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楼市扶股市”是稳增长固本之策
2012-07-23 10:10:38 来源: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让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早已成为经济理论界的共识,但在实践中鲜有进展。笔者认为,中国经济要实现“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的目标,“抑楼市”和“扶股市”必须同时并举。就当前我国的经济现状而言,调控楼市是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要害和关键,只有降房价,才能兴实业;只有降房价,才能扶股市;只有降房价,才能促消费。
股市上涨经济向上
中央政府通过对楼市的成功调控,让房价回归理性,可以起到“一箭数雕”的效果。一是地价和房价的回归大幅降低了工业和服务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即企业购买租赁厂房支出以及居民房屋租赁成本,这样无形中提高了工商企业的盈利水平;二是房地产行业在失去暴利和回归社会平均利润率后,以前向往或滞留在房地产行业的各路资本会淡出房地产,流向实业和股市;三是城镇居民从高房价的重负中解脱出来,释放被高房价压抑的消费力。一旦房价调整到位,作为城镇居民最大生活支出的购房费用将急剧削减,居民的其他生活消费支出势必大幅增加。
就股市投资者而言,居民所持股票价格上涨,账面财富或实际财富增长,可支配收入增加,自然就会提高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美国作为消费驱动型经济的典型,居民消费主要依靠住房抵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维持。自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楼市下跌30%并持续低迷,但是美国股市在金融危机之后却强劲反弹,与2009年3月初的最低点相比,迄今三大股指上涨幅度均接近翻番。正是在股市强劲上涨的带动下,美国经济渐渐起色、缓慢复苏。
根据中登公司数据,截至2012年4月,A股自然人持仓账户数约为5600万(未包含基金投资者)。其中,流通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高达85%,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高达98%。低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要高于高收入阶层。目前,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约18万亿元。假如A股平均每年上涨20%并连续十年牛市,股市的财富效应每年就达3.6万亿元。假定投资者每年把50%的财富增加用于生活消费,则仅股市带来的消费支出每年就达1.8万亿元,再加上乘数效应,就会对社会生产形成巨大的牵引和拉动效应。
“抑楼市”思路要长短结合
笔者认为,抑制楼市的思路应是近期靠调控,长期靠制度。鉴于当前房价仍然在高位徘徊,可首先通过贯彻各种楼市调控措施,迫使房价回归到公认的合理价位,之后再仿效成熟市场国家的做法,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制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就短期而言,抑制楼市就是要把2010年以来中央出台的各项楼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其实,在楼市调控方面,政策不可谓不多,关键还在于执行力。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10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达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所以,只要坚持调控不动摇,预计再坚持3-5年左右时间,楼市就能实现软着陆,房价可望回归理性。所谓“理性房价”要同时符合两个方面的指标:一是在国际范围内比较,主要看房价收入比是否与国际接轨和看齐;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利润率应落至全国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水平。
就长期而言,为保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应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通过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房地产行业。
可仿照美国房地产税收制度,针对个人家庭商品住房在保有、交易、继承与赠与以及出租收入方面课以相应税收,借此去除个人住房的投资功能或赚钱效应,将房地产领域的投机和投资客永久性地排除在外。比如,目前美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相关的税种执行的是不动产税(归在房地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各州规定不一,从20%-100%不等)。全美国50个州目前都在征收,只是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税率不同,大约在1%-3%之间。
此外,可仿照德国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水平。德国政府对楼市投机进行严厉约束,对地价、楼价、屋租等实行独立评估的“指导价”制度。根据德国法律,楼价超过“指导价”20%即为“超高楼价”,即构成违法,卖方可能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一旦被认定超过50%,则为触犯《刑法》的“楼价暴利”,最高可判三年徒刑。正是由于德国政府严格执行了严厉打击楼市投机、切实维护房价稳定的房地产法律制度,过去10年里,德国物价平均每年涨幅2%,而房价每年上涨1%,德国房价实际上在以每年1%的速度缩水。德国的人均收入是中国的10倍,而柏林的房价却还低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
股市应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欧美国家去杠杆的背景下,外需疲软已是长期趋势,投资注定不能长期支撑经济持续发展。为此,应把“扶股市”提升到“稳增长、促消费”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度来认识。
首先,无论何时何种情况下,股市上涨都是好事情。在衡量“经济泡沫”时,学界习惯于将某一市场与国际市场进行比较,如果该市场的繁荣度远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就称其为存在“泡沫”。然而,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市场不存在杠杆,即使“股市泡沫”破裂其对经济和社会的损害也很有限,而股市上涨对于整体经济而言却皆大欢喜。因此,不应把大牛市视为洪水猛兽,也不能因“股市有泡沫”就出台政策进行打压。其实,如果一定要“泡沫论”的话,那么“股市泡沫”就是一种好泡沫,而“楼市泡沫”是一种坏泡沫。也就是说,楼市泡沫向国际看齐有害,股市泡沫与国际接轨有益。
其次,要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股市的“稳增长、促消费、助转型”的经济功能。在外需低迷的情况下,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支出都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但是依靠居民消费支出拉动经济更为合理,因为居民消费需求驱动的生产增长是有效的社会需求,不会形成产能过剩。诚然,股市具有帮助上市公司“借融资、兴投资”的功能,同时股市作为广大股民的财富“寄存所”,股票资产的财富效应还具有促消费的功能。在经济下滑压力加大、经济转型任务迫切的当下,股市的功能定位应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为主,兼顾上市公司的投融资功能为辅。
2010年A股总募资9350亿元,A股上证指数下跌幅度为17%,2011年A股总募资7116亿元,A股上证指数下跌幅度为21.68%。2011年A股总市值减少了9.4万亿元,是当年A股融资总额的13倍,也就是每融资1元钱,股市湮灭价值13元。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融资,对中国股市和中国经济整体影响而言得不偿失。因此,在股市发展中,只有落实“藏富于民”的方针,中国才能真正形成消费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有鉴于此,考虑到今年股市行情仍然不稳,大盘指数持续低位徘徊,可考虑放慢企业IPO步伐。
再次,在股市发生危机之际,应及时出手就市。鉴于股市对于一国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性,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金融管理部门,在股市非常时期往往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比如,1987年美国股市发生过一次大崩盘,道指当天下跌508点,下跌幅度达22.6%。面对此情此景,美联储迅速行动,宣布降息,增加货币供应,提供紧急准备金给任何需要帮助的银行,从而维护了股市信心,避免了经济重蹈1929年的覆辙。
最后,放宽投资者入场限制。作为虚拟经济体,只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流入,股市才可能蒸蒸日上。为此,应让尽可能多的合法机构投资股市。此外,股市改革发展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局,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股市上涨经济向上
中央政府通过对楼市的成功调控,让房价回归理性,可以起到“一箭数雕”的效果。一是地价和房价的回归大幅降低了工业和服务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即企业购买租赁厂房支出以及居民房屋租赁成本,这样无形中提高了工商企业的盈利水平;二是房地产行业在失去暴利和回归社会平均利润率后,以前向往或滞留在房地产行业的各路资本会淡出房地产,流向实业和股市;三是城镇居民从高房价的重负中解脱出来,释放被高房价压抑的消费力。一旦房价调整到位,作为城镇居民最大生活支出的购房费用将急剧削减,居民的其他生活消费支出势必大幅增加。
就股市投资者而言,居民所持股票价格上涨,账面财富或实际财富增长,可支配收入增加,自然就会提高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美国作为消费驱动型经济的典型,居民消费主要依靠住房抵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维持。自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楼市下跌30%并持续低迷,但是美国股市在金融危机之后却强劲反弹,与2009年3月初的最低点相比,迄今三大股指上涨幅度均接近翻番。正是在股市强劲上涨的带动下,美国经济渐渐起色、缓慢复苏。
根据中登公司数据,截至2012年4月,A股自然人持仓账户数约为5600万(未包含基金投资者)。其中,流通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高达85%,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高达98%。低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要高于高收入阶层。目前,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约18万亿元。假如A股平均每年上涨20%并连续十年牛市,股市的财富效应每年就达3.6万亿元。假定投资者每年把50%的财富增加用于生活消费,则仅股市带来的消费支出每年就达1.8万亿元,再加上乘数效应,就会对社会生产形成巨大的牵引和拉动效应。
“抑楼市”思路要长短结合
笔者认为,抑制楼市的思路应是近期靠调控,长期靠制度。鉴于当前房价仍然在高位徘徊,可首先通过贯彻各种楼市调控措施,迫使房价回归到公认的合理价位,之后再仿效成熟市场国家的做法,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制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就短期而言,抑制楼市就是要把2010年以来中央出台的各项楼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其实,在楼市调控方面,政策不可谓不多,关键还在于执行力。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10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达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所以,只要坚持调控不动摇,预计再坚持3-5年左右时间,楼市就能实现软着陆,房价可望回归理性。所谓“理性房价”要同时符合两个方面的指标:一是在国际范围内比较,主要看房价收入比是否与国际接轨和看齐;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利润率应落至全国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水平。
就长期而言,为保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应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通过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房地产行业。
可仿照美国房地产税收制度,针对个人家庭商品住房在保有、交易、继承与赠与以及出租收入方面课以相应税收,借此去除个人住房的投资功能或赚钱效应,将房地产领域的投机和投资客永久性地排除在外。比如,目前美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相关的税种执行的是不动产税(归在房地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各州规定不一,从20%-100%不等)。全美国50个州目前都在征收,只是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税率不同,大约在1%-3%之间。
此外,可仿照德国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水平。德国政府对楼市投机进行严厉约束,对地价、楼价、屋租等实行独立评估的“指导价”制度。根据德国法律,楼价超过“指导价”20%即为“超高楼价”,即构成违法,卖方可能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一旦被认定超过50%,则为触犯《刑法》的“楼价暴利”,最高可判三年徒刑。正是由于德国政府严格执行了严厉打击楼市投机、切实维护房价稳定的房地产法律制度,过去10年里,德国物价平均每年涨幅2%,而房价每年上涨1%,德国房价实际上在以每年1%的速度缩水。德国的人均收入是中国的10倍,而柏林的房价却还低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
股市应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欧美国家去杠杆的背景下,外需疲软已是长期趋势,投资注定不能长期支撑经济持续发展。为此,应把“扶股市”提升到“稳增长、促消费”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度来认识。
首先,无论何时何种情况下,股市上涨都是好事情。在衡量“经济泡沫”时,学界习惯于将某一市场与国际市场进行比较,如果该市场的繁荣度远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就称其为存在“泡沫”。然而,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市场不存在杠杆,即使“股市泡沫”破裂其对经济和社会的损害也很有限,而股市上涨对于整体经济而言却皆大欢喜。因此,不应把大牛市视为洪水猛兽,也不能因“股市有泡沫”就出台政策进行打压。其实,如果一定要“泡沫论”的话,那么“股市泡沫”就是一种好泡沫,而“楼市泡沫”是一种坏泡沫。也就是说,楼市泡沫向国际看齐有害,股市泡沫与国际接轨有益。
其次,要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股市的“稳增长、促消费、助转型”的经济功能。在外需低迷的情况下,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支出都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但是依靠居民消费支出拉动经济更为合理,因为居民消费需求驱动的生产增长是有效的社会需求,不会形成产能过剩。诚然,股市具有帮助上市公司“借融资、兴投资”的功能,同时股市作为广大股民的财富“寄存所”,股票资产的财富效应还具有促消费的功能。在经济下滑压力加大、经济转型任务迫切的当下,股市的功能定位应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为主,兼顾上市公司的投融资功能为辅。
2010年A股总募资9350亿元,A股上证指数下跌幅度为17%,2011年A股总募资7116亿元,A股上证指数下跌幅度为21.68%。2011年A股总市值减少了9.4万亿元,是当年A股融资总额的13倍,也就是每融资1元钱,股市湮灭价值13元。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融资,对中国股市和中国经济整体影响而言得不偿失。因此,在股市发展中,只有落实“藏富于民”的方针,中国才能真正形成消费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有鉴于此,考虑到今年股市行情仍然不稳,大盘指数持续低位徘徊,可考虑放慢企业IPO步伐。
再次,在股市发生危机之际,应及时出手就市。鉴于股市对于一国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性,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金融管理部门,在股市非常时期往往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比如,1987年美国股市发生过一次大崩盘,道指当天下跌508点,下跌幅度达22.6%。面对此情此景,美联储迅速行动,宣布降息,增加货币供应,提供紧急准备金给任何需要帮助的银行,从而维护了股市信心,避免了经济重蹈1929年的覆辙。
最后,放宽投资者入场限制。作为虚拟经济体,只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流入,股市才可能蒸蒸日上。为此,应让尽可能多的合法机构投资股市。此外,股市改革发展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局,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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