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生产
2012-12-21 09:14: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家名为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蓄电池生产企业在涉嫌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始大规模生产并将产品大量流向市场长达四年之久,而当地负有监管职责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却对些似乎熟视无睹。请看记者近日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进行的采访。
涉嫌非法生产
“我们这个店已经不再卖‘巨世’电瓶(蓄电池)了,很多顾客反映它质量有问题,厂家也承诺电瓶可以用两年多,但一年刚出头,它就不咋能用了,主要还是不耐用!”在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城区段路两侧,有多家销售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的店面,其中一家店面负责人告诉记者。
“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蓄电池和太阳能路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信阳市平桥工业园区。公司生产的“巨世”电池通过4年的市场销售,得到了广大新老客户的认同。产品分别与“清华祥龙”、日本“小鸟”、“雅迪”、“苏杰”、“高仕”、“森地”、“阿米尼”等国内多家知名电动车生产厂家配套,产品已辐射河南、山西、陕西、山东、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安徽、河北等省市。”记者在生产“巨世”蓄电池的厂家网站上看到这样的简介。
“别看巨世电源科技公司在市面上已经销售了近4年的时间,但他们蓄电池的生产可能到现在还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呢!”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蓄电池就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即其生产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才能准入市场,否则有关监管部门将视生产其产品的行为为非法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还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质监视而不见
那么,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到底有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呢?当地有关部门又是如何进行日常监管的呢?带着疑问,近日,记者到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平桥区分局(下称平桥区质监局)进行求证。
“这个企业确实属于我们监管辖区,不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自己向省局申报,不需要通过我们。但不知道你们是过来反映问题还是采访?如果是反映问题,可以通过12365投诉,要是采访得通过区委宣传部,让他们给我们联系一下,我们才能给局领导汇报,这是我们地方的规定。”在获知记者的到访目的后,平桥质监局办公室一杜姓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道。
在平桥区委宣传部,说明来意,一位于姓科长热情地接待了记者,证实了记者的身份后,并很快与平桥区质监局办公室取得了联系,让记者再次到区质监局对有关情况进行采访和了解。
“这样吧,我把你们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记录一下,等领导回来,我给汇报一下,尽快给你们回复。”
尽管平桥区委宣传部与平桥区质监局办公室进行了电话沟通,但该质监局办公室那位姓工作人员仍坚持向记者表示:“领导不在,还是没有办法接受采访和了解。”
简单记录了记者要了解的几个问题后,记者希望留一下该质监局的联系方式,但却遭到杜姓工作人员的婉拒,并声称:“我们会尽快主动跟你们联系的。”
但遗憾的是,直到截稿时,记者也没有接到平桥区质监局的任何回复信息!
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网站上,记者也并没有查询到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如知情人向媒体所反映,该企业已经涉嫌非法生产多年而被当地有关部门视而不见?人们将拭目以待。
涉嫌非法生产
“我们这个店已经不再卖‘巨世’电瓶(蓄电池)了,很多顾客反映它质量有问题,厂家也承诺电瓶可以用两年多,但一年刚出头,它就不咋能用了,主要还是不耐用!”在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城区段路两侧,有多家销售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的店面,其中一家店面负责人告诉记者。
“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蓄电池和太阳能路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信阳市平桥工业园区。公司生产的“巨世”电池通过4年的市场销售,得到了广大新老客户的认同。产品分别与“清华祥龙”、日本“小鸟”、“雅迪”、“苏杰”、“高仕”、“森地”、“阿米尼”等国内多家知名电动车生产厂家配套,产品已辐射河南、山西、陕西、山东、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安徽、河北等省市。”记者在生产“巨世”蓄电池的厂家网站上看到这样的简介。
“别看巨世电源科技公司在市面上已经销售了近4年的时间,但他们蓄电池的生产可能到现在还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呢!”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蓄电池就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即其生产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才能准入市场,否则有关监管部门将视生产其产品的行为为非法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还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质监视而不见
那么,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到底有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呢?当地有关部门又是如何进行日常监管的呢?带着疑问,近日,记者到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平桥区分局(下称平桥区质监局)进行求证。
“这个企业确实属于我们监管辖区,不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自己向省局申报,不需要通过我们。但不知道你们是过来反映问题还是采访?如果是反映问题,可以通过12365投诉,要是采访得通过区委宣传部,让他们给我们联系一下,我们才能给局领导汇报,这是我们地方的规定。”在获知记者的到访目的后,平桥质监局办公室一杜姓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道。
在平桥区委宣传部,说明来意,一位于姓科长热情地接待了记者,证实了记者的身份后,并很快与平桥区质监局办公室取得了联系,让记者再次到区质监局对有关情况进行采访和了解。
“这样吧,我把你们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记录一下,等领导回来,我给汇报一下,尽快给你们回复。”
尽管平桥区委宣传部与平桥区质监局办公室进行了电话沟通,但该质监局办公室那位姓工作人员仍坚持向记者表示:“领导不在,还是没有办法接受采访和了解。”
简单记录了记者要了解的几个问题后,记者希望留一下该质监局的联系方式,但却遭到杜姓工作人员的婉拒,并声称:“我们会尽快主动跟你们联系的。”
但遗憾的是,直到截稿时,记者也没有接到平桥区质监局的任何回复信息!
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网站上,记者也并没有查询到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如知情人向媒体所反映,该企业已经涉嫌非法生产多年而被当地有关部门视而不见?人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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