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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角度考虑如何选择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架构
2020-12-01 17:55:30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很可能面临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形,此时我们需要选择分支机构的形式主要选择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判断依据主要需要考虑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两方面。
 
  税收上的差异主要体现为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我们知道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也就是只有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才有资格和义务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子公司需要单独纳税而分公司则需要和母公司汇总纳税。这就导致了集团总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差异,母子公司分别单独纳税便决定了两者是独立的两个纳税主体。税率、税收优惠、抵扣限额、盈亏等所有方面都需要独立计算独立纳税。而总分公司情况下,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所以总分公司汇总纳税,也就是说在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过程中设计的所有收入成本费用等所有项目全部打通汇总计算,视为同一家公司来对待,最终确定汇总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一定的计算分配方式划分给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按照各自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汇总合计得到企业总体应纳所得税额,再划分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需要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多少。同时,总分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总分机构之间的商品销售、资产转移均不作为总体计算时的基数,当然内部费用划分自然也不能重复计算。
 
  从上面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过程差异可以看出,总分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因为可以盈亏相抵、限额分享、内部抵消等方面的差异,总体上要比母子公司计算方式更可能享受优惠。而企业就需要考虑公司设立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到这份优惠。比如总部和分支机构均为亏损或均为盈利、扣除项目无明显不均匀分布等情形,那么两种计算方式的差异在并不能得到同等的结果上的差异,那么两种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差异就会很小。而如果总部和分支机构两者很可能一方盈利而另一方亏损、或者扣除限额项目分布明显不均匀,那么在总分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方式上的差异及必然导致最终集团汇总角度的企业所得税额的减少(或者递延纳税)。
 
  当然,我们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也需要考虑非税成本的影响。比如我们需要考虑分支机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承担能力和对总部的影响。分公司更加容易集中管理和控制而子公司更具有独立性也难以控制,子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而构筑母子公司之间的“防火墙”而分公司则需要总公司共同承担风险收益。
 
  综上所述,企业在选择分支机构形式为子公司还是分公司时,需要综合考虑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的影响。现实中较多的情形为总机构经营良好情况下需要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多为总机构持续盈利,而分支机构设立前期几年为亏损状态,稳定后扭亏为盈。在这种情况下,非税成本较低或可以接受,那么可以选择在分支机构预计亏损的期间选择设立分公司,待分支机构扭亏为盈的时候转为子公司。(杭州市老年病医院 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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