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类并购探路未盈利公司估值方式
2015-03-18 16:42:4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评论:0 点击:
“我们并购的标的公司,预计在互联网电视领域会有比较好的市场份额,其到2017年保守估计会达到七八百万用户量。”日前刚刚完成并购的一家创业板公司董事长在一次投资者沟通会上提到,公司的这七八百万用户,按照行业内用户值来评估的话,每个用户预计在2500元左右,即使打折按照每个用户1000元来估算,稳定盈利后这些用户所带来的市值也应该在七八十亿左右,而这仅仅是被并购公司的预计市值。对比二级市场发现,市场对其估值方式明显较为认可。公司并购后市值从30亿元很快上涨至60亿元。
事实上,对于未盈利公司的并购,市场一直较为关注的是,到底什么估值方式较为符合实际情况并能得到市场各方认可。从近期创业板的并购情况来看,互联网类公司的估值方式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监管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被并购公司等各方的认可。一些未盈利公司虽然当前处于亏损状态,但依然被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给出了较高的估值。
以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为例,在并购中多采用收益法进行交易标的的评估。2013年,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平均溢价率为113.33%,267.49%和301.49%。创业板并购标的估值水平最高,远远高于主板公司,体现出创业板在对轻资产标的公司的估值上着眼于未来发展而支付高溢价特征,更体现出高度市场化的定价特征。
“我们主要考虑的是行业特点。从估值方式看,有现金流折现法、有行业对比法、收益法等方法。但对于一些行业特征比较明显的公司,比如互联网或者未来的物联网、互联网电视等,其特征决定了其估值方式。”前述董事长表示,其并购的公司行业特征为互联网,初期必须快速抢占份额,中后期市场份额稳定后,才开始实现盈利。这决定了其早期必须重点高密度投资,而不是早期就开始实现盈利。而这样的行业类公司估值,可能进行用户估值较为合理。
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并购市场对未盈利公司估值方式的认可,事实上为未来的注册制推行打下良好基础。注册制情况下,一些产业前景良好的公司,其在亏损阶段就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从而达到占领产业地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