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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加多宝王老吉牵手红罐,和其正已哭瞎……
2017-08-17 14:17:21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今日,最高法公开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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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审判决:均作出重要贡献共享“红罐”包装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终于有结果了,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谁叫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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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王老吉”商标被估值1080亿元。同年,广药集团表示,不跟你们加多宝一起玩了,我们要自己做“王老吉”,并向加多宝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表示不服!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同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加多宝提出的关于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申请。

  第一回合,广药王老吉胜!

  但是!加多宝似乎早就有所准备......

  2012年3月29日,加多宝发布关于换装的声明,宣布全面放弃“王老吉”包装,强化“加多宝”品牌。红罐王老吉的罐身上,已经是一面印着“王老吉”,一面印着“加多宝”,两者字号大小相同。

  广告语也跟着换了:“怕上火,现在喝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怕上火喝加多宝。”

  明白了,原来爱喝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字啦

  根据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数据统计,2012年切换品牌之后,加多宝罐装凉茶占据罐装凉茶市场份额80%之多,继续稳居凉茶行业第一的位置。

  广告语之争

  广药王老吉认为,加多宝的广告词“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虚假宣传,会误导买家们,让人以为两者是同一个产品,或者王老吉已经改名为加多宝。

  而随后加多宝推出的另一条广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宝。”也被王老吉认为涉及虚假宣传。

  2013年12月20日,广药集团把加多宝告上法庭,一审后加多宝败诉,广告也不能用了,虽然当庭提出了上诉,但在两年后的终审结果里,还是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战,加多宝又败了,还为此付出了300万的赔偿。。。

  独家配方之争

  从2013年起,加多宝开始推出关于“独家配方”的广告,更明确提出“从未将祖传秘方授予加多宝以外的企业”等内容。

  如此直接的表达,王老吉当然按捺不住。

  2013年12月23日,广药集团和大健康公司以加多宝涉嫌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连续1个月在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不利影响并道歉,并赔偿其损失1000万元。

  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之后加多宝方面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但最终被驳回,维持原判。

  至此,王老吉已胜诉近2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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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罐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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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茶的红罐包装也必须分得清!“谁能用红罐”这才是双方最看重的终极决战!

  早在2012年,一直以绿盒示人的广药集团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一下粗线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让买家们一时有些懵。。。

  2014年12月19日,广东高院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需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无奈,2015年4月,加多宝只得推出金罐装的加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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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并不意味这加多宝彻底的失败,必然的,加多宝又开始了不服上诉的循环……

  终于,加多宝的上诉成功了!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老吉和加多宝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至此,除了红罐包装共享,王老吉商标、配方、怕上火广告语三大核心资产全部归位。

  网友评论:

  @Brittany-XT:和其正哭了

  @天上的浮云:和其正只能静默,看着你们微笑。

  @有锅有米:终于王老吉加多宝合伙把和其正干掉了。

  @displayboy:共享经济的典范!

  @xialing夏琳:双胞胎[[doge]]

  @妈咪精选:那么问题来了,你们喝王老吉还是加多宝!?[[喵喵]]

  @炯生96:可口可乐:那我呢!

  @大嘴发言人:感觉加多宝终于挺过来了,加油吧加多宝~~[[鼓掌]][[鼓掌]][[鼓掌]]

  @6Letme:他们俩等于做了几个亿的广告只用掏点上诉费

  @唯爱兵长一米六:朋友聚会的时候,王老吉还是比较多的,加多宝好像就是捆绑好声音火起来的。

  @每条微博都是猪:我喜欢华少[[猪头]][[猪头]][[猪头]]

  @海涛节操不多不做毁节操事:黄振龙和徐其修才是凉茶,你们都是饮料[[doge]]

  @郭威_Hero:但是,加多宝已经是金罐了[[doge]]

  @分手之后你还好么:好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专业挖坑撒土浇水蹲小树:律师团或成最大赢家

  小编说

  从前面的盘点我们不难看出,加多宝和王老吉相爱相杀好多年,过程中,王老吉几乎可以说是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而本次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宣判,首次判决双方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

  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在于保障和激励创新。劳动者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的方式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为法律所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当以维护有序规范、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己任,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知识产权纠纷常产生于复杂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之下,权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往往交织在一起。对这类纠纷的处理,需要我们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以维护诚实信用并尊重客观现实为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上述立场和基本原则,确认双方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曾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关系终止后,双方所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涉诉金额巨大,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一些关切与担忧,还有可能损及企业的社会评价。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合理避让的精神,善意履行判决,秉持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珍视经营成果,尊重消费者信赖,以诚实、守信、规范的市场行为,为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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