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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百年之智 助力乡村振兴
2021-06-24 11:19:18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家战略,也是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然而,乡村发展作为一种实践和行动,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有着丰富的历史积淀:建党以来,党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指导乡村治理实践,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历史使命和发展目标,经历了“乡村改造”、“乡村建设”、“乡村改革”、“乡村振兴”四个阶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进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使中华民族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为人类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智慧和经验。
 
  1.立足党和国家发展目标
 
  乡村振兴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进行改革,牢牢把握和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在党的百年治理中,任何违背乡村发展规律的治理都难以实现党的治理目标。因此,必须探索我国乡村发展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坚持发展的客观规律。事实上,中国的乡村问题具有“中国特色”,中国乡村问题的出现与国家长期的工业化发展战略有关,与其他国家乡村问题的出现、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有着显著的区别。鉴于此,乡村振兴治理不应随意照搬国外治理的经验,也不应照抄城市治理的思维。乡村振兴的目的不是要消除农村现存的生活方式和传统习俗,而是要继承农村的优良传统,用中国特色的治理方式解决农村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完善乡村数字服务体系,推进乡村网络的全面普及,实现数字经济的深度渗透,建设智慧绿色乡村,培育更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只有这样,乡村振兴才能不偏离正轨,取得更好的成效。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对乡村的领导,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坚实的群众基础。今天,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全国(台湾)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基层单位组织组成的严密体系,新时代加强党对乡村领导的途径就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乡镇、村多级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不仅要传达党中央的精神和指示,还要领导乡村治理的诸多方面。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员干部预防腐败的教育和监督,为预防和化解党的腐败进行自我革命,防止出现脱离农村群众的危险。因此,要选好乡村党支部书记,优化党支部成员构成,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以解决乡村民生问题为抓手
 
  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解决乡村民生问题。百年治理实践,就是一个不断解决乡村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农村最为突出。为了克服这一矛盾,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农民既是乡村治理的实践和力量主体,又是乡村治理的价值判断和利益享受。乡村民生问题直接影响新时期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实现和乡村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只有不断解决好乡村的民生问题,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乡村治理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因此,为了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我们需要从乡村民生问题上努力,如大力推进乡村教育的发展,使农民子女能够与城市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提高农村医生的职业素质;培养农民专业技能,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工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只有解决农民关心的生计问题,形成“共享”的利益分配格局,乡村治理才能全面可持续。
 
  4.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合力
 
  党在百年治理中始终重视探索乡村治理主体。纵观历史,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参与主体逐渐增多,呈现多元化,只有多个治理主体协调发展,各治理主体发挥合力作用,乡村治理才能越走越远。乡村振兴必须发挥多个治理主体的合力。目前,乡村治理的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农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民团体等,中国共产党是乡村振兴的坚强领导者,农村基层党组织可以在治理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农民是农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农民的创造性劳动;作为乡村振兴的执行者和实践者,政府应努力实现从“管理”向“服务”的职能转变,把更多的主动权和管理权还给农民;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民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农民群体是乡村治理主体的补充。总之,各治理主体只有构建起长期的合作治理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村治理水平的提高。
 
  5.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党领导的百年治理体系不断变革和创新,乡村振兴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乡村振兴鼓励农民主动处理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增强农民的内生性和创造性。同时,农民通过参与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能提高自治能力,解决农村治理中的一些难题。法治是乡村治理的保障,乡村治理中的许多事情都是靠法律划定界限的。因此,要提高乡村治理的法制化水平,加大乡村法制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乡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农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德治是乡村治理的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精神、时代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嵌入村规民约之中,让高素质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防止出现侵占土地、破坏环境问题。
 
  总之,党的乡村治理服务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斗争,服务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党的百年乡村治理经验对乡村振兴的启示有:牢牢把握党对乡村的领导,顺应乡村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效解决乡村民生问题,充分发挥治理主体的共同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北京市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马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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