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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何变的千疮百孔?
2013-12-25 15:08: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家森林公园是各类别森林公园中的最高级。
  森林公园必须具备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旅游服务设施齐全等多项优势条件才能被国家林业局准予设立国家森林公园。
  设立的高标准也要求必须对国家森林公园进行严格保护。按照我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建设和经营,除对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景点、景区进行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建设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但是位于东莞市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内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却面临有法难以,违法难纠的尴尬局面,虽是国家森林公园的身份,却被破坏的伤痕累累,公园山脊上,燃气管道穿园而过,山腰中两路高压线并驾齐驱,甚至举手可触,山脚下高速公路洞穿山体,斑斑伤痕的森林中还别墅林立。
  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何变得千疮百孔,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日前实地调查了这个命运与前途充满疑问的国家级森林公园。
  十年血汗:国家森林公园始成形
  据知情人士介绍,十多年前,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境内的观音山森林公园还是一片森林荒地,无人问津。
  1995年,当地政府决定开发建设观音山森林公园,1997年开始规划布局。因为投资巨大,收益难以保障,1999年,当地再也无力继续投资建设,开始考虑引资开发。
  后经多方引荐,并应樟木头镇石新村村委会多次邀请,虔诚的佛教信仰者黄淦波本着为当地社会做点事的心态接手了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
  1999年11月底,黄淦波与樟木头镇石新村村委会签订《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甲方樟木头石新村村民委员会将观音山承包给乙方黄淦波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即2000年至2049年。合同规定: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将所有开发项目全部移交给乙方。合同期限内,乙方的所有运作和资金使用,甲方均不得干预。合同随即得到东莞市政府的认可。
  现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的黄淦波至今还对接受时的情景记忆犹新。
  “当时这里还只是一座无名的荒山。森林是人类存在的根据,佛教又能承载传统文化,我便立志将观音山打造成具有浓郁佛教文化氛围的森林公园。”黄淦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的亲友都极力反对我接手这个‘烫手山芋’,我力排众议一个人单干。”
  本着以旅游的方式弘扬观音山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在工业集群林立的城市里为人们打造一处陶冶情操、回归自然、娱乐休闲的旅游胜地的理想,黄淦波最终决定斥巨资建设观音山森林公园。
  2001年9月,因经营需要,黄淦波与石新村村民委员会达成协议,由黄淦波投资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音山开发公司)。
  观音山开发公司成立后,黄淦波便放弃了在东莞等地方的其他投资,聚资2亿元,全身心的投入到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建设。
  十余年间,黄淦波对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各项开发建设投入累计已达近6亿元。
  黄淦波的执着得到了回报,经10多年的建设,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总面积已达到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9%以上,拥有着全世界最大的花岗岩观世音菩萨像雄踞观音山顶,净高33米,重达三千吨,公园还拥建成了全国首家古树博物馆,一座大型综合性旅游景区逐渐成形。
  得益于多年的投资建设,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旅游硬件得到飞跃提升,为了进一步提升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力度,打造综合性森林旅游景区,2004年,公园开始筹备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
  2005年12月,经广东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审核,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终于在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随后又在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旅游景区。
  开发建设期间,该公园还先后荣获“中国十佳休闲景区”、“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等称号,成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认定的“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企业”和“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入选“广东省服务业100强”,成为了东莞惟一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AAAA旅游景区,堪称东莞市最具盛名的旅游景区和科普教育基地,是东莞一张名副其实的靓丽名片。
  建设“三通”:公园面目千疮百孔
  然而头顶诸多荣誉光环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却没有迎来期待的福音。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得批复以来,破坏公园建设的事件就屡见不鲜。
  “景区内村民经常私设围栏拦截游客,并且在公园主要景区内违规建设别墅及坟墓,村里毁林种果等现象屡有发生。”黄淦波无耐的对记者说,公园多次向有关单位反映违法建设的情况,但是一直都得不到政府部门的处理。
  更让黄淦波气愤的时,当地政府明知道观音山森林公园是国家级的森林公园,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但是还依然大肆破坏景区景观,在没有得到行政审批及与公园经营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多次批准在公园内实施工程建设。
  据公园管理人员介绍,2008年11月6日,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接到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函告,称即将筹建的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将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将以爆破的方式开挖隧道。
  根据设计,观音山隧道为分离式左右线隧道,设计为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其中,左边隧道长为3245米,右边隧道长3185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认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严重破坏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也将对观音山森林公园作为旅游AAAA级景区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更让黄淦波气愤的时,受到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函告不久,2010年3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又收到有关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文件。按照文件显示,这一输气管道将通过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公园核心区。
  而按照最初设计方案,这条输气管道并不通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深支干线局部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即输气管线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以沟埋敷设方式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穿越长度约为3公里。
  2011年8月下旬,在未向公园方提交林业、环保等主管部门同意工程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路径施工方案的批准文件,施工及赔偿方案未与公园方面商量的情况下,粤桂项目分部突然组织工人及大型开挖机械进入公园内右边的笔架山进行违法强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肆无忌惮地砍伐林木、毁掉林地,原本郁郁葱葱的连片山头被砍伐后祼露出的红色土壤煞是刺眼,整个工程的线路绵延长达几公里。其中,砍伐近8000株林木,毁掉上万平方米的林地。
  公园方面认为,这一工程不但违反《国家森林法》,还属于典型的施工手续不全,违法违规施工,并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
  广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10月28日派广东省环境监察局会同东莞市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广东省环保执法人员指出,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审〔2008〕318号文件明确表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批广深支干线自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西侧边缘通过,线路不直接穿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输气管线路径变更为以大开挖方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存在线路变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违法违规施工的问题,并现场要求立即停止施工,补办项目线路变更环评文件等审批手续。
  但是事件并没有得到平息,2012年2月15日,西气东输粤桂项目分部在未取得公园同意其天然气管道横穿公园的情况下,强行施工。2012年2月15日,大批执法人员突然封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50多名观音山高管和员工因进行抗议,当天被带走,其中几名高管被拘留了15天。
  沿着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主干道,记者一路都可以看到葱郁的森林已被一条宽十余米,长达数公里的黄土地带分割开来,鲜明的颜色对比显得格外刺目。记者从东莞市林业局得到消息称,被破坏的景区都已经经过恢复建设,并且已经通过的相关部门的验收,但是记者在施工的现场,并没有找到东莞市林业局所说的绿化植被。
  同时,在实地调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破坏情况时,记者还看到沿着观音山山谷,两条超高压输电线路,横贯而过,高压线最低处仅距离景区主干道地面不足10米,距离山上树木顶端不足5米。
  公园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称:“在阴雨天都能看到高压线上泛起的蓝光,走在下面全身都会发麻,对森林防火和游客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通气、通电、通路“三通”政策在其他地区可能是好事,但是对黄淦波来讲却成了最大心病。“在国家森林公园大举实施工程建设对观音山的打击是致命的,严重损毁了观音山形象。”黄淦波说。
  同时,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违建别墅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目前已达20多栋,并造成多处的水土流失。
  “这些别墅都大有来头,很多业主都是当地官员或其亲友。”让黄淦波郁闷的是,“有几栋是观音山评上国家森林公园之后建的。我们不停地举报,但他们就是建得起来。”
  围绕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游览一番,记者看到的不是期待中能够陶冶情操、回归自然、娱乐休闲的旅游胜境,却是一个被破坏的已是千疮百孔的“荒废林地”。
  频频施工:政府为何知法犯法?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颁发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文)第一项第二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林地。”
  2011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公布施行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也规定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景观和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的,应当在取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后,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
  国家旅游局也规定旅游景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何不能逃脱被建筑施工破坏的命运?
  2012年10月18日,记者带着诸多疑问到樟木头镇政府需求答案,但是樟木头镇书记李满堂始终没有出面解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破坏的原因,记者从早晨9点,一直等到中午12点钟,始终没有负责人出面接受采访,等待期间多次拨打李满堂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记者久等无耐,不得不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开。截止记者发稿,樟木头镇一直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10月18日下午两点钟,记者一行找到东莞市城乡建设局采访。东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杨远辉告诉记者:“城建局主要负责审批城建项目的施工,只要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证件齐全的就可以批准施工,对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工程建设不太了解。”
  18日下午三点,记者又找到东莞市规划局,要求查看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别墅建设和高速公路、输气管道及高压线路建设的规划许可。东莞市规划局负责宣传的科员马芳告诉记者,“记者采访需要得到领导的批准,规划局会积极配合记者的采访,认真回答记者的疑问。”但她始终没有拿出上述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最后以开会为由结束了采访。
  18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记者采访了东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徐正球。他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工程建设是经过省林业局批准的,施工单位有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他一口咬定,“三大工程建设都没有经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范围,”并表示不知道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范围在哪儿,“国家林业局做的批复没有明确的范围,我们知道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但是不知道地在哪儿”。他同时坚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工程项目施工后都已经在四、五月份对当地植被进行了恢复,并多次打电话给记者确认。但是记者实地调查的情况,却是黄土一片。
  10月19日上午十点半,记者来到广东省林业局采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北破坏一事,林业局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事情已经出来很久了,很多媒体都报道过,公园内多项基础设施都是国家级、省级的工程,建设肯定是经过许可的,对于公园内别墅的建设不是很了解。”
  黄淦波告诉记者,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家施工单位拿出施工许可证,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施工单位及政府发来的施工文件,更没有跟任何单位和政府签订工程建设协议,“唯一见到的输气工程建设许可文件还是在后来补办的”。
  记者咨询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建别墅显然违反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在森林公园的重要景点、景区无证建设工程,强行施工更是违法。
  背后迷局:皆因政府与民争利
  政府部门在明知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下,为何有配合工程建设单位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大兴土木呢?记者通过采访公园经营者才逐渐了解了其中的缘由。
  据黄淦波介绍,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其实并不顺利,尤其从申请国家级森林公园开始,就一直阻力重重。
  2004年,公园开始筹备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但是申报过程中不仅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反而屡次遭到拒绝。
  2005年,公司便向东莞市林业局报送了有关申报材料,起初东莞市林业局以没有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先例为由不同意申报。
  同年3月,观音山森林公园向樟木头镇政府递交书面报告,请求樟木头镇政府向东莞市林业局报送有关观音山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材料,但镇政府也以没有此先例为由拒绝了观音山开发公司。此后,公司几次向樟木头镇政府递交申报材料,均无果而终。
  无奈之下,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观音山开发公司便直接向广东省林业局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经广东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审核,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终于在2005年12月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
  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不但没有得到当地政府承认,当地政府还多次想强行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经营权。“为了得到观音山,夺取观音山公园的经营权,当地政府某些领导制造了一系列事端。”黄淦波说。
  2006年6月,樟木头镇政府发函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称,受观音山开发公司财力的限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发展潜力必将得不到充分发挥,计划调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经营权,将其纳入当地另一森林公园规划区,统一建设。而黄淦波是与石新村签订的合同,与镇政府并无关系。
  “当时镇政府开出的补偿条件是用一间远远不值3000万元的旧厂房买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经营权,而当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投资已经超过了1亿元,公园发展正欣欣向荣。”观音山开发公司管委会负责人称。
  为迫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交出经营权,2007年,当地政府又要求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当年2月10日起开始停售门票。这无疑给公园带来了重重的一击。
  “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几乎成为当地政府的重要议题。这些年接二连三的事情几乎让我们没有任何歇息的机会。”黄淦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广东省有关部门、国家部委等反映,后经国家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发文制止才暂时告一段落。”
  2007年2月,国家林业局森林管理办公室在《关于请调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权属纠纷的函》中声明,观音山森林公园是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成立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其管理和经营主体在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前与有关各方签订了合约,在管理和利用上具有法律基础。当地政府规定观音山停售门票、变更经营主体等做法违反了《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以及《合同法》。
  迫于压力,当地政府同意观音山恢复收取门票,然而对于强行夺取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经营权当地政府并未就此放弃。
  2010年1月,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称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村民委员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与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开发合同的约定期限和数额投资建设森林公园,又以政府对开发合同项下的开发项目作出新的规划,以致无法实现订立开发合同的目的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开发合同,要求黄淦波与观音山开发公司返还樟木头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其经营权。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此事是因由于樟木头镇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几次夺取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不成,便指使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居委会起诉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包括村民违建别墅都是镇政府在怂恿,故意刁难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我们公园内的正常施工建设,镇政府也明令禁止,甚至被暴风吹倒的建筑都不能复建。”黄淦波无耐的说,“公园从开发建设至今,总计投入近6亿元,一直是收不抵支,政府收回经营权还需要给公园补贴,拿什么发展建设公园。”
  经过记者从多方证实,当地政府这两年确实都在和黄淦波打官司,要收回观音山的经营权。但是镇政府急于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真的是想合并规划,开发建设吗?
  看着已经被破坏的面目皆非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位看不过去的当地政府职员透露说,“他们想做的不是保护森林公园,而是利用景区进行房地产开发。”
  按照国家林业局2007年批准的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发展规划显示,观音山森林公园内会展中心周围的1500亩区域可进行旅游附属设施建设。如果按1:2的容积率进行建设,1500亩土地变性后可开发2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若按每平方米获利0.5万元计算,利润价值达100亿元。
  此外,公园外西侧还有一处20多万平方米的果园,若按照1:5的容积率进行商业、住宅开发,此地块的利润价值也将超过80亿元。
  “镇政府不承认观音山森林公园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就可以不受国家森林公园的严格约束。”该政府职员告诉记者,“如果撤销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用来发展商业地产,那么6平方公里土地就可赚300到400亿元的纯利润。”
  但是对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潜在的经济效益,黄淦波并不看在眼里,他表示将坚定的以公益事业的发展理念来运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好这片蕴含着传统文化精髓的林地。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命运能随着黄淦波的执着出现转变吗?这一块东莞仅存的森林绿地能够保存下来吗?面对今天满目伤痕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记者愿与黄淦波一起虔诚的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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