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凤凰妇科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查
2012-12-14 16:03: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胶东在线网5月31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王善浩)4-5月份,烟台新凤凰妇科医院、烟台韩秀整形美容医院、烟台曹景敏美容整形医院(现更名为烟台鹏爱美容整形医院)、烟台莱山长恩医院、烟台滨海医院、烟台桂涛骨科医院、烟台仁爱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被给予处罚。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切勿轻信非法医疗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为加大对全市医疗机构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减少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群众造成的误导和伤害,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市各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仅4、5两个月监测各种医疗广告近百条次,受理群众举报十余条次,经核实有17家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其中市卫生局注册医疗机构10家,芝罘区卫生局注册医疗机构5家,莱山区卫生局注册医疗机构2家。
针对上述机构的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及芝罘区、莱山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17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17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签署了不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承诺书》,并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分。
今后,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权益为己任,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