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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再推迟 延后至12月31日
2012-12-07 14:28:55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新华能源12月7日消息(李由)12月10日是加拿大政府审批中海油并购尼克森的最后时间,在期限就要到来之际,6日,中国海洋石油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称,将进一步延迟寄发关于对尼克森的收购的交易通函,寄发日期延后至2012年12月31日。
  
  这是自10月11日,加方延长收购审查期30日之后的第三次延期。其中,第一次由10月11日延期至11月10日,第二次则延期至12月10日。
  
  加拿大延长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审批期限
  
  新华网渥太华10月11日专电(记者张大成)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11日发表声明说,加拿大政府决定,将审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收购尼克森公司申请的期限延长30天,延期至11月10日。
  
  依据《加拿大投资法》,资产价值超过8.3亿加元(约合3.36亿美元)的收购交易须经联邦政府审批,以确保交易能让加拿大“净受益”。自收购申请递交日起,加政府应该45日内作出回复。当加政府认为并购审查尚未完成时,可再延长30天
  
  8月29日中海油已向加拿大政府提交了关于此次收购的审查申请,到10月11日已满足45天的要求,帕拉迪斯宣布再延长30天审查期确实合乎加国法律。
  
  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再遭加拿大政府延期
  
  中海油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再起波折。当地时间2日,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表示,加政府决定将审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收购尼克森公司申请的期限再次延长30天,至12月10日。这是中海油在提出收购要约后第二次遭到审批延期。
  
  加拿大工业部网站发表声明称,审查期延长并非不寻常,在收购方提出申请45天后,政府有权将审查期延长30天,而加拿大工业部部长亦有权在延长30天后再次延长审查期。
  
  中海油于8月29日向加政府提交了关于此次收购的审查申请,到10月11日满足45天的要求后,加拿大工业部部长帕拉迪斯宣布延长30天审查期至11月11日,就在审批日即将来临时,又第二次宣布延长这起收购案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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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森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是一家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业务遍布欧洲、哥伦比亚、墨西哥湾等世界各地。
  
  2012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以每股27.5美元现金作价,收购尼克森公司的普通股,交易金额为151亿美元。目前已获尼克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获加拿大政府批准,这将是中国最大金额的海外公司收购案。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资产价值超过3.3亿加元(约合3.36亿美元)的收购交易须经联邦政府审批,以确保交易能让加拿大“净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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