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氏兄弟股权腾挪遭企业追诉 350万拿下2亿资产
2012-12-07 15:06:37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梁钟荣
曾因廖平农场糖厂诈骗案入狱的黄毅锦、黄卫锦两兄弟再次面临官司缠身。
12月5日,南宁市南方糖业机械制造公司(简称南方公司)原法人代表莫雄明告诉记者,他们以黄毅锦、黄卫锦两兄弟设局侵占其股权为由,已于2012年6月19日向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递交了控告材料。
相关股权纠纷案件还波及到广西自治区新和华侨农场、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宾馆等11家公司。目前,包括南方公司、来宾宾馆等5家企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将其兄弟告上法院。
据了解,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桂糖业)亦在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多年前湘桂糖业从黄氏兄弟手中接过了新和糖厂的股权。湘桂糖业多年来一直入列广西糖业十强、同时亦为中国民营500强。
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对上述案件立案。截至记者发稿前,本报未能联系上黄氏兄弟求证相关细节。记者从广西当地了解到,相关举报人自今年7月份起就未能联系上黄氏兄弟。
空手套现
2002年初,广西公布年度十大经济案件,黄氏兄弟赫然在目。据新华社报道,黄氏兄弟以南方公司为平台,1996年3月底骗取广西区公安厅下属劳改农场——廖平农场糖厂399.39万元白糖(5389,-11.00,-0.20%)款项;2001年底,黄毅锦以诈骗罪被判刑15年,黄卫锦以包庇罪被判刑5年。
作为其商业运作平台的南方公司,根据工商材料,却是由莫雄明、陈强于1994年4月份分别出资30万元、20万元成立,挂靠街道办,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
“管家把房东扫地出门。”莫雄明称,因出资额度不大,他不参与南方公司的实际运营,而是聘请黄毅锦为总经理,十多年间,黄氏兄弟避开他们,对外宣称自己为南方公司出资人;2007年底,莫雄明和陈强被黄卫锦用强迫手段,违心拟写股权转让文书和30万、20万元收条,至今未得分文。但此一说法未能得到另一当事方黄氏兄弟证实。
1998年,崇左县新和华侨农场筹建新和糖厂,南方公司以赊欠方式将糖厂所需设备运抵华侨农场,然后说服崇左县政府实施“债转股”,将新和糖厂60%股权转让南方公司,抵欠包括设备购买在内的总投1200万的糖厂续建工程。
莫雄明提供给公安局的材料显示,南方公司从华侨农场拿到股权后,反过来说服华侨农场提供担保,进而从柳州市经贸局下属公司借款1200万元,归还设备供应商相关货款,剩余700多万余款全部挪去他用,令新和糖厂续建工程全面停工。
糖厂停工后,南方公司股权减少到45%,后于2000年9月引入湘桂糖业关联企业接手1200万元续建糖厂总包干,并租赁糖厂10个完整榨季。至此,当事人不费一文,顺利获得新和糖厂45%股权和700多万“运作费用”。
2001年底,黄氏兄弟因廖平农场糖厂诈骗案入狱。而从2002-2005年,新和糖厂建成运转,且厂区地价飙升,南方公司所持45%股权价值暴涨。2005年7月,刚出狱的黄卫锦拿着盖有西乡塘区经贸局公章的一份“批复文件”,打破刑满未逾3年不得担任企业高职这一刑法规定,将南方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黄卫锦”。
“他们的做法是抹掉原始股东、端掉‘婆婆’。”莫雄明告诉记者,黄氏兄弟用一纸白条夺取他们股权后,2008年又拿出西乡塘区经贸局一份红头文件,将南方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集体性质变更为没有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
“改制”后,黄氏兄弟将45%股权全部转让,获利7800万元,扣除此前各项债务,实际获利4580万元。
西乡塘区经贸局知情人士透露,黄卫锦2005年、2008年两次拿出来的西乡塘区经贸局批复文件,经鉴定均为造假,行政公章为私自刻制,尤其是那份南方公司改制批复文件,在西乡塘区经贸局档案柜中,同一文号显示的,却是与其毫无关联的一份会议通知。
350万拿下2亿资产?
“假中造假,通过司法诉讼洗钱。”莫雄明介绍,由于公司改制为假,要从公司拿钱有法律障碍,而且面临巨额税务支付,故此需要高明财务运作。
莫雄明提供给公安局的材料显示:黄氏兄弟先是制造一份虚假的协议书,称南方公司欠深圳某公司巨额投资款,而后在深圳市深南区法院进行诉讼,南方公司缺席审判,最终法院以判决书形式确认深圳公司胜诉。深圳公司获得这一虚假债权后,不作年检,让工商部门注销,然后以清算小组名义在南宁市成立一空壳公司,以还款之名,将上述4580万元转进南宁空壳公司,再通过开户银行“变通”转入亲友账户。
在将新和糖厂卖掉之后,凭借之前的新和糖厂股东身份,来宾宾馆同样被设套入局。
“以为来了财神爷,却是引狼入室!”来宾宾馆原股东总委托人龙福林告诉记者,来宾宾馆2009年总债务7000多万,其中银行债务2000多万,急需引入战略投资者消弭债务、盘活经营,此时黄毅锦出现。
龙福林给记者翻看黄毅锦多张名片,名片注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99届特邀理事”、“崇左市新和华侨制糖有限公司(糖厂)集团股东”等多个身份。
2010年1月6日,黄毅锦作为公司代理,与来宾宾馆原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出资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盘活宾馆资产,并出资680万元购买龙福林等6名股东持有的70%股权。先期支付350万元后,6名股东基于信任,与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结果330万元余款和3000万投资承诺,从此遥遥无期。
据了解,来宾宾馆占地十几亩,价值不下2亿;宾馆经营、出租门面近三年上千万收入不知去向。在6名股东看来,黄毅锦隐瞒服刑身份,不具备合同谈判、签约资格,而且购买股权的350万元由洗钱而来,属不当得款,整个合同应属无效为由,为此,6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向公安报案。
曾因廖平农场糖厂诈骗案入狱的黄毅锦、黄卫锦两兄弟再次面临官司缠身。
12月5日,南宁市南方糖业机械制造公司(简称南方公司)原法人代表莫雄明告诉记者,他们以黄毅锦、黄卫锦两兄弟设局侵占其股权为由,已于2012年6月19日向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递交了控告材料。
相关股权纠纷案件还波及到广西自治区新和华侨农场、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宾馆等11家公司。目前,包括南方公司、来宾宾馆等5家企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将其兄弟告上法院。
据了解,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桂糖业)亦在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多年前湘桂糖业从黄氏兄弟手中接过了新和糖厂的股权。湘桂糖业多年来一直入列广西糖业十强、同时亦为中国民营500强。
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对上述案件立案。截至记者发稿前,本报未能联系上黄氏兄弟求证相关细节。记者从广西当地了解到,相关举报人自今年7月份起就未能联系上黄氏兄弟。
空手套现
2002年初,广西公布年度十大经济案件,黄氏兄弟赫然在目。据新华社报道,黄氏兄弟以南方公司为平台,1996年3月底骗取广西区公安厅下属劳改农场——廖平农场糖厂399.39万元白糖(5389,-11.00,-0.20%)款项;2001年底,黄毅锦以诈骗罪被判刑15年,黄卫锦以包庇罪被判刑5年。
作为其商业运作平台的南方公司,根据工商材料,却是由莫雄明、陈强于1994年4月份分别出资30万元、20万元成立,挂靠街道办,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
“管家把房东扫地出门。”莫雄明称,因出资额度不大,他不参与南方公司的实际运营,而是聘请黄毅锦为总经理,十多年间,黄氏兄弟避开他们,对外宣称自己为南方公司出资人;2007年底,莫雄明和陈强被黄卫锦用强迫手段,违心拟写股权转让文书和30万、20万元收条,至今未得分文。但此一说法未能得到另一当事方黄氏兄弟证实。
1998年,崇左县新和华侨农场筹建新和糖厂,南方公司以赊欠方式将糖厂所需设备运抵华侨农场,然后说服崇左县政府实施“债转股”,将新和糖厂60%股权转让南方公司,抵欠包括设备购买在内的总投1200万的糖厂续建工程。
莫雄明提供给公安局的材料显示,南方公司从华侨农场拿到股权后,反过来说服华侨农场提供担保,进而从柳州市经贸局下属公司借款1200万元,归还设备供应商相关货款,剩余700多万余款全部挪去他用,令新和糖厂续建工程全面停工。
糖厂停工后,南方公司股权减少到45%,后于2000年9月引入湘桂糖业关联企业接手1200万元续建糖厂总包干,并租赁糖厂10个完整榨季。至此,当事人不费一文,顺利获得新和糖厂45%股权和700多万“运作费用”。
2001年底,黄氏兄弟因廖平农场糖厂诈骗案入狱。而从2002-2005年,新和糖厂建成运转,且厂区地价飙升,南方公司所持45%股权价值暴涨。2005年7月,刚出狱的黄卫锦拿着盖有西乡塘区经贸局公章的一份“批复文件”,打破刑满未逾3年不得担任企业高职这一刑法规定,将南方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黄卫锦”。
“他们的做法是抹掉原始股东、端掉‘婆婆’。”莫雄明告诉记者,黄氏兄弟用一纸白条夺取他们股权后,2008年又拿出西乡塘区经贸局一份红头文件,将南方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集体性质变更为没有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
“改制”后,黄氏兄弟将45%股权全部转让,获利7800万元,扣除此前各项债务,实际获利4580万元。
西乡塘区经贸局知情人士透露,黄卫锦2005年、2008年两次拿出来的西乡塘区经贸局批复文件,经鉴定均为造假,行政公章为私自刻制,尤其是那份南方公司改制批复文件,在西乡塘区经贸局档案柜中,同一文号显示的,却是与其毫无关联的一份会议通知。
350万拿下2亿资产?
“假中造假,通过司法诉讼洗钱。”莫雄明介绍,由于公司改制为假,要从公司拿钱有法律障碍,而且面临巨额税务支付,故此需要高明财务运作。
莫雄明提供给公安局的材料显示:黄氏兄弟先是制造一份虚假的协议书,称南方公司欠深圳某公司巨额投资款,而后在深圳市深南区法院进行诉讼,南方公司缺席审判,最终法院以判决书形式确认深圳公司胜诉。深圳公司获得这一虚假债权后,不作年检,让工商部门注销,然后以清算小组名义在南宁市成立一空壳公司,以还款之名,将上述4580万元转进南宁空壳公司,再通过开户银行“变通”转入亲友账户。
在将新和糖厂卖掉之后,凭借之前的新和糖厂股东身份,来宾宾馆同样被设套入局。
“以为来了财神爷,却是引狼入室!”来宾宾馆原股东总委托人龙福林告诉记者,来宾宾馆2009年总债务7000多万,其中银行债务2000多万,急需引入战略投资者消弭债务、盘活经营,此时黄毅锦出现。
龙福林给记者翻看黄毅锦多张名片,名片注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99届特邀理事”、“崇左市新和华侨制糖有限公司(糖厂)集团股东”等多个身份。
2010年1月6日,黄毅锦作为公司代理,与来宾宾馆原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出资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盘活宾馆资产,并出资680万元购买龙福林等6名股东持有的70%股权。先期支付350万元后,6名股东基于信任,与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结果330万元余款和3000万投资承诺,从此遥遥无期。
据了解,来宾宾馆占地十几亩,价值不下2亿;宾馆经营、出租门面近三年上千万收入不知去向。在6名股东看来,黄毅锦隐瞒服刑身份,不具备合同谈判、签约资格,而且购买股权的350万元由洗钱而来,属不当得款,整个合同应属无效为由,为此,6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向公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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