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回应欧盟罚款事件:与在华电视机业务无关
2012-12-07 14:51:00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中国网12月7日讯(记者姚毅婧董维嘉)有媒体报道称,欧盟反垄断机构对包括飞利浦在内的7家公司开出针对企业市场垄断行为的最大金额罚款,指责这些公司在近10年时间里,操纵电视机和显示器阴极射线管的价格。飞利浦公司负责人接受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与目前中国大陆电视机业务无关。
欧盟指飞利浦恶意操纵市场价格
当地时间12月5日,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包括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在内的7家电子公司开出总额为14.7亿欧元(约合19.2亿美元)的罚单。其中,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罚金最高,达到了3.134亿欧元。
据悉,开出巨额罚单的原因是其涉嫌在1996年至2006年间恶意操纵电视机和CRT(阴极射线管)价格,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同时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此外,欧盟还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部分公司的电脑显示屏业务开出罚单。
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称,除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外,还对包括韩国三星[微博]、LG、法国特意、日本东芝[微博]、松下以及旗下MTPD公司分别开出罚单,并要求三个月内缴清罚款。
飞利浦中国:与在华电视机业务无关
本网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飞利浦中国区显示器业务市场部经理赵尊岩,他表示,目前可知罚款事件与中国区显示器业务无关,不会影响到中国区市场。“欧盟罚款主要针对的是欧洲电视机显示器的阴极管,这种元器件此前应用于国外的显像管电视机,飞利浦在国内主要生产销售液晶电视”。
赵经理向记者解释,现在的国内电视机消费渠道非常多样,企业想要操纵价格并非这么容易执行。“市场的开放性为消费者购物和比价提供了便利,现在的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实体店购买和比价,还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来指导消费。显像管等元器件的垄断是属于‘BtoB(常用电子商务模式中的一种,表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务模式)’领域,而在‘BtoC(常用电子商务模式中的一种,表示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形式)’模式下,企业基本没有可能去操纵商品价格”。
近日,飞利浦屡屡曝出负面新闻,先是旗下一款电饭煲被指“产地信息造假”,公司不回应、不承认的态度被专家指责是“典型的拖延战术”,而后本网独家报道了飞利浦立体音电视或为单声道,律师指其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欧盟指飞利浦恶意操纵市场价格
当地时间12月5日,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包括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在内的7家电子公司开出总额为14.7亿欧元(约合19.2亿美元)的罚单。其中,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罚金最高,达到了3.134亿欧元。
据悉,开出巨额罚单的原因是其涉嫌在1996年至2006年间恶意操纵电视机和CRT(阴极射线管)价格,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同时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此外,欧盟还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部分公司的电脑显示屏业务开出罚单。
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称,除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外,还对包括韩国三星[微博]、LG、法国特意、日本东芝[微博]、松下以及旗下MTPD公司分别开出罚单,并要求三个月内缴清罚款。
飞利浦中国:与在华电视机业务无关
本网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飞利浦中国区显示器业务市场部经理赵尊岩,他表示,目前可知罚款事件与中国区显示器业务无关,不会影响到中国区市场。“欧盟罚款主要针对的是欧洲电视机显示器的阴极管,这种元器件此前应用于国外的显像管电视机,飞利浦在国内主要生产销售液晶电视”。
赵经理向记者解释,现在的国内电视机消费渠道非常多样,企业想要操纵价格并非这么容易执行。“市场的开放性为消费者购物和比价提供了便利,现在的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实体店购买和比价,还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来指导消费。显像管等元器件的垄断是属于‘BtoB(常用电子商务模式中的一种,表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务模式)’领域,而在‘BtoC(常用电子商务模式中的一种,表示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形式)’模式下,企业基本没有可能去操纵商品价格”。
近日,飞利浦屡屡曝出负面新闻,先是旗下一款电饭煲被指“产地信息造假”,公司不回应、不承认的态度被专家指责是“典型的拖延战术”,而后本网独家报道了飞利浦立体音电视或为单声道,律师指其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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