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医院B超均正常 生子竟没左手
2012-11-05 16:15:35 来源:安徽中医频道 评论:0 点击:
虽经三家医院多次B超检查,但女青年顾颖仍生下了没有左手的孩子。日前,一家三口将这三家医院起诉至南开区人民法院,要求每家医院分别赔偿其损失。他们的代理人表示,医院侵犯了父母的选择权,并对孩子的权益造成了侵害。
多次B超显示正常婴儿降生先天性残疾
今年29岁的男青年小程,于2011年5月和女孩顾颖结婚。婚后,二人相敬如宾,生活幸福、甜蜜。几个月后,顾颖怀孕了。知道自己要做爸爸了,小程高兴得不得了。为了确保妻子和孩子的健康,他带着顾颖来到自己所在地的社区医院进行检查。在这家医院,顾颖做了B超检查,而且该医院为她建立了《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此后她又多次来到该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一切正常”。在带着妻子及时就诊检查的同时,小程还给予爱妻无微不至的呵护和照顾,将近200元一桶的孕妇专用奶粉就买了很多桶。
顾颖在怀孕24周时,遵照社区医院医生的医嘱,小程准备带着她去别的医院做更为先进的“四维B超”检查。去了几家大医院,由于名额早已定满,无奈之下,他带着妻子来到一家等级不是很高的医院为妻子做检查。经检查,顾颖腹内婴儿一切正常,该医院给出的结果是:“四肢长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24周正是婴儿发育的关键期,拿到这个结果,小程和顾颖的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此后,小两口一门心思地等着孩子出生。顾颖怀孕33和37周时,小程带她住进了一家大型医院。在生育前,院方又给她进行了产前检查,结果也是正常。
2012年8月13日,该医院为顾颖做了剖腹产。在手术室外,小程怀着兴奋和紧张的心情等待着。“孩子生出来后,护士将我叫到一边,我当时就意识到可能出问题了,心里一下凉了下来。”小程接着说:“护士告诉我,孩子的左手有问题。我当时头昏脑涨,站立不稳。孩子被抱出来后,护士让我看看他的手。我发现孩子几乎就没有左手,只是依稀看见几个小指头尖。”
医生后来告诉小程,现在孩子还小,无法做整形手术。等以后孩子大点了,可以将他的脚趾截下来安在左手上。对于该手术,小程根本不予考虑。他感觉,如果这样的话,孩子还要经受更多痛苦。
家长认为仨医院未尽职责起诉索赔
昨天,记者在小程家看到了他的儿子小立。见到陌生人,躺在妈妈怀里的小立很好奇,眼神不停地在记者身上打量着。这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大眼睛、双眼皮,笑起来脸蛋上会出现两个浅浅酒窝。小程和妻子都很爱这个孩子,但对于孩子的未来,他们却很迷茫。
小程夫妇表示,他们高度信任并依赖于三家医院的产前检查及诊断,三家医院在为顾颖施行的孕期B超检查结果均为正常,但其产下的孩子却“左肢自腕关节残缺”。为了给自己和孩子讨个说法,他们一家三口决定将三家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三被告在产前B超检查中未尽到应尽的注意和检查义务,未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说明,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其过错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及选择权,造成残疾儿出生,给原告一家人带来了永久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给孩子造成了终身的痛苦。
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本市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曲芳表示,如果医院在事前尽到了应尽的、合理的谨慎检查职责并进行了必要的告知说明,原告夫妻对于流产还是分娩就有了自主选择权,而且会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承受力。但三家医院并未履行该职责,所以他们应承担相应责任。目前,该案正处于庭前调解阶段。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三被告将在庭审中表达自己的意见。(编辑:小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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