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女子医院输葡萄糖 输液瓶里现灰色絮状异物
2012-12-08 14:44:31 来源:安徽中医频道 评论:0 点击:
输液时,发现注射的液体内竟然有絮状异物,病中的田女士被惊出了一身冷汗。事后,制药公司代表和田女士取得联系,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尽管目前身体没有出现异样反应,但因为不知道注射液里的絮状物是什么东西,所以田女士将问题注射液一直保存在家里,等待权威部门的检验。
11月9日,家住牧野区的田女士,因为肠胃不舒服,按照社区医生开的药方,让弟弟就近在新乡市新华医院购买了两瓶葡萄糖注射液和一瓶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三瓶药的生产厂家均为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液买来后,社区王医生来到田女士的家中为她输液。王医生说:“当时,我将氯化钾药剂加到了葡萄糖注射液里,并将输液管插进了葡萄糖注射液瓶口。这时我发现葡萄糖注射液里竟然有棉花一样的东西在漂浮。”王医生表示,这是他从医六七年来,第一次见到注射液里有异物。
王医生又仔细检查了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和另一瓶葡萄糖注射液,发现没有问题后,分别给田女士进行了注射。
11月16日,记者在田女士的家中见到了有问题的葡萄糖注射液。该液体装在一次性的塑料瓶里,外贴标签上显示,该液体的批号为112061201,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12日,有效期至2014年5月。在静止状态下,瓶内液体清澈透明,并没有什么异样,但田女士轻轻摇晃后,一些像棉絮一样半透明灰色物体,便在瓶中上下漂浮。
田女士说,事后她越想越怕,她担心那两瓶表面看上去没有问题,但已经注射到自己身体里的液体会伤害到自己。因为担心维权困难,她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
很快,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在微博上和田女士取得了联系,并把河南地区一名姓于的经理的电话给了田女士。11月11日下午,田女士见到了于经理,田女士将两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了录音。
从田女士提供的录音上可以听出,双方谈得不愉快。于经理当时说:“咱们奔着第一条目的,就是把这个事情解决了。第二,真正、有效地处理好这件事情。你看这样行不行,回去你先把这条微博删掉。”于经理话语未落,就遭到田女士“不行,不能删”的拒绝。
于经理说:“公司也说了,不删也可以,但将来权威部门(如果)认定不是我们药厂的质量问题,你们会收到我们的律师函。包括你发的微博和关注你的什么什么报,他们都会收到我们的律师函。”田女士气愤地说:“我发微博只是在质问(问题)原因,你不用拿律师函吓唬人。”最后,双方约定下周去新乡市药监局对问题注射液进行检验。
田女士的弟弟说,11月15日,他和新乡电视台大民生栏目组的记者在新华医院门口见到于经理和另外两名男子。于经理介绍其中一名男子说,这是新华医院的领导。当田女士的弟弟让这名男子拿出工作证证明其身份时,该男子又自称自己是药品经销商,药是他负责送往该医院的。新华医院药剂科一名负责人称,他们医院已经给药监局打过电话了,因为注射液已经打开并且掺进了其他药物,所以无法检验。随后,于经理与其他两人也先后离开。
之后,田女士一直给于经理打电话,但对方一直不接。11月16日早上,电话接通后,对方说:“现在我没法管这个事了,有问题可以直接找总部。”
11月16日下午,记者将电话打到了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接通后,一名男子以无法证明记者的身份,拒绝了采访。
尽管目前身体没有出现异样反应,但因为不知道注射液里的絮状物是什么东西,所以田女士将问题注射液一直保存在家里,等待权威部门的检验。
11月9日,家住牧野区的田女士,因为肠胃不舒服,按照社区医生开的药方,让弟弟就近在新乡市新华医院购买了两瓶葡萄糖注射液和一瓶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三瓶药的生产厂家均为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液买来后,社区王医生来到田女士的家中为她输液。王医生说:“当时,我将氯化钾药剂加到了葡萄糖注射液里,并将输液管插进了葡萄糖注射液瓶口。这时我发现葡萄糖注射液里竟然有棉花一样的东西在漂浮。”王医生表示,这是他从医六七年来,第一次见到注射液里有异物。
王医生又仔细检查了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和另一瓶葡萄糖注射液,发现没有问题后,分别给田女士进行了注射。
11月16日,记者在田女士的家中见到了有问题的葡萄糖注射液。该液体装在一次性的塑料瓶里,外贴标签上显示,该液体的批号为112061201,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12日,有效期至2014年5月。在静止状态下,瓶内液体清澈透明,并没有什么异样,但田女士轻轻摇晃后,一些像棉絮一样半透明灰色物体,便在瓶中上下漂浮。
田女士说,事后她越想越怕,她担心那两瓶表面看上去没有问题,但已经注射到自己身体里的液体会伤害到自己。因为担心维权困难,她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
很快,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在微博上和田女士取得了联系,并把河南地区一名姓于的经理的电话给了田女士。11月11日下午,田女士见到了于经理,田女士将两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了录音。
从田女士提供的录音上可以听出,双方谈得不愉快。于经理当时说:“咱们奔着第一条目的,就是把这个事情解决了。第二,真正、有效地处理好这件事情。你看这样行不行,回去你先把这条微博删掉。”于经理话语未落,就遭到田女士“不行,不能删”的拒绝。
于经理说:“公司也说了,不删也可以,但将来权威部门(如果)认定不是我们药厂的质量问题,你们会收到我们的律师函。包括你发的微博和关注你的什么什么报,他们都会收到我们的律师函。”田女士气愤地说:“我发微博只是在质问(问题)原因,你不用拿律师函吓唬人。”最后,双方约定下周去新乡市药监局对问题注射液进行检验。
田女士的弟弟说,11月15日,他和新乡电视台大民生栏目组的记者在新华医院门口见到于经理和另外两名男子。于经理介绍其中一名男子说,这是新华医院的领导。当田女士的弟弟让这名男子拿出工作证证明其身份时,该男子又自称自己是药品经销商,药是他负责送往该医院的。新华医院药剂科一名负责人称,他们医院已经给药监局打过电话了,因为注射液已经打开并且掺进了其他药物,所以无法检验。随后,于经理与其他两人也先后离开。
之后,田女士一直给于经理打电话,但对方一直不接。11月16日早上,电话接通后,对方说:“现在我没法管这个事了,有问题可以直接找总部。”
11月16日下午,记者将电话打到了山东威高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接通后,一名男子以无法证明记者的身份,拒绝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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