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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法定职责
2015-01-28 14:40:41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0 点击:

  记者余瀛波就媒体关注的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今天明确回应: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

  该发言人称,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赋予工商机关市场监管职责的同时,也赋予工商机关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商品质量监测等监管权限。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是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方式。

  这位发言人说,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工商机关将一如既往依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近期在发布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时已经说明,所使用的“非正品率”这一概念并不等于假冒伪劣商品。此次监测中,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产品等,均列为非正品。

  “非正品肯定跟假冒伪劣不是一个概念。这次中消协把正品和非正品做个区分,不代表非正品就是假冒伪劣,这一点很明确。”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淘宝小二”提出的抽检数字不科学的质疑,该新闻发言人回应称,此次监测是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这个问题应该由委托第三方回答更合适。我们只是提出范围要求,要重点监测哪些门类。至于具体抽检哪几家、抽检多少,第三方机构应该会有一个工作方案。此次监测结果只是针对这个范围的结果。”

  针对程序是否失当问题,该发言人表示,“我们发现违法线索,就要通知属地工商局去调查处理,而不会先通知网店。至于说直接向社会公布,就像我们今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一样,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对违法经营者进行震慑,同时也给广大经营者和销售者一个警示。”

  至于两次抽检结果相差悬殊,杨洪丰认为,并不存在差别问题。他表示,因为“双十一”抽检和“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是两个不同的部门在操作。各自的抽检方案并不一样,有的可能门类多一点,有的可能少一点。但目的都是为了发现违法线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然,这个数字并不能反映整个网络购物领域的商品质量有多差,不存在这个概念,而只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抽检结果。所以不存在公不公平的问题。”杨洪丰说。

  “作为监管部门来说,不管是对经营者,还是电商平台,我们都要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加强管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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