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单位离奇死亡 妻子泣血探求真相
2020-08-26 10:13:28 来源:市场舆情网 评论:0 点击: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我丈夫刘勇在其工作单位神木化工厂离奇死亡,至今长达半年多以来,单位领导始终拒绝见我。恳请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我丈夫一个公道,让其早日入土为安!也让我们母子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陕西省神木市的刘女士近日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2020年1月31日,我丈夫刘勇(38岁)在其工作单位神木化工厂离奇死亡。至今长达半年多以来,单位领导始终拒绝见我,派我丈夫的部门经理宋某某告诉我,我丈夫遗体必须火化后再安葬了,才能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没有钱就向我大伯子求救出钱把人火化后再安葬了。
回顾我丈夫出事的当天,单位并没有打电话通知我,而是在他们单位上班的我的同学在9时25分语音告诉我我丈夫出事了,在医院抢救。后又接到我丈夫前同事打电话告诉我,我丈夫打篮球碰了,在医院抢救呢!在疫情期间我父亲开车把我们母子送到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到了医院时已经11时16分了,我大伯子、大姑姐,二姑姐、两个姐夫都已经到了,他们都拿着红布条条,显然是他们在家就知道我丈夫已经去世了。
当我知道我丈夫去世那一刻,我就晕厥过去了,后来我就糊里糊涂的坐在了车里。在此期间,厂里没有任何人和我谈及我丈夫的有关出事情况。我大伯子及我大姑姐在没有和我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和当地派出所签署对我丈夫死因无异议协议,并将我丈夫遗体拉到神木西沙殡仪馆,当天下午和我商谈要火化我丈夫遗体。
我去看我丈夫的遗体时,他们不让我去我丈夫遗体身边,距我约4米左右的距离,当时处于平仰卧位,裤子已换新,没穿上衣,上半身平卧位外露的水平面以上未见明显伤痕、青紫等痕迹,头部套一个塑料袋子,但能看到肩部以上及头部青紫,鼻子口都有血液流出。我就去和我大伯子探讨我丈夫的死因,我大伯子告诉我,他已经问过榆林星元医院的医生了,医生说是心脏猝死,同时我大伯子要求火化我丈夫遗体。我当时想我丈夫才38岁,没有任何心脏病史,亦无相关身体不适等症状,且每年单位都有体检,除了血压是波动在140—150/90—95mmHg、轻度脂肪肝外,其它各项指标未见明显异常情况。怎么会心脏猝死?且我没办法接受我丈夫已死亡,我感觉他就是睡着了……我没有答应,就一直查有关资料、文献等。
在我丈夫出事的第三天,我也倒下了。在医院治疗回来后,我大伯子告诉我,我丈夫单位来人了,需要我签个字了。单位来的是我丈夫的部门领导,他们特别给我强调我丈夫后事繁琐复杂,让我将我丈夫所有事宜全权委托于我大伯子处理。我告诉这些单位领导,我虽悲痛,但我不糊涂,我暂不委托他人处理,后面的事后边再说。就这样激怒了我婆家所有的家人,就开始喝责我。后来我大伯子就委托多方家人、亲戚来劝说我火化、安葬我丈夫遗体。见我不答应,我大伯子就蛊惑以我婆婆为首的6个家人,来我住所不让我出门,强行让我火化安葬我丈夫遗体。我为逃脱,差点从楼上跳下去,无奈报了警,才没能火化安葬了我丈夫遗体。但是从此就再没有见到我婆家任何家人,我婆婆就离开了家,找不到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在后来就将我拉在黑名单里。我打电话恳求我大伯子希望他能协助查明我丈夫的死因及后事的处理,我大伯子告诉我,死因明确的,就是病死的,当下就是把遗体火化了安葬了,单位不给钱,殡仪馆费用太大了,我们付不起。否则不管。
3月21日,我父亲在单位门口遇到一位在我丈夫出事当晚值班的保安。这位保安一脸纳闷的表情,哦……原来你们家属什么都不知道啊!他告诉我父亲,我丈夫在厂区出事的,大约在当晚凌晨三四点钟,一穿着工作服的职工骑自行车从厂区到生活区找速效救心丸,没找到,又返回了厂区;3月22日,一个在1月31日8点到岗值班保安告诉我,他刚接班后发生的一些情况。这位保安说,大约在8时10分左右,从厂区驶出一辆越野车进入生活区公寓,车里坐着4个男人,称有紧急事宜,没测体温,没有登记进出职工登记记录册。大约过了5分钟110来了,进入单位生活区公寓。又过了大约三四分钟120救护车来了,先去了单位西门口。由于疫情西门口大门封锁,又返过来从正门驶入,没让他们保安进去。
我翻了一下我丈夫的手机通讯录。在2020年1月31日8时05分至8时11分之间,我丈夫班组班长陈某连给我丈夫打了5个电话均未接通,8时14分又发了一次微信视频电话未接通。我丈夫的室友是这样告诉我的:“我当时下夜班了,正在单位食堂吃早餐时接到了你老汉班组班长陈某的电话,说你们老汉没有到岗位,打电话不接,让我回宿舍看看什么情况。我回去宿舍看到你老汉在床上躺着了,我摸了一下他的腿还有温度了,就回了你老汉班长陈某你老汉的情况。之后我没参与护送你老汉去急救。”当我问班长110当时去的第一现场是在哪里时,这位班长称他也记不清了,大概是在医院吧……在我丈夫的病历显示:到了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医院抢救室时间:2020年1月31日8时30时,做心电图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8时39分。
问题是,我丈夫住在距离职工食堂约300多米的单位公寓三楼,宿舍住俩人,较狭小,公寓到医院距离3.3千米。我丈夫体重约95公斤,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是怎么抬下来的?厂区有救护车吗?这些疑问,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3月23日,我去当地派出所到警务室谈话时,贺某警官和我谈道:“你老汉是胖了哦,我们去了的时候你老汉在厂区的救护车上么,我当时是迎脚看过去的,我就都没看到你老汉的头,只看见他的肚子。”我问:“你们首先去的哪里?”他回答:“接到报警后,我们先去了神木化工的生活区公寓。”我又问:“那你们去我老公的宿舍了吗?”他又告诉我:“当时没有去宿舍,紧接着120救护车就来了,就接去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抢救了,我们也又去了医院。”我怀疑我丈夫的死因单位有隐瞒,要求看我丈夫出事区间的相关监控视频及职工出入登记记录。贺某说他们不敢这样做的,若对死因有异议,他们回头把出事区间内所有的相关监控视频复制保存一份供以后备案。
为弄明白我丈夫的死因,我一直在找单位领导,他们拒绝见我,也不让我进入单位大门。在我带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努力争取进入时,被把守在单位大门口的十多个保安打伤,不是被拉出来就是被抬出来,拉的将我的衣服扯破,脚趾扭伤,我和我丈夫的两部手机摔坏,吓得我两个孩子放声大哭,直打哆嗦。
在3月22日我向单位要求查看监控视频的时候,单位派来了三位我丈夫部门领导告诉我,监控视频我个人没有权利查看,要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如果经了公安部门,那就必须尸检,最终得走司法程序,那我们也就没有义务再为你丈夫申请工伤鉴定了;4月9日在派出所的准许下,我再次联系到我丈夫的部门经理,他告诉我监控视频只能看40天的,1月31日的监控视频已经被覆盖了,无法调取;4月28日再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时,单位称厂区及生活区门口及楼道里的监控都坏了。
7月14日我去市公安局反应,要求对我丈夫死亡案件立案侦查。7月16日我大伯子带着我婆婆去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补开死亡证明,但是死亡证明我保存完好!他们为何瞒着我去重复开死亡证明?不知作何用途。7月18日神木西沙殡仪馆老板打电话劝说我,让我火化我丈夫遗体并安葬,催促我交殡仪馆存放费用。早在4月10日我丈夫被榆林市工伤保险部门鉴定为工亡,到现在为止单位仍不申请工亡待遇。他们说:“工亡待遇基数没出来,申请不了,还有雇主责任险申领程序繁琐、复杂,时间漫长,你先把你们的证件给我们,我们这边给你们申请,你婆婆已经委托你大伯子处理了,你们家里面一定要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且达成一致的分派意见,我们在坐下来商谈好最终处理协议。签署了处理协议后,先由单位垫付给你一部分赔偿款,待雇主责任险申请下来了,工亡待遇基数出来了,再全部付给你们。”
我告诉单位领导,无论工亡赔偿还是雇主责任险,都是定数,是我婆婆的份,都给我婆婆,一切按法律规定分派就可以。可是单位一直就以此为借口一推再推。为证实单位此说法,我打12333电话得知:陕西省人社厅早在2020年2月26日就向各市区下发了关于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核定基数的通知,而且全国各地的核定基数都是统一的;我又打电话给单位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所在保险公司(鄂尔多斯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询问关于雇主责任险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赔偿到位时限。工作人员告知我,申请流程单位知道,只要单位提出申请,所需资料提供齐全10日内便可办理赔偿。随后我打电话质问单位为什么要这么做,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无以回答。8月10日,这位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又打电话告诉我,我大伯子对工亡鉴定有异议,单位现在不能申请工亡待遇。就这样,单位为什么总在找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搪塞我?据说单位和我大伯子已经达成一次性处理协议了,赔偿款由单位提前预支给我大伯子等人大部分了。
至此,我不知道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是个头。我没有固定工作,这两年处于长期治病征途中,没有积蓄,现在连续半年多没有生活来源。我们母子在此过程中曾一度每天只能维持一顿饭,有时甚至连一顿饭也维持不了。两个孩子尚小一个8岁,一个6岁,今求助于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援助。恳请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我丈夫一个公道,让其早日入土为安!也让我们母子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回顾我丈夫出事的当天,单位并没有打电话通知我,而是在他们单位上班的我的同学在9时25分语音告诉我我丈夫出事了,在医院抢救。后又接到我丈夫前同事打电话告诉我,我丈夫打篮球碰了,在医院抢救呢!在疫情期间我父亲开车把我们母子送到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到了医院时已经11时16分了,我大伯子、大姑姐,二姑姐、两个姐夫都已经到了,他们都拿着红布条条,显然是他们在家就知道我丈夫已经去世了。
当我知道我丈夫去世那一刻,我就晕厥过去了,后来我就糊里糊涂的坐在了车里。在此期间,厂里没有任何人和我谈及我丈夫的有关出事情况。我大伯子及我大姑姐在没有和我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和当地派出所签署对我丈夫死因无异议协议,并将我丈夫遗体拉到神木西沙殡仪馆,当天下午和我商谈要火化我丈夫遗体。
我去看我丈夫的遗体时,他们不让我去我丈夫遗体身边,距我约4米左右的距离,当时处于平仰卧位,裤子已换新,没穿上衣,上半身平卧位外露的水平面以上未见明显伤痕、青紫等痕迹,头部套一个塑料袋子,但能看到肩部以上及头部青紫,鼻子口都有血液流出。我就去和我大伯子探讨我丈夫的死因,我大伯子告诉我,他已经问过榆林星元医院的医生了,医生说是心脏猝死,同时我大伯子要求火化我丈夫遗体。我当时想我丈夫才38岁,没有任何心脏病史,亦无相关身体不适等症状,且每年单位都有体检,除了血压是波动在140—150/90—95mmHg、轻度脂肪肝外,其它各项指标未见明显异常情况。怎么会心脏猝死?且我没办法接受我丈夫已死亡,我感觉他就是睡着了……我没有答应,就一直查有关资料、文献等。
在我丈夫出事的第三天,我也倒下了。在医院治疗回来后,我大伯子告诉我,我丈夫单位来人了,需要我签个字了。单位来的是我丈夫的部门领导,他们特别给我强调我丈夫后事繁琐复杂,让我将我丈夫所有事宜全权委托于我大伯子处理。我告诉这些单位领导,我虽悲痛,但我不糊涂,我暂不委托他人处理,后面的事后边再说。就这样激怒了我婆家所有的家人,就开始喝责我。后来我大伯子就委托多方家人、亲戚来劝说我火化、安葬我丈夫遗体。见我不答应,我大伯子就蛊惑以我婆婆为首的6个家人,来我住所不让我出门,强行让我火化安葬我丈夫遗体。我为逃脱,差点从楼上跳下去,无奈报了警,才没能火化安葬了我丈夫遗体。但是从此就再没有见到我婆家任何家人,我婆婆就离开了家,找不到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在后来就将我拉在黑名单里。我打电话恳求我大伯子希望他能协助查明我丈夫的死因及后事的处理,我大伯子告诉我,死因明确的,就是病死的,当下就是把遗体火化了安葬了,单位不给钱,殡仪馆费用太大了,我们付不起。否则不管。
3月21日,我父亲在单位门口遇到一位在我丈夫出事当晚值班的保安。这位保安一脸纳闷的表情,哦……原来你们家属什么都不知道啊!他告诉我父亲,我丈夫在厂区出事的,大约在当晚凌晨三四点钟,一穿着工作服的职工骑自行车从厂区到生活区找速效救心丸,没找到,又返回了厂区;3月22日,一个在1月31日8点到岗值班保安告诉我,他刚接班后发生的一些情况。这位保安说,大约在8时10分左右,从厂区驶出一辆越野车进入生活区公寓,车里坐着4个男人,称有紧急事宜,没测体温,没有登记进出职工登记记录册。大约过了5分钟110来了,进入单位生活区公寓。又过了大约三四分钟120救护车来了,先去了单位西门口。由于疫情西门口大门封锁,又返过来从正门驶入,没让他们保安进去。
我翻了一下我丈夫的手机通讯录。在2020年1月31日8时05分至8时11分之间,我丈夫班组班长陈某连给我丈夫打了5个电话均未接通,8时14分又发了一次微信视频电话未接通。我丈夫的室友是这样告诉我的:“我当时下夜班了,正在单位食堂吃早餐时接到了你老汉班组班长陈某的电话,说你们老汉没有到岗位,打电话不接,让我回宿舍看看什么情况。我回去宿舍看到你老汉在床上躺着了,我摸了一下他的腿还有温度了,就回了你老汉班长陈某你老汉的情况。之后我没参与护送你老汉去急救。”当我问班长110当时去的第一现场是在哪里时,这位班长称他也记不清了,大概是在医院吧……在我丈夫的病历显示:到了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医院抢救室时间:2020年1月31日8时30时,做心电图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8时39分。
问题是,我丈夫住在距离职工食堂约300多米的单位公寓三楼,宿舍住俩人,较狭小,公寓到医院距离3.3千米。我丈夫体重约95公斤,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是怎么抬下来的?厂区有救护车吗?这些疑问,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3月23日,我去当地派出所到警务室谈话时,贺某警官和我谈道:“你老汉是胖了哦,我们去了的时候你老汉在厂区的救护车上么,我当时是迎脚看过去的,我就都没看到你老汉的头,只看见他的肚子。”我问:“你们首先去的哪里?”他回答:“接到报警后,我们先去了神木化工的生活区公寓。”我又问:“那你们去我老公的宿舍了吗?”他又告诉我:“当时没有去宿舍,紧接着120救护车就来了,就接去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抢救了,我们也又去了医院。”我怀疑我丈夫的死因单位有隐瞒,要求看我丈夫出事区间的相关监控视频及职工出入登记记录。贺某说他们不敢这样做的,若对死因有异议,他们回头把出事区间内所有的相关监控视频复制保存一份供以后备案。
为弄明白我丈夫的死因,我一直在找单位领导,他们拒绝见我,也不让我进入单位大门。在我带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努力争取进入时,被把守在单位大门口的十多个保安打伤,不是被拉出来就是被抬出来,拉的将我的衣服扯破,脚趾扭伤,我和我丈夫的两部手机摔坏,吓得我两个孩子放声大哭,直打哆嗦。
在3月22日我向单位要求查看监控视频的时候,单位派来了三位我丈夫部门领导告诉我,监控视频我个人没有权利查看,要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如果经了公安部门,那就必须尸检,最终得走司法程序,那我们也就没有义务再为你丈夫申请工伤鉴定了;4月9日在派出所的准许下,我再次联系到我丈夫的部门经理,他告诉我监控视频只能看40天的,1月31日的监控视频已经被覆盖了,无法调取;4月28日再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时,单位称厂区及生活区门口及楼道里的监控都坏了。
7月14日我去市公安局反应,要求对我丈夫死亡案件立案侦查。7月16日我大伯子带着我婆婆去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医院补开死亡证明,但是死亡证明我保存完好!他们为何瞒着我去重复开死亡证明?不知作何用途。7月18日神木西沙殡仪馆老板打电话劝说我,让我火化我丈夫遗体并安葬,催促我交殡仪馆存放费用。早在4月10日我丈夫被榆林市工伤保险部门鉴定为工亡,到现在为止单位仍不申请工亡待遇。他们说:“工亡待遇基数没出来,申请不了,还有雇主责任险申领程序繁琐、复杂,时间漫长,你先把你们的证件给我们,我们这边给你们申请,你婆婆已经委托你大伯子处理了,你们家里面一定要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且达成一致的分派意见,我们在坐下来商谈好最终处理协议。签署了处理协议后,先由单位垫付给你一部分赔偿款,待雇主责任险申请下来了,工亡待遇基数出来了,再全部付给你们。”
我告诉单位领导,无论工亡赔偿还是雇主责任险,都是定数,是我婆婆的份,都给我婆婆,一切按法律规定分派就可以。可是单位一直就以此为借口一推再推。为证实单位此说法,我打12333电话得知:陕西省人社厅早在2020年2月26日就向各市区下发了关于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核定基数的通知,而且全国各地的核定基数都是统一的;我又打电话给单位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所在保险公司(鄂尔多斯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询问关于雇主责任险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赔偿到位时限。工作人员告知我,申请流程单位知道,只要单位提出申请,所需资料提供齐全10日内便可办理赔偿。随后我打电话质问单位为什么要这么做,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无以回答。8月10日,这位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又打电话告诉我,我大伯子对工亡鉴定有异议,单位现在不能申请工亡待遇。就这样,单位为什么总在找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搪塞我?据说单位和我大伯子已经达成一次性处理协议了,赔偿款由单位提前预支给我大伯子等人大部分了。
至此,我不知道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是个头。我没有固定工作,这两年处于长期治病征途中,没有积蓄,现在连续半年多没有生活来源。我们母子在此过程中曾一度每天只能维持一顿饭,有时甚至连一顿饭也维持不了。两个孩子尚小一个8岁,一个6岁,今求助于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援助。恳请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我丈夫一个公道,让其早日入土为安!也让我们母子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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