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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手术中死亡 医院被判赔偿抚慰金10万元
2012-12-14 17:14: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使得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医疗责任纠纷案。案中71岁老人徐某因院方给其准备仓促,且在患者不具备进行支架植入术的前提下为其进行手术导致患者死亡,其家属就此对桂林某医院提起诉讼,终获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9482.86元的赔偿。

  案件回顾:

  71岁老人手术中死亡

  2011年9月15日17时,71岁的老人徐某因心前区不适伴气促入住被告桂林某医院。经诊断为冠心病、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梗、心功能3级及肺部感染。9月20日,徐某医院检查提示其三支病变,累及LAD、LCX、RCA。经征求徐某家属意见,选择冠脉支架植入手术并同意邀请院外专家实施手术。9月23日13时50分左右,某外医院心内科主任到被告处,在查看病历及造影资料后于14时10分为徐某做冠脉支架植入手术。徐某在手术过程中死亡,该手术室未配备主动脉球囊反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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