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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芳纺织1232万元借款未收回 昔日伙伴对簿公堂
2013-10-24 11:25:33   来源:新浪财经   评论:0 点击:

  原判决张家港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华芳纺织(5.45,0.00,0.00%)借款本金1201万元及利息30万元,由于被告之一肖兆亚的上诉一直悬而未决。
  
  昨日,这场官司在江苏省高院开庭审理。《金证券》记者获悉,庭审现场,张家港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兆亚与华芳纺织代理律师各执一词,华天强调借款协议是造假,而华芳则坚决要求追款。
  
  不过,江苏省高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合伙人互告对方
  
  根据华芳纺织2011年12月12日发布的公告,华芳纺织与肖兆亚于2010年6月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华天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华芳纺织占70%股权,肖兆亚占30%股权。从2010年7月开始,华天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华芳纺织借款。2010年10月12日和2011年3月12日,华芳纺织与华天公司签订二份《借款协议》,截至2011年7月31日,华天公司实际向华芳借款本息余额约为1725万元。2011年8月16日,华芳纺织与肖兆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华芳纺织持有华天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肖兆亚。
  
  此后,华天公司不再是华芳纺织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成肖兆亚。
  
  没想到,在股权转让后,昔日合作伙伴变成“敌人”,关系剑拔弩张,原因正是围绕上述借款。
  
  华天认为华芳借款协议是造假,而华芳又追着华天还钱,并将华天告上法院。
  
  2012年7月,华天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其应返还原告华芳纺织借款本金1201.43万元及孳息30.34万元。
  
  华天不服一审判决,2012年9月上诉至苏州中院。但是,苏州中院在2013年4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天不服二审判决,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新证据”亮相
  
  有律师指出,江苏省高院既然受理这种终审的案子,表明华天提交了有力证据或新证据。此前,市场认为华天能拿出包括华芳纺织向一审、二审法官行贿以及伪造借款协议的相关证据。
  
  昨日现场,华天确实拿出了行贿的证据——报销单。据了解,这笔报销单款项发生于2011年6月份,由于华芳纺织当时仍控股华天,因此,该报销单有可能因为华芳在华天报销的关系才会留下并被发现。肖兆亚在庭审现场称,这些报销单据实际上是华芳纺织送礼的礼单。
  
  不过,江苏一位律师则指出,报销单很难作为行贿的证据被法院所认可。
  
  此外,在昨日庭审上,对于华芳借款协议是否造假,华天并没有拿出更新的证据。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华芳之前拿出的借款协议产生时间主要是在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3月份,而这两个时间段中,华天的实际控股股东仍为华芳纺织。此后,肖兆亚与华芳纺织于2011年8月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肖兆亚才成为张家港华天的实际控制人。
  
  也就是说,在肖兆亚控股张家港华天两个月后,华芳纺织才开始追款,并将华天告上了法院。
  
  肖兆亚接受股权时,是否查实过这些借款,目前尚不得而知。
  
  在昨日开庭现场,年逾六十的肖兆亚用一口浓重的方言不断“喊冤“,称自己“是被华芳纺织欺骗了”、“自己很冤枉”。
  
  姻亲关系曝光
  
  除了新的证据亮相,在昨日庭审中,还曝光了肖兆亚与华芳纺织的另外一层关系——“姻亲”关系。
  
  据了解,肖兆亚的儿子娶的是华芳纺织一位老总的外甥女,也就是说,此前,肖兆亚与华芳纺织关系十分好。
  
  昨日,《金证券》记者联系上一位曾经供职于与张家港华天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参与了张家港华天的筹建,目前已经离开了张家港华天。该人士告诉记者,肖兆亚与华芳纺织关于张家港华天的股权转让是在“亲家”的撮合下完成的。
  
  是否由于亲家关系蒙蔽了肖兆亚的“双眼”?还是华芳在转让股权时,并没有明确告知肖兆亚?
  
  昨日,《金证券》记者致电华芳董秘赵江波,他表示,“不清楚”。
  
  不过,从昨日庭审现场来看,情况对肖兆亚来说非常不利。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如果江苏省高院的审判结果与二审一致,那么肖兆亚只剩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一条路可以走。不过许峰称,这类案件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申请抗诉成功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华芳纺织正处于重组过程中,1232万元借款是否能归还也显得比较重要。华芳纺织今年上半年财报显示,净利润亏损148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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