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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两年效果惨淡 在其他国家也非主流
2016-07-13 11:06: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以房养老”模式最早出现在欧洲,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产品,但非主流养老方式。

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并且仅有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以房养老”正面临雷声大雨点小、各方不参与的尴尬局面,原因何在?和国外以房养老制度相比,中国有什么不同之处?

1.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也叫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倒按揭),简单说就是有这种意愿的老人,即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老人去世时如不赎回,房子将归金融机构所有。“以房养老”模式最早出现在欧洲,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产品。目前,以房养老并非主流养老方式,国外一些参与了这一产品的居民正在反思这一政策。

2.美国:以房养老只是补充性养老方式 难挑大梁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种,第一是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是40%(退休后的收入与退休前收入的比例);第二是雇主计划,最著名的是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401K退休金计划,平均替代率也在40%;第三则是商业养老保险,不分男女和职业,只要到了65岁,并累计交满10年的社保税,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在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只是针对老年人的一种特殊的住房净值抵押贷款形式,除了国家基本养老体系外的,一种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由于老年人缺乏足够的金融知识,经常遇到欺诈;贷款交易的费用高;借款合同条款严苛等因素,反向抵押贷款并不受美国老人待见。据统计,自1989年实施以来,截止到2010年5月,参与者仅有49万人,占美国老年人口比例的1%。

3.英国:房子无产权限制 两成老人愿尝试

英国的房子不存在70年产权的问题,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一般都有几十年的资历,操作标准规范,在风险分散的精算技术上拥有较多经验。调查显示,英国约有两成50岁以上的老年人希望采用这种养老方式。

英国人“以房养老”的一种方式是“大房子换小房子”,用差价款养老。比如,老年人把独立的私人别墅或公寓出租给其他家庭,自己住进老年公寓。这样,既得到了经济保障,又可获得老年公寓护理的照顾。

4.日本:申请条件严苛 家庭收入低才有资格

日本以房养老申请条件严苛:除去年龄和产权的限制外,申请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还要在当地的低收入标准之下;家庭成员构成不能超出单身、夫妇以及夫妇两人的父母的范围,也就是说不能有子女同住;此外,已经申请了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不能享受这项政策。独门独户建筑可以申请,而集体住宅没有资格申请。在这些条件限制下,能使用倒按揭养老的人是少数。

4.中国香港:卖房余额将返给老人后代 按揭方承担风险


香港政府在2011年即推出安老按揭(又称“逆按揭”)计划,允许年龄在55岁以上的香港居民,将个人名义持有的楼龄在50年以下的住宅物业向银行提出按揭。期间申请人须按照一定贷款利率向银行缴付利息。银行将贷款的总欠款按复息计算收取;但利息只是计入总欠款内,最终将由房子偿还。当老人百年归老之后,如果他的后人不打算赎回房子,银行才将房子出售以收回安老按揭欠款。如果售楼所得的款项多于欠款,银行会将余额归还给老人的后人。反之,如果售楼所得的款项不足以全数偿还安老按揭的欠款,后人也不用担心,因为按揭证券公司作为保险人会承担有关的差额。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也就意味着这项制度不能大范围地推广。

总结:“以房养老”难成主流养老办法 关键是养老制度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以房养老”都无法成为主流的养老办法,它为小部分人多提供了一个选择,但无法作为主流养老办法推广。“以房养老”基于私人财产,难以成为全社会的福利。它的前提在于有房,而有房的老人往往并不缺钱,真正缺钱的老人想“以房养老”都困难。所以,“以房养老”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大规模推行有颠倒主次之嫌。面对中国人口老龄化巨量的养老需求,完善养老制度,早日解决养老金赤字才是紧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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