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鼎盛老总非法吸存近4亿 基金逾期投资者梦碎
2017-07-29 11:37:20 来源:新京报 评论:0 点击:
通过第三方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返息,百余名投资者受骗;被判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涉及近4亿元
通过第三方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返息,百余名投资者受骗;被判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涉及近4亿元
“返利高达10%”,多年前,在房产投资市场低迷,众多投资者将目标投向了基金市场,两年前,股市跳水,乱象丛生的基金市场也问题频现。其中,吸纳了近4亿公众存款的中财鼎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鼎盛公司)发生了基金逾期,令百余名投资者“梦碎”,在众多投资人四处要钱、寻求媒体帮助时,他们不知道高调站出来回应关切的中财鼎盛老总,其实已经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中。
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中财鼎盛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培峰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8年,法院判决他退赔投资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指控的事实,这将涉及近4亿元资金。
承诺返利10%-12%来吸引投资
高培峰1977年出生,原系中财鼎盛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地位于朝阳区北四环东路6号院等,注册资金达一亿元。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据介绍,2012年至2014年5月,高培峰及中财鼎盛公司通过汤某等第三方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返息,以投资上海宝山区政府保障房项目、天津河北区政府保障房项目、上海虹桥元一希尔顿酒店项目、南京长江第三大桥项目等为名,成立相应的有限合伙,吸收不特定公众入伙。投资人通过第三方投资,投资款直接转入中财鼎盛公司或项目对应的有限合伙账户,中财鼎盛公司或有限合伙向投资人返款。
这些投资人都是通过网络、媒体、银行获知的投资消息,被对方承诺10%至12%不等的高额返利所吸引,纷纷和有限合伙公司签订合约,投出100万到250万不等的资金。有的人称刚将投资款汇过去便率先收到了返款,其中,投资人史先生向金源春晖私募股权项目中转账170万,收到返款33万余元。
但投资人们却发现,高培峰并没有按照投资合同投资,违反合同,在原合同项目退出后,擅自挪用资金牟利。投资人陈先生发现后,提出按照协议退出,却被高培峰反复拖延,他感觉受骗后举报。
吸纳百余名投资人4亿存款
跟举报人形容的一样,募资期间,高培峰将投资款出借或投资,造成投资人资金不能收回。高培峰于2014年11月29日被查获,其在朝阳区曙光西里的房产、朝阳区富通西大街的房产同时被查封。
从2016年3月对其提起公诉后,公诉机关一年间曾4次追加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有162名投资人投资4亿余元,收到返款7000余万元。
根据指控,高培峰于2012年5月至2014年10月间,在朝阳区北四环东路6号院等地,以投资金源春晖项目等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公众资金2.8亿元。
朝阳检方追加指控:高培峰于2013年7月至9月间,以投资中财亿阳——南京长江第三大桥项目等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吸收公众资金400万余元;高培峰于2013年4月间,以投资上海宝山区政府保障房项目等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吸收公众资金300万余元;高培峰自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间,以上述项目为由吸收公众资金700万余元;高培峰自2012年至2013年间,以上述项目吸收公众资金1亿余元。
只找出得起1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
樊某是中财鼎盛的总经理,他说,2012年,高培峰让他帮忙找项目,其准备成立一家基金公司做募集用。之后,高培峰成立了中财鼎盛公司,两人一起找项目和借款人,高培峰将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给外面的渠道人员销售募集资金,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及借款。公司找好项目后,与第三方渠道公司合作,由第三方找合格投资人融资,利用有限合伙形式募集资金。
樊某说,其中,宝山保障房项目募集钱后,项目方却以钱是募集而来为由不用了,高培峰便用到了别处。
事实上和高培峰一开始签约的融资投资项目确实存在,但后来对方因高培峰的融资“不靠谱”而终止。其中,在一个天津保障房项目中,负责开发的天津市某建设公司分公司经理说,2013年3月和中财鼎盛签订融资合作协议,准备让中财鼎盛公司融资2亿元至5亿元。后公司上级领导发现中财鼎盛公司融资途径有问题,“高培峰跟我们谈的时候是说从企业、财团融资,但我们发现公司却通过网络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布投资信息。打开其公司页面,看到有理财信息,信息有我们公司的名称,以我公司项目找投资人。”该经理说,于是和高终止了合约。
“中财鼎盛只要我找100万以上的投资人,没说要什么样的。”销售人员汤某说,公司定期把宣传资料发到他们邮箱,他们就印给客户看。其他销售也证实,中财鼎盛只要求他们找买得起的客户。
■ 追访
募集4亿余元资金以个人名义出借
高培峰的秘书弓某形容,公司所有的经营状况高培峰都知晓,“公司只听高培峰一人的,他说了算。”
对投资人说投资,但高培峰对外谈得项目则均是“借款”。亿阳集团法务部副主任说,2012年中,公司急需资金,通过朋友认识高培峰,高培峰说自己有家中财鼎盛公司,可以为他们找资金,有合法资金渠道,于是双方签署借款合同,也在如期还款。但2014年6月,有投资人找到公司要钱,他们才发现高培峰向外以该集团名义募集了4亿4千万左右,但实际上才给了其公司2亿多元。
因中财鼎盛公司存在违规情形,中国证券投资资金业协会于2015年1月决定对中财鼎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培峰公开纪律处分。彼时,高培峰已经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
同年3月,高培峰被取保候审。而在这期间,中财鼎盛公司投资款逾期上亿元的情况被媒体曝出,坊间出现各种传闻,投资者们开始感觉到高培峰以高回报率非法集资,并以个人名义出借。6月,已被取保候审的高培峰高调接受一家媒体采访,否认逾期,称项目还在进行中。
两个月后,2015年8月4日,高培峰再次被逮捕,2016年3月23日被正式起诉。
■ 庭审
法院认定被告人非法吸存
庭审中,被告人高培峰否认指控,辩称其有自首、立功情节;不参与公司决策;公司委托第三方以私募方式合法募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的意见为,中财鼎盛公司属于合法私募,不存在违法行为;高培峰不存在犯罪故意,没有事实犯罪行为;该案系单位行为,高培峰不是实际控制人,仅仅是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高培峰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建议对高培峰宣告无罪。
经审理,法院判定高培峰系中财鼎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培峰及中财鼎盛公司通过返点、返提成,下线发展下线的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的大量资金。借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致使百余名投资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高培峰及其辩护人所提合法私募,不构成犯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高培峰无视国法,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综上,朝阳法院判决高培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令高培峰退赔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新京报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