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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泰鑫置业大规模违规 规划局却如此“严惩”
2012-10-24 11:06: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者以《开发商玩弄容积率增收两亿滁州市长批文软弱无力》为题报道了‘安徽滁州泰鑫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鑫置业)在滁州的四个开发项目擅自更改容积率致违规增收两个亿,市长批示的处理意见8个月不见动静’。滁州市规划局昨日表示要‘严惩’开发商并向社会公布。
  一份名为滁州泰鑫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请求解决城市星座等项目超容积率问题的报告》(滁泰房字【2011】69号)称,我公司开发的城市星座、中环国际广场、现代城(东西区)属市房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四个项目建设即将竣工,通过实测和销售预测,面积误差较大,总共超容积率约44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城市星座超12930平方米,未进行实测的中环国际广场超约25800平方米,现代城一期、二期约超5000平方米)。时任市长(现任书记)江山批示要求处理。然而,七八个月过去了,此事仍没有得到处理。记者以《开发商玩弄容积率增收两亿滁州市长批文软弱无力》为题进行报道并被各大网站转发。滁州市规划局昨日表示要‘严惩’开发商。
  滁州市规划局李总工表示,泰鑫置业开发的城市星座、中环国际广场、现代城(东西区)四个项目肯定超了容积率,都是擅自调整的,没经任何部门同意。而且这四个项目都未按规划施工,规划验收都没通过。目前初步的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了,但还要进一步明确,正在找第三方复核其超建的面积,不能开发商说多少就多少。
  至于市长批复的文件为何迟迟不予办理。李总工表示,规划局在市长批示后非常重视此事,立即上报了规委会。但是直到今年9月14日开发商才提供了复核报告,而且提供的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不一致,不足以证明开发商违法的程度。
  李总工说,只要泰鑫置业能够提供足够证明其违法行为的材料,规划局就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李总工表示,规划局在处理泰鑫置业的问题上不会有任何压力。同时强调要严肃处理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李总工介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是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他说:“规划局是认真严肃的处理这件事的,没有必要隐瞒。不但不隐瞒,还要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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