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猎德大桥等16项目涉嫌环保“未验先投”
2013-01-22 16:52:15 来源:中国企业建党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记者在广东省环保厅网站上发现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审批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1〕133号文),发文时间为2011年11月,所谓“未验先投”指的是,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该通知附件中,给出了全省78个涉嫌“未验先投”的建设项目名单列表,广州市的猎德大桥、新光快速等16个项目名列其中。
时隔近一年之后,这16个项目的清理整顿情况如何,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何?“太敏感,不便透露。”面对记者的轮番发问,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却不约而同讳莫如深。
广深港高铁遭环保部处罚
近期,环保部在其官网挂出一则“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指责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铁路——广深港客运专线广州至深圳段工程(即广深港高铁)“自2011年12月26日投入试运行至今,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保部所出示的决定书内容显示,处罚依据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今年6月26日提交的《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广州至深圳段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华南环督函〔2012〕94号)等数份文件内容。环保部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并责令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前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有媒体记者联系了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但对方以“函件不对外公开”为由,拒绝提供文件。但根据业内人士分析,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报告中的“环境违法”问题或与噪音污染相关。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在完工或阶段性完工时,向环保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而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提前投入运营或运行的,统称为“未验先投”行为,而此种行为都将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
新光快速等涉嫌“未验先投”
记者调查发现,“未验先投”现象在建设领域比较引人注目,去年11月,广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审批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1〕133号文),其中历数了78个涉嫌“未验先投”的建设项目。
在涉嫌“未验先投”整治名单中,记者发现,仅广州一地,便有包括猎德大桥、新光快速在内的16个项目。而这16个项目,目前正责成广州市环保局进行跟踪清理,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从下发通知至今已经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那么上述16个“未验先投”项目的清理工作,究竟进行到何种程度了呢?
广州市环保局以书面方式告知南方日报称,“今年8月14日,省环保厅正式将部分建设项目验收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地级市,我局正在抓紧时间对省厅下放的项目进行排查……我局协助省厅对通知中提及的在我市境内建设的16个项目发出了催办通知,要求按照省厅要求尽快向省厅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并提供咨询服务。”
其中,广州市在列表中的16个涉嫌“未验先投”项目,“部分项目未建或仍在建设中,尚未进入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如广东演艺中心、增城至从化高速公路等;部分项目已经申请停业,无需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如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清洗厂项目;部分‘未验先投’项目,如新光快速路项目,省环保厅已作出行政处理。”
不过,除此4个项目的现状情况外,广州市环保局并未透露余下12个项目的现状信息,即便记者再次发出采访函件,广州市环保局却沉默以对。同时,记者也致函广东省环保厅,要求采访,却被告知“此事相对敏感,不便透露”。
■回应
涉事公司:以前不重视,现在补申请
近日,记者约访了整治名单中的新光快速公司,该公司所负责两个项目猎德大桥和新光快速均名列“未验先投”整治名单。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承建的猎德大桥和新光快速,均于2009年开始通车运行,但因为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一直没有申报环保验收。
“客观上,是因为环保工程一直没有落实完工,硬件上不具备申报环保验收的条件。”负责人表示,未完工的原因,主要是需要安装环保隔音工程的小区,其物业公司对工程的进度有干扰,同时又遇到亚运等敏感时段,环保工程的工期一拖再拖,直至现今。
记者也了解到,今年2月,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已派员赴猎德大桥等16个项目建设地,进行现场检查,并于近期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通知书措辞相对严厉,甚至使用了“责令停用”的处罚意见。
“从主观角度讲,其实之前也不太重视环保工程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这一块,没想到忽然会下发这么严厉措辞的整改通知书。”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在近期完成了所有环评报告中要求的环保工程施工,也正在报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记者同时也了解到,主观上不重视环保验收和环保工程,此前是许多建设项目,尤其是市政类建设项目的通病。
“因为很多都是市政工程,工程修好了,通车了,你不可能要我以环保未验收为理由停用嘛,环保部门也不好处理。”相关知情人表示。
■案例
开发立交“未验先投” 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对于“未验先投”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来自黄埔新港生活区、黄电新村居民最有发言权,这两个小区门口的开发大道和开发立交,从落成至今8年来未通过环保验收,居民饱受废气和噪声污染。
同时,开发大道又是萝岗区借道黄埔区通往广州港的交通要道,随着港口货物吞吐量的逐渐上升,大型货车、泥头车、拖车自从通路以来,川流不息地从小区门口通过,带来了大量废气和粉尘污染,居民白天黑夜都不敢开窗通风,更不敢在阳台上晾衣服。
而对于绿化带、隔音带以及征地拆迁的缓冲带等原定规划必须建设的设施,建设方也违背了原始规划的要求,没有一项落实的。
“这么多年,都不敢开窗,白天黑夜都要靠空调,电费超额支出。”“从来没在阳台上晒过衣服,油烟粉尘污染严重,谁来管过这些事情。”“大货柜开上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跟着震啊。”
在居民的不断抗议下,临时加装了隔音屏障,但因立交桥离住宅窗户的距离实在太近,无法起到隔音降噪的效果。居民在关窗条件下,自测的声响分贝值为81分贝左右,依然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声响标准,已构成噪音污染。
据了解,开发大道所带来的环保问题由来已久,该工程2002年开建,2004年竣工,环评报告则是2006年才获得批准,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至今仍未获得批准,也就是说该工程不但属于“未验先投”,同时有“未批先建”的嫌疑。
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8年间环保局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要求开发大道的建设项目方,尽速按要求实现环保验收,但始终无法达到环保验收的要求。而最新下发的验收审批通知,要求项目方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要通过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不了,我们最多只能处以10万元的罚款,环保局没有关停这条道路的权力。”相关负责人有些无奈地表示,环保局的执法手段和处理手法相对单一,力度较弱。不过他答应居民代表,在适当的时候约请黄埔区与萝岗区的政府负责人,与居民代表一起坐下来探讨解决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