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开年一脑门儿官司:争国酒争来近百异议书
2013-01-17 10:49: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部分企业受罚案例
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通报多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存在价格欺诈,对涉案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罚款,罚款总额950万元。
2011年4月,联合利华提价,被国家发改委约谈。此后,上海市物价局对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开出针对境外企业的首张反垄断罚单,三星[微博]、LG等6家液晶面板企业因价格垄断,被责令退款1.72亿元,并被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
■限价令余波
茅台认错还得挨罚
1月15日,茅台发声明称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即强行要求经销商不许降价的“限价令”),并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指导下,依据反垄断法进行整改。昨天,茅台再发公告,称从即日起废止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并撤销据此给予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这件事还没完。”昨天,贵州省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针对茅台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茅台应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律师释疑纵向垄断
有消息称,此次发改委发起调查的法律依据是茅台的“限价令”已形成“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据了解,此前国内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尚无执法案例。
北京国凯律师事务所钟兰安律师昨天告诉记者,所谓“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即上游经营者向下游经营者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茅台的‘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钟兰安称,纵向垄断消除了同一个品牌内的竞争,以茅台为例,如果其经销商之间可以竞争,其价格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虚高。
如果茅台最终被认定垄断,将受到怎样的处罚?钟兰安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执法机构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钟兰安还表示,茅台存在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价格下滑在所难免
茅台核心产品53度飞天茅台目前的出厂价为819元,零售价最低1519元。业界普遍认为,在茅台取消“限价令”后,这一零售价可能降至1000元以下。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梁铭宣表示,在白酒市场销售不力的情况下,之前很多茅台经销商迫于资金问题已经顶着压力降价促销了,“限价令”取消后,茅台价格下滑在所难免。
在商务部昨天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茅台的价格问题也被问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来,确实有一些高档烟酒尤其是茅台酒价格有所下降,但这些高端烟酒的价格本来就很高,所以降价对企业和市场并没有产生特别大的不良影响,目前其价格和市场仍处于正常状态。
■﹃国酒﹄商标进展
茅台须答辩近百异议书
正在接受反垄断调查的茅台还将面临另一件头疼的事。曾经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书、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钟兰安律师昨天向记者透露,商标局方面已定于今天向茅台发送商标异议答辩书。
钟兰安称,他于1月15日前往商标局补交“国酒茅台”商标异议案件材料时,工作人员告知:商标局将于1月17日向茅台发送“国酒茅台”商标异议答辩书,茅台公司有权在一个月之内对近百份异议书进行答辩。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局都非常重视“国酒茅台”商标异议案件,商标局可能会在半年之内就该异议作出裁定。昨天,记者联系商标局未果。
去年7月,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商标局初审,招致各界强烈反对,在3个月公示期内共收到95份异议书。
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通报多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存在价格欺诈,对涉案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罚款,罚款总额950万元。
2011年4月,联合利华提价,被国家发改委约谈。此后,上海市物价局对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开出针对境外企业的首张反垄断罚单,三星[微博]、LG等6家液晶面板企业因价格垄断,被责令退款1.72亿元,并被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
■限价令余波
茅台认错还得挨罚
1月15日,茅台发声明称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即强行要求经销商不许降价的“限价令”),并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指导下,依据反垄断法进行整改。昨天,茅台再发公告,称从即日起废止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并撤销据此给予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这件事还没完。”昨天,贵州省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针对茅台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茅台应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律师释疑纵向垄断
有消息称,此次发改委发起调查的法律依据是茅台的“限价令”已形成“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据了解,此前国内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尚无执法案例。
北京国凯律师事务所钟兰安律师昨天告诉记者,所谓“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即上游经营者向下游经营者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茅台的‘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钟兰安称,纵向垄断消除了同一个品牌内的竞争,以茅台为例,如果其经销商之间可以竞争,其价格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虚高。
如果茅台最终被认定垄断,将受到怎样的处罚?钟兰安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执法机构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钟兰安还表示,茅台存在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价格下滑在所难免
茅台核心产品53度飞天茅台目前的出厂价为819元,零售价最低1519元。业界普遍认为,在茅台取消“限价令”后,这一零售价可能降至1000元以下。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梁铭宣表示,在白酒市场销售不力的情况下,之前很多茅台经销商迫于资金问题已经顶着压力降价促销了,“限价令”取消后,茅台价格下滑在所难免。
在商务部昨天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茅台的价格问题也被问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来,确实有一些高档烟酒尤其是茅台酒价格有所下降,但这些高端烟酒的价格本来就很高,所以降价对企业和市场并没有产生特别大的不良影响,目前其价格和市场仍处于正常状态。
■﹃国酒﹄商标进展
茅台须答辩近百异议书
正在接受反垄断调查的茅台还将面临另一件头疼的事。曾经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书、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钟兰安律师昨天向记者透露,商标局方面已定于今天向茅台发送商标异议答辩书。
钟兰安称,他于1月15日前往商标局补交“国酒茅台”商标异议案件材料时,工作人员告知:商标局将于1月17日向茅台发送“国酒茅台”商标异议答辩书,茅台公司有权在一个月之内对近百份异议书进行答辩。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局都非常重视“国酒茅台”商标异议案件,商标局可能会在半年之内就该异议作出裁定。昨天,记者联系商标局未果。
去年7月,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商标局初审,招致各界强烈反对,在3个月公示期内共收到95份异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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