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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2020-09-08 09:57:07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我国城市私家车保有量急剧攀升,随之而来的停车难问题日趋突出。停车问题关系到城市的秩序、百姓的民生乃至经济的发展,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以吉林省长春市为例,分析总结当前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统计,2000年长春市市区机动车数量仅为8.5万辆, 2005年达到24.5万辆,2010年为54万辆,2015年7月末已近100万辆,而到2020年年初,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10万辆。由此可见,长春市市区机动车增速非常快,保有量呈直线飙升态势。
 
  2012年,长春市市区停车泊位数量约为32万个;到2015年,增加到54万个;在2016年,长春市大面积启动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有效增加停车泊位约30万个,截至当年10月,长春市市区共有停车泊位约86.5万个。2020年,新增建设约40座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新增供给约80万个停车泊位,其中配建泊位60万个,路内泊位15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5万个。
 
  从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速和停车泊位数量对比来看,出现了供给不平衡的状况,直接造成了城市停车难这一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停车泊位建设滞后
 
  停车泊位建设滞后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速是造成停车难问题的主要原因。停车场地和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过多、城市公共空间有限、新建区域停车泊位规划和建设不科学等原因导致停车泊位的供给无法有效满足公共停车需求。一些项目规划原本有建设停车场预期,但因未按规划使用,被人为改建成超市、休闲娱乐、洗车场等经营性场所,使原本科学规划的停车泊位数量大大压缩,形成停车泊位配比失衡。目前,市区中心大型商圈、行政办公、餐饮娱乐等区域以及建成年限较早的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
 
  (二)停车泊位利用不充分
 
  城区各类停车场所中,单位大院和公建配建的停车泊位比例较高,但许多单位的停车泊位仅仅面向内部车辆开放,拒绝外来车辆的进入,导致大量空闲停车泊位得不到充分利用。新建小区按规划要求配备了科学比例的停车泊位,但开发商“只卖不租”“宁空不租”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大量未出售的停车泊位闲置。大多数办公工作地和餐饮、商场等经营性场所,停车位白天不够用,夜间闲置;而不少居民区的停车位则是夜间不够用,白天闲置。部分场所如会展中心停车场,除大型展销活动日外,日常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很低,长期存在“有位无车停、有车无位停”的现象。
 
  (三)停车泊位管理机制不健全
 
  对于停车泊位的日常管理,职责分布主要在城管和交警两个部门。城管部门在日常主要针对私用地桩、地锁、地墩和其他杂物占用停车泊位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交警部门主要针对报废车、盗抢车和严重逾期未检车辆等“死车”占用停车泊位现象进行管理。两个部门虽然分工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互不通气”、协作性差的情况。城管部门人多力量大,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可以发现多数“死车”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情况,但限于部门沟通机制不健全,对情况既不记录也不报送。交警部门虽然有对“死车”的执法权限,但由于人力有限,无法做到常态化的日常巡查,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死车”的工作显得乏力。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
 
  长春市对停车信息管理与停车诱导系统的研究与建设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与停车诱导系统。2017年,长春市开始建设长春市停车场智能管理平台,对空余车位数量、位置等进行诱导定位,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全市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实现停车设施基础信息的动态更新、共享开放和信息发布,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但截止到目前,相关的平台系统目前尚未全面应用。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力度
 
  发展立体停车场(库)。在符合消防、人防、采光等建设规范的前提下,对现有停车场(库)进行立体化改造。通过“上天”“入地”的立体停车技术,采用适合该场地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大幅增加停车泊位数量。鼓励医院、学校、商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兴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加大停车泊位施划力度,充分利用空地、空院、街路两侧等公共空间,进一步增加停车泊位的供给力度。继续兴建一大批公共停车场,科学规划新建区域空间,合理设置各种类型停车泊位。
 
  (二)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
 
  在加强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机构优势,对全市停车泊位情况进行系统调研,提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合理化建议。鼓励停车泊位资源的共用共享,提倡单位在夜间和节假日将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倡导单位通过划定特定区域的形式在工作时间段内将内部闲置停车泊位提供给社会车辆;倡导居民区在工作日白天对外提供临时停车泊位,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倡导各大商超在夜间向社会提供免费停车泊位;提倡会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型场所在空闲时段内向社会提供停车泊位;动员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将可资利用的空余地块改造成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
 
  (三)强化停车泊位管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非法占用、非法改造停车泊位现象的治理。第一,将停车泊位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严禁不符合规定圈建收费停车场,对停车乱收费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并纳入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来。强化城管部门对停车泊位的管理职能,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和处理手段,有效加强对商家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现象的监管工作。拓展停车泊位管理覆盖面,将老旧小区停车泊位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中来。第二,加大对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处理力度。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运用执法手段,提高执法威慑力。将长期严重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商家纳入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约束其经营活动。第三,构建部门协同高效工作机制。从市政府层面,推动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建设,提高交警部门对停车泊位的执法效率和效果。
 
  (四)提高停车泊位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调节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支撑的停车诱导系统,实时提供停车场车位状态信息、道路车位使用信息、整合相关停车泊位信息,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区域停车信息显示屏等发布停车泊位信息和停车诱导信息,引导驾驶员迅速准确的找到空余停车泊位,减少因寻找车位而在公共道路上巡游汽车数量,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缓解停车泊位难求的问题。
 
  利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即时查询、预约停车泊位。开发利用基于手机app、小程序的智慧管理系统,随时为驾驶员在线查询目的地周边停车泊位信息。将停车场车位信息与手机用户有效地连接起来,驾驶员可以利用车位远程预订功能,对目的地周边停车场空闲车位进行预订,有效辅助驾驶员作有效出行计划,提高停车场车泊位的利用率。
 
  利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私人车位使用权临时转移。通过智慧管理系统,搭建车位临时出租与租赁平台,私人车位业主在个人所有车位闲置时,可向服务平台发布车位临时出租信息。私人车主可通过平台获取车位出租信息及定位,获取车位使用权。
 
  通过智慧平台系统,实现空闲车位的存储与用户需求的匹配,车位使用权可在私人车位业主和私人车主之间自由转移,并通过该系统设置计费等附加功能。以此推动社会闲置车位资源共享,增加车位使用频次、提高周转率,减少临时停车主寻找车位所用时间,有效缓解停车泊位难求问题。(作者:左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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