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液压:利润真实性存疑 过半职工未缴社保
2012-07-25 15:39:33 来源:中国金融网 评论:0 点击:
证监会网站近期披露了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液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书显示,泰丰液压是国内液气密行业的骨干企业,在报告期内(2009-2011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着快速增长势头。但记者发现泰丰液压高利润的背后存在猫腻,涉嫌虚造利润。此外,公司还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政府补贴提供利润应收账款超高疑似造假
泰丰液压的利润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2011年度,泰丰液压通过税收优惠获得445.98万元。同年,泰丰液压收到政府补贴368.1万元,二者合计814.08万元,占当年泰丰液压净利润总额的21.89%。而对于超过净利润比例20%的大量补贴,公司仍宣传对公司影响较小。
同时泰丰液压存在利润造假的嫌疑。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450.23万元、2338.18万元和3409.60万元,2010年度和2011年度净利润年增长率分别为61.23%和45.82%。同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10978.99万元、15858.00万元和18581.45万元,2010年度和2011年度营收增长率分别达到44.43%和17.17%。
在业绩增长的同时,泰丰液压的应收账款也与日俱增。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达到2853.35万元、3729.62万元、6195.92万元,增幅巨大。特别是2011年比2010年增加2466.30万元,增幅66.13%。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公司最大客户太原重工为泰丰液压提供了1575.11万元的销售额,而在2009及2010年度,太原重工对泰丰液压的采购额分别仅为686.64万元、644.61万元,分别为泰丰液压该年度第3及第5大客户。可见,太原重工在2009-2010年度,对泰丰液压的采购一直较为平稳,甚至稍微有所下降。而在2011年度,太原重工的采购额猛增至1575.11万元,增幅达144%。但值得玩味的是在采购额猛增的背后是1575.11万元中包含了1290万元的应付账款,公司虚增利润的嫌疑颇大。
涉嫌利益输送股权激励支付未计损益
招股书显示,2010年5月19日,公司股东蒋东丽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中的14.15%的股权转让给由其控股的瑞德投资,涉及150万股泰丰液压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出资额1:1确定。如此一来,注册资本150万元的泰丰液压每股出资额即对照每股泰丰液压的股权。
仅仅3天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蒋东丽与邓建梅等34人签订瑞德投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4.92%瑞德投资股权转让予上述各人,转让价格按照每元出资额对应3.65元确定。此举意味着上述34人各以3.65元/股的价格获取了拟上市的泰丰液压对应股权。
而在两个月后深创投以现金2320万元出资,认缴泰丰液压新增注册资本112.05万元,大鑫创投以现金2400万元出资,认缴泰丰液压新增注册资本115.92万元。新增两家外部投资人以20.7元/股的价格入股泰丰液压。
两次股权转让中股价相差19.07元/股,瑞德投资获利颇丰,泰丰液压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瑞德投资系2010年4月份成立,显然乃专为持股拟上市的泰丰液压而注册,此后的股权转让行为,显系发行人对上述34人的股权激励行为。同时若将上述股权转让差价计入当然损益,泰丰液压将损失2557.5万元当期利润。则泰丰液压2010年将形成亏损,不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
超半数员工未缴纳社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泰丰股份在册员工227人,而实际缴纳社保的人数最多时仅为93人,约占总人数四成;2010年,公司在册员工317人,实际缴纳社保的人数最多时148人,占比仍不到50%。
对于大部分员工为缴纳社保的情况,泰丰股份的解释为“员工个人不愿意缴纳”。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是每一个企业的责任与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泰丰股份2009年度至2011年度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费存在被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的可能。
政府补贴提供利润应收账款超高疑似造假
泰丰液压的利润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2011年度,泰丰液压通过税收优惠获得445.98万元。同年,泰丰液压收到政府补贴368.1万元,二者合计814.08万元,占当年泰丰液压净利润总额的21.89%。而对于超过净利润比例20%的大量补贴,公司仍宣传对公司影响较小。
同时泰丰液压存在利润造假的嫌疑。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450.23万元、2338.18万元和3409.60万元,2010年度和2011年度净利润年增长率分别为61.23%和45.82%。同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10978.99万元、15858.00万元和18581.45万元,2010年度和2011年度营收增长率分别达到44.43%和17.17%。
在业绩增长的同时,泰丰液压的应收账款也与日俱增。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达到2853.35万元、3729.62万元、6195.92万元,增幅巨大。特别是2011年比2010年增加2466.30万元,增幅66.13%。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公司最大客户太原重工为泰丰液压提供了1575.11万元的销售额,而在2009及2010年度,太原重工对泰丰液压的采购额分别仅为686.64万元、644.61万元,分别为泰丰液压该年度第3及第5大客户。可见,太原重工在2009-2010年度,对泰丰液压的采购一直较为平稳,甚至稍微有所下降。而在2011年度,太原重工的采购额猛增至1575.11万元,增幅达144%。但值得玩味的是在采购额猛增的背后是1575.11万元中包含了1290万元的应付账款,公司虚增利润的嫌疑颇大。
涉嫌利益输送股权激励支付未计损益
招股书显示,2010年5月19日,公司股东蒋东丽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中的14.15%的股权转让给由其控股的瑞德投资,涉及150万股泰丰液压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出资额1:1确定。如此一来,注册资本150万元的泰丰液压每股出资额即对照每股泰丰液压的股权。
仅仅3天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蒋东丽与邓建梅等34人签订瑞德投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4.92%瑞德投资股权转让予上述各人,转让价格按照每元出资额对应3.65元确定。此举意味着上述34人各以3.65元/股的价格获取了拟上市的泰丰液压对应股权。
而在两个月后深创投以现金2320万元出资,认缴泰丰液压新增注册资本112.05万元,大鑫创投以现金2400万元出资,认缴泰丰液压新增注册资本115.92万元。新增两家外部投资人以20.7元/股的价格入股泰丰液压。
两次股权转让中股价相差19.07元/股,瑞德投资获利颇丰,泰丰液压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瑞德投资系2010年4月份成立,显然乃专为持股拟上市的泰丰液压而注册,此后的股权转让行为,显系发行人对上述34人的股权激励行为。同时若将上述股权转让差价计入当然损益,泰丰液压将损失2557.5万元当期利润。则泰丰液压2010年将形成亏损,不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
超半数员工未缴纳社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泰丰股份在册员工227人,而实际缴纳社保的人数最多时仅为93人,约占总人数四成;2010年,公司在册员工317人,实际缴纳社保的人数最多时148人,占比仍不到50%。
对于大部分员工为缴纳社保的情况,泰丰股份的解释为“员工个人不愿意缴纳”。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是每一个企业的责任与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泰丰股份2009年度至2011年度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费存在被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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