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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的新款家具别家竟有一模一样的
2012-12-20 10:06: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商家:他人仿冒,是否侵犯了品牌的知识产权?律师:商家保护自己商品外观的唯一性,除了申请注册商标,还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逛家具市场时,你是否觉得眼前的家具似曾相识?你是否想过家具也有知识产权?昨日,市民李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独家代理的家具品牌新出了一系列家具,在其他家具市场竟然有一模一样的,他认为这侵犯了他所代理家具品牌的知识产权。17日,记者就此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
  
  独家新系列家具居然出现双胞胎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长风街的东方装饰家园,找到李先生的家具经营店,店内摆放的都是白色欧式风格的家具。李先生说,他们是刚经营这家店面不久,该店专门经营法式系列家具。“这个系列都是白色基调,是公司刚设计出不久的新款。我们代理的这个品牌在太原市的专卖店只有我这一家,所以这个系列的家具也只有我这里卖,没想到居然被人仿冒了。”
  
  据李先生说,15日,有两名顾客从他们店面路过,其中的女顾客看到他们家摆在最外面的一组沙发时说,自己在长治路另一家家具卖场也见到过一模一样的。李先生觉得很奇怪,自己独家代理的家具怎么其他商家也有?于是,李先生专门按顾客说的地点去了解。“我发现我们几款主打的经典家具对方也有一模一样的,但家具里没有任何商标。”李先生拉开一个床头柜的抽屉让记者看,里面铺着一层黑色绒布,上面印着家具的商标名,“我们所有家具的抽屉里都印有这样的标志。”随后,李先生拿出了详细的商标信息、授权证书和质检报告等材料,“这些东西对方都没有,他们属于三无产品,我已经向平阳工商所举报了这个情况。”
  
  家具款式相同但否认抄袭设计
  
  17日中午,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与他家有同样家具的家具销售市场。记者看到,这家家具销售市场一楼和二楼大部分区域都摆放着深色系实木家具。在二楼的一角落处,摆着几件白色系家具,包括衣柜、沙发、双人床和床头柜等,与记者在东方装饰家园李先生店铺里看到的几款家具基本相同。记者拉开床头柜的抽屉,里面也垫着黑色绒布,但上面并没有标任何品牌标志。当问及家具情况时,导购员说,“我是新来的,不太清楚。”
  
  16时许,记者联系了该家具销售市场太原区负责人张女士。“之前,我们公司的白色系美式家具一直属于出口产品,没有在国内上市。今年10月份,公司的白色系美式家具在国内上市。而举报商家所称的同系列家具在一个月前才刚刚在太原上市,所以不存在抄袭设计的问题。”张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在太原的家具市场属于直营商,公司旗下直营商都是从工厂直接进货,所以在家具产品上并不做品牌标志,只有公司下属少部分代理商所售的家具产品上有品牌标志。“但是我们的产品外包装上都有明确的品牌标志。”
  
  要保护设计方的知识产权还需申请产品外观设计专利
  
  随后,记者联系了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工商所,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于17日上午来到李先生举报的家具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今天下午,该家具市场相关负责人已经来提交了其白色系美式家具的质检报告。”常所长说,国家对于家具品牌,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必须在家具产品上标明品牌标志,被举报的家具品牌的产品外包装上有品牌标志,所以,也不能算是三无产品。“至于是否有侵权行为和质量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取证和研究。”
  
  那该商家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吗?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算侵犯专利权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联系了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的冯律师。“假冒商标或仿冒商标,或者与其他已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家商标文字、图案相同或相似的行为都属于侵犯商家的注册商标权。”冯律师告诉记者,但注册商标并不覆盖商标下产品的专利设计,像李先生碰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如果商家的产品向专利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局予以批复后,市场上再出现与自家产品外观相同的商品,就属于侵犯了自家的产品专利权。”冯律师提醒商家,注册商标并不能覆盖产品的外观设计,“商家要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向工商局申请注册商标之外,还需要向专利局申请产品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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