营店期间,抽取未实际垫付补贴资金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以淡某等56户群众的身份信息资料虚构销售信息套取国家补贴,在泾干镇财政所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共计25546.3元。案发后,薛某将赃款退给泾阳县检察院。近日,泾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薛某在泾阳县城开了一家太阳能热水器专营店,该专营店经泾阳县财政局、商务局委托,取得“家电下乡产品”经销资格。
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薛某在经营太阳能热水器专营店期间,抽取未实际垫付补贴资金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以淡某等56户群众的身份信息资料虚构销售信息套取国家补贴,在泾干镇财政所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共计25546.3元。案发后,薛某将赃款退给泾阳县检察院。近日,泾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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