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县商品房墙体开裂 住户退房无门
2014-06-25 17:27:12 来源:中国品牌 评论:0 点击:
【导读】贵州息烽县光彩大楼住户十四年前入住新房时,就发现墙体开裂,屋内渗水。由于开发商坚称验收合格、只修不退,如今楼房裂痕触目惊心,经鉴定已成“危楼”,业主维权仍然无果。《天天315》本期聚焦:建成十几年的大楼变成“危楼”,该修复还是该拆除?
央广网财经6月24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贵州息烽县光彩大楼的住户2000年刚入住新房时,就发现墙体细微开裂,屋内渗水。开发商坚称验收合格,只修不退。业主们维权至今,楼房裂痕已“触目惊心”,经鉴定已成“危楼”。住户们想退房,但法院已判定开发商修复房屋。息烽县光彩大楼建成才十几年就成了“危楼”,住户们担心修复质量难以保证,生命安全无法保障,还是想要退房。
墙体裂痕大得能插进筷子 住户起诉开发商欲退房
据息烽县光彩大楼的住户们介绍,光彩大楼是贵州息烽县建成的第一个商品房楼盘,当时不少购房者都因买到了这里的房子而感到兴奋不已。
然而,住户们2000年拿到新房钥匙,搬进新居后没几天,就有人发现家里的一侧墙体细微开裂,房顶渗水。
住户称,2000年房子交付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小裂缝,大家都不以为然。没想到2年后裂缝变大,筷子都能插进去,甚至可以从墙壁看到隔壁的住户。下雨的时候,水从8楼渗到5楼。
住户们告诉记者,贵州一家媒体曾在2001年时关注并报道了光彩大楼出现质量问题,住户要求退房,补偿一事,2002年8月又报道了一次,但开发商坚称验收合格,不退房。经济之声记者在网上也查找到贵州日报曾在2002年8月时报道了这一事件。报道的大致内容是这样:
2002年7月24日,记者来到光彩大楼内,走访了10多户人家,发现房屋墙壁开裂、渗水现象依然如故,不仅顶层,二楼以上的房间都普遍存在这些问题。一些买了房的住户由于担心房屋安全隐患,至今不敢搬进去居住。光彩大楼的住户多次与开发商遵义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妥善解决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在住户们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先后几次派人维修,在屋顶铺设沥青纸,对楼房外墙和裂缝补灰。但令住户们感到失望的是,缝缝补补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家里墙上的裂缝补了又开,开了又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愈合,雨水、甚至楼上的洗衣、洗澡水仍然顽固地侵蚀屋里。
失去耐心的住户们向房开商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但是,开发商的态度十分强硬,开发商回复:2000年12月,息烽县光彩大楼通过县质监站验收,被评定为合格工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住户退房、补偿的理由不充分。
住户们期盼着有关主管部门能给出一个说法,然后他们向息烽县建设局申请要求对主体工程结构质量是否合格重新进行核验。2002年3月29日,息烽县建设局以(2002)10号文件的形式就大楼是否合格向住户作出答复:“2001年10月8日,你们要求县建设局质监站对光彩大楼主体质量是否合格重新核验。我局质监站邀请有关专家现场查勘分析论证,并结合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结论,我局质监站认定,该工程主体结构是合格的。”
不得已,几个住户代表2002年4月9日向息烽县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息烽县建设局认定工程合格的(2002)10号文件。后在多方协调下,息烽县建设局答应对光彩大楼的质量问题妥善解决,住户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后来住户和开发商对住房质量存在较大争议,于是住户们就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报道结尾只说息烽县县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但案件一直没有进行审理。
法院判定房屋须维修 住户坚称房屋是危楼
这次的审理结果如何?据住户介绍,当时法院并没有给出判决结果,在这之后,开发商又来刷了刷外墙。就这样,300多个住户就又在有裂痕的房子里面提心吊胆的住了近10年。直到2011年,事情才有了新的转机。
住户称,住房质量的检测需要十几万,他们没有那么多钱,但是县里有领导称政府愿意给我们钱,然后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后来,政府垫资40万对4栋楼进行检测, 3个月后,检测结果出来了,有两栋是C级,有两栋是D级。
在住户们提供的资料中还有一份盖有广州润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印章的文件上介绍,3级为可靠性不符合本标准对1级的要求,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4级为可靠性不符合本标准对1级的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
记者也在网上查找到《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标准中介绍的C、D级的评级解释和我们刚提到的3、4级的解释相同,也就是说,息烽县光彩大楼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得到鉴定结果后,住户们不敢再住,想退,但是法院已经按房屋修复立案,现在已经无法更改。
2013年6月底,法院判定房屋由开发商负责修复。住户们拒绝修复房屋,他们很担心修复质量难以保证,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住户们认为,鉴定为D等级的房子,国家是不允许居住,并且要直接拆除的。他们不能接受继续住在危房里。
住户们观察到的一个细节:设计图上显示光彩大楼应为7层建筑,而实际却是8层建筑。
住户们认为这是违规建筑,现在鉴定已成“危楼”应该拆除,不该修复。记者也随机拨通了其他几位住户的电话,大家的意见相同,都不同意修复,都希望能退房。
业主们都没有签字,但据了解,修复工作已经开始。昨天记者拨通了息烽县住建局的办公室电话。
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群众反映的光彩大楼这个事情,现在法院正在进行执行阶段。我们领导说的因为现在是法院在作为主导处理这个事情。如果采访我们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先和建委宣传部联系一下,然后由宣传部那边统一组织,因为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
昨天记者还联系到了息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孟祥。对方回复:“住户委托的鉴定公司的签定结果是加固维修,我们现在正在加固维修,现在正在入户察看、检查。”
专家: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居民索赔有理
贵州息烽县光彩大楼的住户们维权至今,楼房裂痕已“触目惊心”,经鉴定已成“危楼”,也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出这个楼的安全性为C,D级,住户们认为是“危楼”应该拆除,但是法院的副院长回复这是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注鉴定出的结果,所以判定可以修复加固。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这种所谓民用建设可靠性的鉴定,更多是指安全方面的问题,和规划标准以及验收标准不是一件事情。规划和验收标准应该高于安全标准或者高于可靠性标准,这才是一个合理的楼房。
包华同时指出,并不是每一个楼房出现问题都需要拆除,拆除大概有两大方面的评定标准,第一是评定为可修复,也就房屋通过技术上的加固可以修复,保障安全性不出现问题的;第二是修复的成本不能高于修复之后的楼宇的残值或者净值。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修复和加固或者拆除都是对于不安全房屋的处理的结果,关键在于从技术上是否可修复,从经济上来说是否值得修复。
法院判定房屋可修复,但住户坚持希望退房。修复和拆除到底谁说了算?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认为,
这个案子涉及到房屋的安全性鉴定的问题。从案件的讲述过程当中,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当中,已经请了专业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机构来对房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了鉴定,然后由专业的机构得出了鉴定结论,称房屋是可维修、可维护的。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个程序没有任何问题的话,这个鉴定机构出具的这种专业性的东西应该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定的依据,但住户对房屋的认识只是从人体的感官出发的,就认为房屋可能是危楼,缺乏了专业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根据专业鉴定机构出具了的鉴定来判定是合理的。
法院已判定开发商修复房屋,但住户们担心修复质量难以保证,生命安全无法保障,现在还是想要退房。住户可否再要求退房?
裘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第13条就明确规定,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使用,买房人可以请求要求解除合同和损失赔偿。目前这个案件买房人有了相应的证据,比如说房屋的鉴定结论,认为是C级和D级,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