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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南昌市法院审结王某强遗产继承案
2023-11-06 17:48:08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一起涉及遗产继承的案件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中,王某强的遗产分配引发了争议。根据法院的判决,王某强的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其中50%的份额将由妻子周某兰继承,另外50%的份额将由受遗赠人宋女士继承。

  据了解,王某强与周某兰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强持有F公司10%的股权。根据工商登记档案,该公司成立于王某强与周某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未就该股份形成书面财产约定,故法院认定该股份属于其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王某强死亡后,应将属于王某强的5%比例的该公司股权作为遗产处理,剩余5%属于周某兰的个人财产。

  关于江西省一号房屋,该房屋购买于王某强与周某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根据周某兰提交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该房屋系由周某兰之父周某志全款出资,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应属周某兰的个人财产,不应认定为王某强对该房享有产权份额,故不应作为王某强的遗产处理。

  关于江西省二号房屋,该房屋系购买于王某强与周某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系全款出资购买,应属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强死亡后,其应享有的50%份额应作为其遗产处理,另外50%份额归周某兰所有。

  关于河北省三号房屋,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于王某强与周某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房屋目前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现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加之该套房屋贷款亦未还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不发生效力。因此,该房屋目前并非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案中,四被告认可宋女士提交的视频中人是王某强本人,但对王某强书写遗嘱时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提出质疑。经法院释明后仍未就此申请司法鉴定,其应就此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宋女士提交的该视频记录了王某强书写遗嘱的过程,王某强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其死亡后,涉案遗产遗赠给宋女士。且该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法院对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本案中,宋女士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故法院认定宋女士接受了王某强的遗赠。

  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再次强调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是公民对自己财产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法院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制定遗嘱时要确保自己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慈溪人民法院 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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