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山姆大叔”早已玩转互金
2016-10-21 14:59: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有人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比美国发达到不知道哪里去了,甚至在美国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马甲袋金融研究员Frank研究发现,美国在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起步都很早,能在美国找到很多现如今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模式的原型。
被称为“美国支付宝”的Paypal,实际上在1999年就已经成立,很早就推出过货币基金的产品。后来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利率逐渐下降甚至出现了负利率,2011年Paypal将此产品正式下架,此时距离余额宝诞生还有两年。
大型众筹网站Kickstarter于2009年成立,初期因新颖的模式和创造性的产品大受欢迎,相继为WhatsApp、Instagram等明星企业的孵化立下了汗马功劳。2014年Kickstarter众筹金额累计超过10亿美元后,淘宝众筹上线,四个月之后,京东众筹上线。
Lending Club,下称LC,是P2P行业的鼻祖,成立于2006年10月,于2014年12月在纽交所上市。LC向投资者和贷款方收取交易佣金,但本身不承担风险,不保证收益。然而因为贷款方主要是达不到银行贷款标准的个人或企业,金融风险相当大且不可控,经过快速增长后也暴露出各种问题,2016年5月联合创始人兼CEO辞职,公司股价疯狂下跌,一定意义上标志了美国P2P泡沫破灭。
美国现在的经济体系和互联网都早已高度发达,传统的线下金融服务就已经十分成熟,产生相应的互联网服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并不会被人们额外加上“互联网”的标签。而中国的情况就很不同,经济和金融服务成熟度远不及美国,但受到上文举例的几个企业的启发,提早走上了“互联网化”的“捷径”,并且很多中国企业家喜欢追随热点,什么概念火热,就做什么生意。马甲袋金融研究员Frank表示,中国提前“互联网化”没有错,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是对相对不太完善的线下金融很好的补充。有了美国互联网公司的前车之鉴,中国互金行业可以从中获得很多经验和借鉴。
美国对个人消费信用评估有一套相当成熟的方案,叫FICO(Finance- Controlling)。美国各大信用局各大银行都使用这套系统评定个人的信用分,以此作为个人信用评估的依据。LC这样的P2P公司也有评估用户的可靠数据。而国内因为缺乏可靠的征信体系,各大网贷平台无法对借款人或企业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做有效的把控。只有银行和掌握大数据的互联网大企业具有自己的征信体系。当然国内正在积极完善征信体系,百度金融9月份与FICO达成了合作,力图开发先进的征信技术。马甲袋金融也效仿FICO,开发了一套国内领先的征信系统。
除此之外,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还十分不完善,非法集资的P2P公司可以钻监管漏洞搞庞氏骗局,跑路的老板甚至还能换个壳子继续圈钱。美国虽然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约束,但现有的完善的金融法律足够覆盖这些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监管部门根据区域和业务范畴实现全面监管,联邦政府也在针对新兴的业务形式不断完善金融法律。相比之下中国的监管就落后了很多,时效性不强,落实也不到位,导致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在在政策的灰色地带运营,投资人的和贷款方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处在高速发展期,线上线下金融体系还远未达到成熟的水平,多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将互联网金融建设为真正利民普惠的金融服务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