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醋被曝含塑化剂 业内回应:无根无据
2012-12-29 10:58: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酱油、醋、油里面也有塑化剂?以后还怎么做菜、吃饭?”这是一条广为流传的微博消息,公众纷纷咋舌。12月17日,实名认证的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龚也长发表微博称,人们天天需要食用的酱油、醋、饮料中,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
昨日,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走访多家企业,多位业内人士一致表示,对龚也长的说法不赞同。多位专家在对此说法表示质疑的同时,也呼吁塑化剂检测标准需尽快出台。
爆料:多类食品塑化剂含量高
“昨天才知道塑化剂原来离我们这么近,现在知道的是白酒,要知道这东西可不是天天喝的,而我们天天需要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含量是酒的400倍!请大家转发关注,要求有关部门公布真相!”12月17日上午10点,一名认证为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网友龚也长发表微博,指称食品中含有塑化剂。
3小时后,龚也长再发微博称,在卫生部相关文件中,由于环境污染、包装材料迁移以及香精香料加工浓缩富集工艺等原因,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可能超过规定的最大残留量。“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残留量。”他表示。
“还有油!”第二天,龚也长的微博继续更新,食用油也卷入其中。
昨日,商报记者通过微博私信联系龚也长,但截至晚间发稿时,并未得到他的回复。
然而在爆料后的第三天,龚也长公开表示,自己听说了业内人士对塑化剂的一些说法,并随手发到微博上,当时并未多想。“谁知道被转发了一万多次,可把我吓坏了,心想这些企业肯定会告我了,咱要是把这些行业给毁了哪赔得起哦,提心吊胆了好几天。”他表示。
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微博认证信息中,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供港猪肉、出口日韩蔬菜、大米等北京独家代理。在北京工商局的官方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栏目下,商报记者未查到该企业的相关信息。据媒体报道称,龚也长所在的企业,其实早已被北京工商注销。
回应:企业坚称不含塑化剂
“谁会往食品里添加塑化剂?我们企业从没有过。我认为他(龚也长)是信口胡说!”昨日,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企业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重庆黄花园酿造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嵘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也称:“在企业工作多年,我都没有听说过要添加这个东西,也不需要添加。”她也坦言,目前相关部门对酱油、醋等调味品的检测项目中,并没有涉及塑化剂的相关指标。
鲁花集团重庆区的一位王姓经理也称龚,“有没有塑化剂,塑化剂有没有超标,国家检测部门都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家企业或个人的说法不值得相信。”他表示。
此外,商报记者致电国内加加集团、恒顺醋业等多个知名调味品企业,对方均表示其产品绝对不含塑化剂。
“从成分来看,酱油属于水溶液,醋的主要成分则是醋酸,里面不可能含塑化剂。一般,油脂类物质中才可能有含塑化剂。”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管技术的贺总告诉商报记者,在其酱油产品中,不仅标明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还将包装许可证号一同出示,“作为直接接触物质,包装对食品的安全也有很大影响。”
昨日,商报记者走访新世纪、永辉等多家大型商超后发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几十种酱油、醋等产品中,并没有标明塑化剂的含量。但在商报记者所留意观察的数十种塑料包装的瓶装与袋装调味品中,只有黄花园与乌江涪陵榨菜旗下的几款调味品,在其外包装上写明了“ 食用品 塑料包装生产许可编号”或“包装生产许可证号”。
追问:是否存在调味品之中
“我认为这种(龚也长的)说法并不可靠,要拿出国家的检测数据来说话。”昨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也称,“个人发表言论须有科学依据,该微博的可信度有待查证。”并表示,“什么样的酱油、醋,含有多少塑化剂,这些都要出具严格的数据和报告。空口无凭,只会徒增消费者的恐慌。”
同时董金狮也坦言,食品中含塑化剂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一是在酿造过程中,一些容器、管道、包装材料等中,可能有塑化剂成分带入,这些要靠企业的配套设施和工艺来控制。二是不排除生产过程中,人为的非法添加。”
对此,徐嵘也表示,可能的来源是“生产工艺不精良和酿造调味品的原材料质量不过关两个方面”。上述鲁花集团重庆地区相关负责人则称,“食用油里的塑化剂问题是可以完全杜绝的,但质量差的包装材料有可能带来塑化剂”。
而据浩田食品董事长何国卿透露,去年台湾塑化剂事件后,重庆曾将食品塑化剂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整治过,“但由于食品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也没有听说过塑化剂有超标之说。至于食品包装,国家有相关标准,企业只要按照规定行事便可达标。”
纵深
食品行业塑化剂标准何在?
事实上,多位业内人士称,目前相关部门对食品中的塑化剂检测并无统一规定,多是靠企业自觉遵守规定或进行自检。
“从良心上说,企业坚决不会添加。”上述涪陵榨菜的贺总表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也称,对食品、饮料中的塑化剂含量,国家尚未出台一套完整的检测标准,但对食品包装却有着明确规定。“一是婴幼儿食品,二是含油脂的食品,是明确规定了不可使用含塑化剂成分的包装的。”董金狮称。
商报记者查询得知,2011年6月13日,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发出《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该文件称,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增塑剂,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中人为添加。
仅时隔2个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用香精香料适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物有关问题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773号)于8月29日发布,其中明确表示: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可运行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商报记者注意到,773号文件中同时写道:“国家已将食品、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尽管如此,该文件中的检测标准,主要仍是参考511号文件中关于DEHP、DINP、DBP的最大残留量标准,对于其他1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标准,并未给出具体说明。
重庆市乐缘复合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齐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包装中的塑化剂可能会迁移到食品中,但只要迁移量在标准以内就是合格的。“一旦出了问题,就怪罪在包装上,不科学。”刘齐称,食品包装业主要参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文件)执行,其中对包装中的塑化剂迁移量有严格规定。"
“不是所有的塑料制品中都含塑化剂,现在的多数食用油、酱油、醋产品都是使用标有PET标识的塑料包装,这符合规定。而PVC(聚氯乙烯)材质的包装中,才含有毒的塑化剂成分。”董金狮表示,不该让包装成为食品安全的“替罪羊”。
“尽管国家并未要求食品企业标明产品包装的相关许可,但重庆两家企业的做法值得鼓励,这样产品便有了 双QS 标志,消费者也更加放心。”董金狮称。
短评
别起哄,请用科学说话
我不清楚龚先生抛出“酱油和醋的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的动机何在,不过,这种空口无凭的说法不应该出现。
如龚先生真有心,也可以学学打假人士,把自己认为有嫌疑的酱油和醋送到相关机构检测,让权威机构正式发布。
要注意的是,自媒体时代,我们每一个发言的人,都应该有起码的公德心,不应哗众取宠,要实事求是。而另一方面,在没有科学依据出来证实龚先生此番言论之前,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消费理性,没必要恐慌。
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也拿出科学的说法,并完善一套套的检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