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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试水管理承包 销售称非完全对外承包
2012-12-11 10:51: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石油一纸文书,搅出成品油市场的阵阵细浪。

  近期,中石油总部同时向32个地区销售公司下发了《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加油站选聘承包经营者实行承包制改革,改革涉及中石油全国范围内近万座加油站。

  这场改革显示的是中石油急欲扩大成品油终端零售市场的图谋。在适度放权之后,能否引发成品油终端市场的革命性变化?承包经营对民营资本的进入,是馅饼还是陷阱?

  改革力度与外界期许间的巨大差距,或已决定了中石油的这场试验能够走多远。

  终端革命

  《指导意见》最早在11月9日即由中石油销售公司向下发送,这是中石油系统内首次明确定位了销量不大的小型加油站的发展路径。11月下旬,中石油官方媒体对外披露了这一消息。

  据披露,《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今后将由各地区公司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对小站实行“四承包”,即承包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及规范经营。而公司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

  所谓小站,按照中石油《指导意见》确定的范围,是指年纯枪销量(经由加油站油枪销售出去的零售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据中石油销售公司负责加油站管理处业务的人士介绍,根据这一划分标准,将有近万座加油站符合承包经营的要求,“约占中国石油1.9万座加油站的一半”。

  “这实际上是经营机制的改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对外承包,改革就是推行加油站经理负责制,适当的放权促使加油站转型,让零售系统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中石油华北地区某销售公司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该负责人介绍说,这样的试验早在一年前中石油很多销售公司都在做尝试,而各个地区的方案设计也不尽相同。“我这里叫做自主经营,核心内容是下放三项权利,即选人用人、促销、二次分配权都下放给站经理,改革并不是跟外界所理解的那样完全承包出去。”

  “改革给予了站经理更大的自主权,对于加油站的工资,上级部门核定、下发总额,怎么来做二次分配,站经理说了算。具体加油站内部怎么分配,只要是不违法的,我就不干涉。”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补充道。

  在前期的尝试中,承包经营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增加销售的效果。中石油方面披露,在小站比例达到加油站总数2/3的河北地区,208座小站实施了承包经营。一年多来,这些站平均日销量提高0.4吨,增幅超过22%。而上述负责人也表示,改革之后今年的汽油销量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依然实现了70%的增长幅度。

  正是通过改革尝到的“甜头”,让中石油高层坚定了全国推广的信心。

  市场冲击

  中石油在零售终端的这场改革,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这项改革带来的冲击已经在零售市场隐隐显现出来,最先感受到压力的是中石油的竞争对手们。

  “我们对这个事情非常非常关注!”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承包经营之后,承包人在利益驱动下肯定会卖力销售,“市场竞争会加剧,这对我们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冲击。”

  在当今的成品油市场上,中石油、中石化、民营外资基本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民营数量虽众但太过分散,规模实力最为雄厚的非中石油、中石化莫属。正因为如此,中石油、中石化的贴身近战也就在所难免。

  从数据对比看,中石油明显处于下风。截至2011年底,中石油在全国拥有19362座加油站,单站年均加油量为2748吨;中石化拥有加油站30106座,单站年均加油量为3330吨,均明显高于中石油。中石油本次的加油站零售承包改革,正是希望从最终端出发,来挽回不利地位。

  对于中石油的改革,业界人士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不过,对于这场改革到底能够让中石油从中石化手中抢来多少市场份额,业界人士更多保持了一种谨慎态度。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加油站油品销售情况不仅仅与管理、服务、价格等相关,更与加油站所处的位置密切相关。中石化加油站数量众多,并且在很多地区占据了很优良的位置,这是中石油无法改变的现状。

  “此次中石油通过‘承包管理’使小加油站竞争能力增强,抢夺的恐怕也只是民营油站的市场份额,对民营加油站的冲击较大,届时民营资本在石油行业的生存空间将继续缩小。”陈晴预测。

  “不完全”改革?

  中石油加油站要搞承包经营的消息一经传开,对此最感兴趣的是那些已经涉足石油业务的民营企业家。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这个承包改革留给他们的空间并不大,现有方案也决定了承包收益不会太可观。

  “中石油的文件上写着承包对象是从内部或外部公开选聘,但是我们联系了中石油多个地区的加油站管理处,得到的答案都是现在只从内部选择。这个对外只是给外界看的,实际上不可能对外承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油商抱怨。

  中石油华北地区某销售公司负责人向记者确认,这次改革中承包对象原则上是包括公司外部人士的,但实际操作中还主要是偏向现有的加油站内部员工。“如果真完全承包出去,问题会比较大,万一出现油品质量问题背黑锅的还是中石油。”

  “实际情况与外界所理解的差别很大,绝对不是承包过去之后中石油就不管了。承包者承包销量,还必须做到安全运行、规范经营。确切地讲,应该是‘管理承包’,并不是一般意义上自负盈亏的承包。”上述中石油华北地区某销售公司负责人表示。

  根据现有披露的方案,承包经营对于承包者有很多的限制,如汽柴油进货渠道统一由中石油控制,实行统一配送。更为重要的是,承包不涉及到股权分配,承包者对于油品销售价格也没有决定权。这两项关键权力的缺失,也决定了中石油这次改革尝试只是一种“不完全”的改革。

  在山东等地的试点改革中,成品油价格由分公司统一确定,承包经营者只有价格建议权,并没有打折销售的权力。在统一定价的前提下,承包经营者可以动用的营销手段并不太多。“不完全”的改革能够挖掘出零售终端多大的市场潜力,还有待市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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