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鑫科技:骗取高新资质 偷逃所得税款
2012-08-02 21:41:41 来源:中华网财经 评论:0 点击:
浚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13日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根据其中披露的相关信息,本报发现该公司竟然通过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偷逃企业所得税款上千万元,未来面临着巨额补税风险,非常值得市场关注。
一、骗取高新技术资质,偷逃税款上千万
根据浚鑫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该公司于2011年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2011年当年开始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由此导致该公司在2011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高达1462.57万元,超过同时实现净利润金额的10%,对于该公司盈利能力已经构成了审计意义上的“重大影响”。
关键问题在于,浚鑫科技是否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必备的资质条件呢?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这两条标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仅有的两项数据类硬性标准,构成浚鑫科技申领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但事实上针对前述要求中,浚鑫科技没有任何一项数据符合标准的要求,直指该公司涉嫌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进而偷逃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舞弊行为。
首先来看浚鑫科技的员工结构构成,根据招股说明书第82页“员工结构情况”部分披露的数据,截止2011年末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42人,占当年末全部员工总数2412人的5.89%,显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中针对此项指标10%的下限要求。同时2011年末时浚鑫科技本科及以上人员数量为310人、大专学历人员数量为349人,合计占到员工总数的27.32%,同样低于30%的规定标准。
再来看浚鑫科技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指标,更是相去甚远。尽管该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公司的技术及研发情况”部分中,并未像其他拟上市公司那样明确计算各年度研发支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但是从该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来看,并未包含开发支出等资本化科目,则可以推断该公司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各年度管理费用当中。招股说明书“盈利能力分析-管理费用”部分披露的2011年度研发费用发生金额为7333.71万元,同时浚鑫科技当度营业收入金额为285955.87万元,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2.56%,与3%的标准要求相差了很多,足见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被“注水”程度了。
看来,在招股说明书中“故意”忽略掉此项指标的计算,恰恰反衬出浚鑫科技自己的“心虚”。
由此可见,浚鑫科技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三项数据类指标,无一项能够满足相关标准,那么该公司所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必定是名不副实的,涉嫌通过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款的目的。
这样的做法对于浚鑫科技来说最大的风险莫过于日后被相关管理部门发现后,要求该公司进行补税。2011年9月29日,上市公司贝因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滨江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由于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该事项将减少公司净资产及资金5892.7万元,影响2008、200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082.2万元、4810.5万元”,这件事情恰好发生在该公司成功上市后半年之内(2011年4月22日),并给该公司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这对于三项数据指标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硬性规定的浚鑫科技来说,无疑是前车之鉴。
二、近千万借款神秘消失
浚鑫科技2010年度对外借款余额和借款相关现金流量之间还存在显著的财务矛盾。
根据浚鑫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2010年末合并口径及母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均为43931.66万元,相比2009年末9902.58万元的科目余额净增加了34029.08万元,同期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两个科目余额均为零,而这也应当同时体现在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借款流入金额超过偿还借款流出的差额。
但事实上,根据该公司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披露,“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科目2010年度发生金额为71608.25万元,同时“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为36830.85万元,二者相抵后意味着该公司对外借款应当净增加34777.4万元,而这与前述短期借款余额净增加金额相比,多出了748.32万元。这意味着现金流量数据中体现的748.32万元借款,并未体现在该公司借款期末余额中,神秘消失于浚鑫科技财务数据中。
此外,浚鑫科技原材料采购数据还存在重大疑点,兼涉多项突击销售的财务操纵行为,本报将在下期给读者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