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被指售翻新iPod
2013-06-24 10:58:51 来源:新浪科技 评论:0 点击:
6月8日购买的机器,系统却显示购买时间为2月8日。背光不良、屏幕四周有明显溢胶……这款iPodNano7究竟是不是新机?近日,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他在京东商城购买iPodNano7遭遇的稀奇事。
购买时间穿越到四个月前
陈先生介绍说,今年6月8日,他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款iPodNano7,优惠价948元。货送上门之后,陈先生很快发现了几处瑕疵。“我看到Nano7液晶屏周边有胶水的痕迹,疑似被二次封装;机身正面不平整,触摸屏微微凸起,高于四周;背光显示不良。我朋友买的同类产品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陈先生将产品送到苹果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屏幕四周有明显可见的溢胶,背光不良,在灰色背景下比较明显。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系统显示购买时间为2013年2月8日,和陈先生的购买时间相差4个月。陈先生质疑道,“我也是做手机售后服务的,对这种情况特别敏感,我觉得这台机器之前可能卖给过别的客户,经退换货回收后进行翻新,随后二次销售。”
京东不承认是翻新机
陈先生随即致电京东商城,要求退一赔一。“起先,他们有一名服务人员对我说,这台机器在出售之前,曾经由苹果公司做过一次检测,导致了购买时间显示上的误差;随后,他们又称产品有质量问题,愿意退换货,但是不认为这款机器是翻新机。”针对京东商城的说法,陈先生指出,即便苹果公司做过检测,也不会影响购买时间,更不会拆开机器重新装一遍,出现溢胶痕迹。
京东商城相关人士对此回应称,如果消费者认为是翻新机,需要拿出相应证据,譬如生产厂家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报告中写明“翻新机”字样;否则,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只能作退换货处理。
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走法律途径
游云庭律师介绍说,质量瑕疵和翻新机的性质完全不同,前者不触犯法律,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换货;后者属于二次销售,甚至以次充好,属于欺诈行为,按相关法律卖家需作出退一赔一的赔偿。
游云庭说,在本案中,消费者已经握有几个证据,包括购买时间的问题、溢胶的问题、背光不良问题等等,并有检测中心的凭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证据都能作为呈堂证供。经销商需对这些疑问一一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仅仅口头上否认翻新机是站不住脚的。
购买时间穿越到四个月前
陈先生介绍说,今年6月8日,他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款iPodNano7,优惠价948元。货送上门之后,陈先生很快发现了几处瑕疵。“我看到Nano7液晶屏周边有胶水的痕迹,疑似被二次封装;机身正面不平整,触摸屏微微凸起,高于四周;背光显示不良。我朋友买的同类产品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陈先生将产品送到苹果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屏幕四周有明显可见的溢胶,背光不良,在灰色背景下比较明显。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系统显示购买时间为2013年2月8日,和陈先生的购买时间相差4个月。陈先生质疑道,“我也是做手机售后服务的,对这种情况特别敏感,我觉得这台机器之前可能卖给过别的客户,经退换货回收后进行翻新,随后二次销售。”
京东不承认是翻新机
陈先生随即致电京东商城,要求退一赔一。“起先,他们有一名服务人员对我说,这台机器在出售之前,曾经由苹果公司做过一次检测,导致了购买时间显示上的误差;随后,他们又称产品有质量问题,愿意退换货,但是不认为这款机器是翻新机。”针对京东商城的说法,陈先生指出,即便苹果公司做过检测,也不会影响购买时间,更不会拆开机器重新装一遍,出现溢胶痕迹。
京东商城相关人士对此回应称,如果消费者认为是翻新机,需要拿出相应证据,譬如生产厂家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报告中写明“翻新机”字样;否则,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只能作退换货处理。
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走法律途径
游云庭律师介绍说,质量瑕疵和翻新机的性质完全不同,前者不触犯法律,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换货;后者属于二次销售,甚至以次充好,属于欺诈行为,按相关法律卖家需作出退一赔一的赔偿。
游云庭说,在本案中,消费者已经握有几个证据,包括购买时间的问题、溢胶的问题、背光不良问题等等,并有检测中心的凭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证据都能作为呈堂证供。经销商需对这些疑问一一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仅仅口头上否认翻新机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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