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税务局落实残保金征收工作流程
2020-12-08 14:21:56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省局下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自2020年起,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再由财政部门代扣,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同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模式调整为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缴费人及其应缴费额后,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入库。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方面的两项重大调整平稳落地实施,承德高新区税务局积极响应,着手实施征缴准备:
一、学习新政策新流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规程(试行)》、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费政策要点、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清册(样式)、县税务局向同级财政部门传递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情况的函(参考模板)等等。
二、积极参加残保金征收工作工作规程解读视频会议。
三、与本级残联进行沟通,进一步明确审核征收流程,同时推荐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清册(样式)。
四、确保在公共场合粘贴残保金相关政策流程,如要求办税服务厅在显著位置粘贴《残保金申报流程指引》和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年度补充公告等,达到宣传的目的。
五、按照市局要求,与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进行沟通,确定一台内网IP地址,实现实时查询残联就业审核信息,作为征收残保金的保障窗口。
截止目前,以上征缴准备工作已落实到位,承德高新区税务局全力以赴确保如期顺利完成2020年残保金的征收工作。(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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