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6家新股项目发行承销过程违规
2014-05-24 14:11: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证监会23日通报新股发行承销检查结果处理情况,决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个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证监会还通报了对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今年年初,证监会组织对新股发行承销过程进行检查,发现在我武生物、良信电器、炬华科技、天保重装、慈铭体检、天赐材料等6家新股项目发行承销过程中,存在未按事先披露的原则配售股票、向禁止配售的关联方配售、干扰投资者报价、向投资者提供超出招股书范围的发行人信息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涉及4家证券公司、2家发行人和6名个人。
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拟对涉及两项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负面影响较大的海际大和采取“3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和“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管措施,对海际大和的计静波、陈永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上述监管措施,需要事先告知当事人。证监会现已将告知海际大和,待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将正式作出监管措施决定。
对东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东吴证券的杨庆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东吴证券的池梁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慈铭体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的张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国信证券的甄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东北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天保重装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此外,证券业协会还将对相关违规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一事,邓舸表示,证监会已对案件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下一步,证监会将在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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