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多点发力 促河湖长制提质增效
2023-12-26 18:14:25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漫步于临沂市兰陵县柞城河、吴坦河,河水静静地流淌,清澈的河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沿岸树木错落有致,草木花香沁人心脾,耳畔不时传来清脆的鸟鸣声,几只野鸭在河中自由嬉戏尽收眼底。如今兰陵县河湖面貌焕然一新,和谐美好的画面处处铺展。
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兰陵县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有序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有效”的全面转变。
健全保障机制,凝聚河湖保护合力
兰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兰陵县委员会办公室、兰陵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河长制湖长制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参与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投身治水一线,巡水在一线、履职在一线,定期开展专项调研、专项督查活动,争当治水的参与者、监督者、宣传者,主要了解河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情况,以及河湖环境卫生状况等,对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积极建言献策。
持续深化“各级河湖长+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协作机制,以“清四乱”“河湖清违清障”“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县级河湖长联系单位持续监督确保整改彻底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扎实推进河道整治,使河道周边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保证水质持续向好,全面提升河湖整体形象,持续打造生态宜居的水生态环境。
坚持示范引领,打造幸福河湖样板
自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任务开展以来,兰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明确的工作职责及管理体制,县河长办围绕“管理保护、空间管控、河湖管护、河湖文化”四个方面,积极开展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在县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编制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建立以日常执法、专项联合和跨镇街联合相结合的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开展维修更换损坏河长公示牌、河道管理范围线公告牌、埋设界桩、警示牌、设置水文化宣传栏、提升岸线绿化、增设小型救生抢险器具等工作。截至目前,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3条、市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4条。
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环境整治、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等领域,不断打造山水兰陵,风光秀丽,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兰陵。从人本出发,充分考虑广大居民的需求,贯彻环保原则,努力创造配套设施健全、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有机融合的人居环境,实现地域特色鲜明、生态系统平衡的景观型河道,努力建设更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幸福河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聚焦问题整治,扛劳河湖安澜使命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建问题历来是整治妨碍河道行洪问题的重难点,违建问题用地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种利益盘根错节,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梳理起来十分棘手。为防止河湖问题反弹,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主要工作是预防违建的新增,要做到“一冒头就打,一动土就拆”,切实强化河湖监督管理,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县河长办通过运用山东河湖长制管理系统“一张图”信息平台、利用GPS精准定位推进河湖违法违规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做到未雨绸缪,向各乡镇、街道下发《关于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发现有意向在河道附近建设房屋的及时向县河长办报告,由县河长办组织专业人士携带GPS到现场界定河道管理范围、适宜建房的区域等,争取在源头上避免新增违建房屋。
近年来,兰陵县多措并举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切实管好河、治好河,筑起了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水环境逐年向好、向优转变,带来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服务经济发展,“一湖好水、一尾好鱼、一幅美景、一片祥和”的发展目标正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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