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下”,要三思而后行
2022-09-26 12:08:28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如果不能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必然贻误事业发展。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旨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上”不是“随便上”,下更不是“任意下”,“能上能下”,重在“能下”,也难在“能下”,因为“下”不仅是没了“帽子”,也会感觉丢了面子,甚至影响票子,涉及切身利益,必要三思而后行。
一思宣传引导,让领导干部“下”成常态。受等级观念、特权思维、官本位思想等因素影响,领导干部“上荣下辱”“不到龄不下”“不犯大错误不下”等观念还一定程度存在,制约着《规定》落实,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引导。要讲明白岗位职责与个人荣辱的关系,要说清楚为人民服务不分岗位的价值理念,既让领导干部对“上”有动力,也让领导干部对“下”脱敏,并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或“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出现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的领导干部“下”成为常态。
二思制度规范,让领导干部“下”得服气。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等情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明确画出“下”的红线,规范完善“下”的程序。“下”是“切一刀”而不是“一刀切”,要结合干部的性情、能力和长处,将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上。对非个人原因或者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从事业需要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予以妥善安排。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的,要及时核对处置,给出规范依据。总之,只有让领导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才能让执行者有底气,才能让领导干部“下”得更服气。
三思关心帮助,让领导干部“下”出激励。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下”的领导干部不应该“一棍子打死”、一“下”了之,而应该建立健全干部激励保护机制,针对性做好跟踪关心帮助。要做好政策宣传,并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引导他们理性看待组织的调整决定。要帮助他们认真汲取教训,反思自身不足,对标对标改进自身问题。要帮助他们早日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努力工作,实现自身价值。对调整影响期满的干部,也要做到平等对待,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重新任用,让已“下”者有机会再“上”,使之有盼头、有干劲,从而知耻后勇、奋起直追,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让领导干部“下”不是目的,只有三思而后行,激励整个党员干部队伍人人想“上”、勇担重任、奋发作为,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作者: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 杨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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