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公安:为企业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2021-10-16 09:43:14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2021年2月11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发生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经过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的克难攻坚,最终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
2021年2月11日也就是大年三十,屠某某来我局报警称,被胡某某诈骗数千万元承兑汇票。事发紧急,案情重大,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经侦牵头刑侦网安协同配合的专案组,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善任组长。
为尽快查明案情,最大程度挽回损失,经侦大队全体成员主动放弃过年休假,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在分局领导的指挥下,将专案组人员分为资金流水分析组、研判组、抓捕组,赶赴珠海、昆明、深圳、宁波、南昌、湖州、杭州、德清、哈尔滨、成都等十几个省市地区迅速开展追缴资金及抓捕嫌疑人等各项工作。全体参战民警发扬不怕困难、攻坚克难的精神,通力协作、凝心聚力,不分昼夜连续作战。主办民警龚星宇经常加班加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吃苦耐劳精神,取经学习,认真分析相关信息,谨慎细致收集涉案证据,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最终查明案情,挽回经济损失2438.0173万元。
经查明,2020年11月份,受害人屠某某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在宁国市相识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而后双方多次开展承兑汇票贴现交易,均及时到账支付。2021年2月9日上午,屠某某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约定,再次开展承兑汇票贴现业务。10日上午,屠某某联系南京、大连、哈尔滨等地共计6家公司提供数千万元承兑汇票,通过网银背书到胡某某指定的账户。后胡某某为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将数千万贴现款骗为己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4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8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9条之规定,于10月15日按照受损比例发还涉案资金24380173元给该6家受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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