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博士杨洁浅谈“分享经济下网约车的监管”
2021-10-13 17:55:52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网约车作为融合“使用而非拥有”的分享理念,借助于信息技术,联接乘客与司机的一种出行服务。其凭借价格优惠、便利等优势,迅速抢占了出租车服务的市场份额。但使用网约车服务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并且网约车服务的进入给出租车服务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改变了原有的市场竞争状态。自2015年开始,交通部等部委逐步加大网约车管制力度。网约车监管政策从北上广深四地开始陆续推广至其他城市。时至今日,如何合理有效的监管网约车,使其与出租车服务协同发展,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杨洁在博士阶段主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定价策略与监管机制研究,其发表的成果一定程度上与现实监管政策一致,同时也提供了一些网约车监管的新视角。她认为当前网约车的监管,一方面在于网约车服务本身的监管如司机身份的审核,司机心理状态的测量,以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司机违规操作预,测造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重点监察,予以事前控制。另一方面关于网约车与出租车服务的竞争,除利用传统的价格管控、准入门槛设立等,还可基于平台经济的视角,将出租车服务平台化,提高竞争力。平台推广、用户体验等是建立全新出行平台所要面临的问题,而推动出租车服务与网约车平台的深入合作,则可借助网约车已有的平台优势。目前高德平台集成网约车以及出租车服务可以很好的助力于出租车发展。在理论研究中发现,加大两种服务的差异性,亦可形成良好的竞争的态势。就网约车动态定价的监管,杨洁认为动态定价通过高价降低乘车需求,提高服务供给,但需要关注造成服务供不应求的动因,即需求增加和供给降低,需求增加和供给正常水平以及需求正常水平和供给降低三种情况。在一些不利天气条件下,动态定价有着“趁火打劫”的意味,需求并不能随着价格提高而有所下降,此时的出行需求可被视为刚需。而此时需要平台建立可调动的服务能力,类似于“安全库存”,如与一些自雇佣的司机约定在某些条件下,其需提供上线服务。保证在特殊情况下的服务能力,平衡供需,降低动态定价的提价幅度,提高乘客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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