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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不合格”不能代表国酒茅台
2012-10-24 11:04:06   来源:中国青年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南京工商部门的食品抽检中发现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公司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等“不规范”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于是,有人迅速在网上发文跟进,找出近几年“茅台酒频频登上各地抽检“黑榜”的例证: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下属企业生产的保健酒茅乡特制酒,以及另一下属企业生产的茅台迎宾酒均有曾被某地相关部门抽查为“不合格”的记录,并被冠以《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的标题。
  10月16日,茅台集团打破沉默,在其官网上发表了《茅台集团关于“三检不合格”的郑重声明》,对近期流传的所谓“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一一进行回击。
  茅台集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说,有人将几个非同一时间的个例在特定的时间叠加后,迅速得出结论,引导人们的思维走向“茅台作为白酒业的领军企业,不重视产品质量,基本面没有做到位”;茅台多元并进打造“千亿集团”战略以及坚持申请国酒商标的背后,产品质量是否成为管理层微不足道的“小问题”?“这对于正在申请国酒的茅台集团来说,是有特别用意的。”
  针对茅台集团旗下子公司生产的葡萄酒、茅乡特制酒、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抽检“不合格”问题,茅台集团于10月16日发布的声明明确指出,干红葡萄酒、茅乡特制酒及喜相逢·茅台迎宾酒只是茅台集团旗下企业众多产品中的一小部分,且茅台特制酒、喜相逢·茅台迎宾酒已于2008年停止生产。因为这一小部分产品的抽检出现非生产环节的问题,就强说茅台这个“大产品”整体有问题,甚至说“茅台产品频频登上各地抽检‘黑榜’”,这样以偏概全让人不能不怀疑其用意。其实,茅台旗下某个独立子公司的个别产品,并不能代表整个茅台企业,更不能代表国酒茅台。
  这位负责人称,就文中所说“有问题”的三种产品,本身均与产品的生产质量毫无关联,而且有两种早已停产。在茅台酒发展的关键时刻,一些人费尽心思搜出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尘封个案,巧妙叠加,制造出所谓的“茅台质量门”。
  就此,记者也采访了一位长期关注茅台发展的业界人士。该人士认为,无论是消费者口碑还是业内评价,茅台集团长期以来对以茅台酒为代表的产品质量的重视是有目共睹的。据业内专家和很多到过茅台集团的经销商说,除了非常明确的企业质量理念外,茅台集团在供应链控制、生产流程、产品检验检测、销售渠道管控等方面,都有非常严苛的制度。茅台集团提出的“崇本守道,坚守工艺,贮足陈酿,不卖新酒”的质量观,坚持“质量四服从”原则,绝非空话。这些年国酒茅台从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消费者有口皆碑,这便是鲜明的例证。
  茅台集团这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民族品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给予客观、善意、建设性的批评,对保护和提升民族品牌无疑都是良药,我们都欢迎,并会真诚改进。”
  与此同时,也有舆论直言,国酒茅台作为正在大步走向国际市场的民族精品,面对各种责难甚至诽谤也是不足为怪的。尤其是每每遇到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更是会出现各种杂音,把一些普通的问题进行质的夸张和放大,从而引发负面舆论发酵。善待民族品牌,仍至为此呼吁、支持,是为民族品牌营造健康、理性发展环境的需要。
  近日,茅台集团表示,对有媒体提出某些旗下企业“四年三检不合格”问题,将按照客观、科学的态度坦诚面对。将通过这些个例向全体员工再敲质量警钟,并举一反三,更加完善和加密质量制度网的建设,从源头着手,不断加强对所属子公司产品的质量监管,实现集团多元产业的均衡发展,确保旗下企业均无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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