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气候变化大会开幕 三大纷争待解
2012-11-27 09:39: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综合新华社11月26日电 当地时间11月26日上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下称“多哈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开幕,100多个国家负责气候变化的部长出席,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将出席12月4日举行的高级别会谈开幕式。
适逢《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结束、“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德班平台”)将启动具体讨论之时,本次会议将制定出《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具体安排、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并继续德班平台谈判。
眼下,谈判各方,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分歧犹存,部分主要碳排放国家拒绝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一些发达国家不愿率先大幅减排,多哈会议能否找到既推动谈判进程又能符合各国根本利益的解决办法,将考验谈判代表们的政治智慧和诚意。从目前各方表态来看,多哈会议谈判将极为艰难。(编注:作为发达国家智库的国际能源署(IEA)去年警告称,避免具有破坏性的气候变化的“机会之门正在关闭”。就全球碳排放限制达成一致的全球努力进展非常缓慢,可能永远不会成功达成协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今年11月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的排放量和减排后应达到的排放量之间的差距不仅是巨大的,而且在进一步扩大。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12年排放差距报告,现在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已经超出2020年应该达到的水平约14%以上。)
《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未知数多
“目前全球气候大会与其说是挽救气候,不如说是挽救联合国谈判机制,挽救联合国。”
《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于2008年开始并于今年底到期,《议定书》工作组虽然在去年的德班会议上达成了执行第二承诺期的共识、希望在2013年1月前确定后续减排方案,但并未做出具体安排。此番能否确立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确保其按时实施,实现两个承诺期之间的无缝对接,将是衡量多哈会议成败的关键因素。
有关第二承诺期的博弈将围绕三项事宜进行:
首先,是参与《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国家及其各自的减排目标。目前承担法定量化减排责任的有37个工业化国家,其中欧盟表示将履行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澳大利亚11月支持第二承诺期的表态也令气候变化谈判各方为之一振;美国则明确表示不会设定《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且这一立场在多哈会议上转变的可能性不大;日本、加拿大等也公开表示不加入《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中国则主张,不参加第二承诺期的发达国家,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也要在《议定书》之外提出可比的减排目标。随着第一承诺期迫近结束,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明确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的难度不断加大。
其次,关于第二承诺期的长度是5年还是8年,各方仍有分歧。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国为使发达国家增强减排力度,主张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持续到2017年结束,为期5年。欧盟则希望第二承诺期持续到2020年,为期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