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通过《反腐败法》 要求公开高官个人财产
2012-11-27 10:43: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越南国会以94.98%的赞成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该法要求公开越南高级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表。据越南媒体报道称,23日,会期达一个月之久的越南第13届国会第4次会议落下帷幕,反腐败、监督政府与制定措施改善民生成为本届国会的焦点议题。这届国会共通过9项法案,并就其他6项法案提出修改意见。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在11月23日闭幕式上对《反腐败法》做出的修改。
由于越南政府此前已签署了《联合国反贪污贿赂公约》,并在国会得以批准,该国相关法律必须通过修订与公约精神相符。为此,最新通过的《反腐败法(修正案)》要求公开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表。
据此,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同时,越南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应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这部法律还对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财产的各类义务加以规定,越南国会指定政府负责出台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的财产定价、申报人的权利与责任、申报手续与程序等的具体规定。
此外,越南总理阮晋勇上月在国会开幕式上曾说,他为未能尽职监管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导致该国国有企业低效及违法经营,由此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向国民道歉。14日,两名国会代表还对阮晋勇治理国内经济不力提出尖锐批评,并建议后者引咎辞职。“(政府官员)应开启(主动)引咎辞职的政治文化。”一名国会代表称。(文字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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