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虚构“炒外汇”网站 61人被骗39万美元
2012-09-07 10:00:59 来源:网易 评论:0 点击:
夫妻俩分别在武汉、香港注册“空头公司”,再在国内网络上虚构出一个外汇交易平台。在所谓“炒外汇”可获高额收益的诱惑下,61名受害者均汇款至该网站账户进行投资。最终,夫妻俩共吸金39万多美元卷款而逃。记者昨悉,涉案丈夫李某已落网并获刑10年。
骗签协议许诺高额收益
男子李某今年30岁,河南人,大学文化。2010年1月,在武汉注册成立武汉中盛恒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恒远公司”)。同年5月,李指使其妻子袁某在香港也注册一家公司(简称“CIS公司”)。
虽然两人注册的公司均不具备外汇交易资格,但在当年5月-12月期间,李某却在国内网络上虚构出一个外汇交易平台。该网络平台对外谎称“CIS公司系英国投资银行,中盛恒远公司系CIS公司中国地区代理,可以在上述公司网络平台进行外汇交易”。李某将该网站虚构为一个专门“炒外汇”的交易平台,只要用户跟他们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就可以随时通过该网站进行外汇投资,并获得高额升值收益。
至2011年初,有61人通过汇款向李某设置的账户汇入美金共39万余元。受骗者汇款后,李某通过涉案网站让他们可实时显示查询“盈利”金额。眼见赚钱,受骗者大多都没有选择提现,反而追加资金以图继续获利。
谎称平台故障卷款潜逃
2011年1月,李某突然在其网站上发布告示称:交易平台因出现故障暂时关闭。此后,他便将赃款全部转移。受骗者等待近一个月,终发现该网站已变成一个“空壳”。而当他们询问李某公司工作人员才得知,李某招来的20余名员工也都是受害者。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在河南省南阳市一出租房内抓获李某。
李某归案后,警方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查获赃款人民币79万余元。同时,李某及其妻子还将68万赃款存入银行和证劵公司准备再作“升值”。警方经过进一步追查,还查缴了李某夫妇用赃款购买的一辆雪佛兰轿车,及存放于香港的赃款港币137万余元。而剩余诈骗资金已被两人挥霍。
近日,江汉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骗签协议许诺高额收益
男子李某今年30岁,河南人,大学文化。2010年1月,在武汉注册成立武汉中盛恒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恒远公司”)。同年5月,李指使其妻子袁某在香港也注册一家公司(简称“CIS公司”)。
虽然两人注册的公司均不具备外汇交易资格,但在当年5月-12月期间,李某却在国内网络上虚构出一个外汇交易平台。该网络平台对外谎称“CIS公司系英国投资银行,中盛恒远公司系CIS公司中国地区代理,可以在上述公司网络平台进行外汇交易”。李某将该网站虚构为一个专门“炒外汇”的交易平台,只要用户跟他们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就可以随时通过该网站进行外汇投资,并获得高额升值收益。
至2011年初,有61人通过汇款向李某设置的账户汇入美金共39万余元。受骗者汇款后,李某通过涉案网站让他们可实时显示查询“盈利”金额。眼见赚钱,受骗者大多都没有选择提现,反而追加资金以图继续获利。
谎称平台故障卷款潜逃
2011年1月,李某突然在其网站上发布告示称:交易平台因出现故障暂时关闭。此后,他便将赃款全部转移。受骗者等待近一个月,终发现该网站已变成一个“空壳”。而当他们询问李某公司工作人员才得知,李某招来的20余名员工也都是受害者。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在河南省南阳市一出租房内抓获李某。
李某归案后,警方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查获赃款人民币79万余元。同时,李某及其妻子还将68万赃款存入银行和证劵公司准备再作“升值”。警方经过进一步追查,还查缴了李某夫妇用赃款购买的一辆雪佛兰轿车,及存放于香港的赃款港币137万余元。而剩余诈骗资金已被两人挥霍。
近日,江汉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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