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多位公司高管人员“暗中”参股竞争对手
2012-09-17 10:14:49 来源:东方财富网 评论:0 点击:
大恒科技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董事长姚威向记者表示,参股竞争对手,这属于违法行为,公司正商议是否上诉;法律专家孟勤国表示,如果上市公司高管参股竞争对手,这属于高管在做同业竞争,显然是违法的,相关部门应该立案调查
“我们公司并不知道大恒科技有职工持股会,也不知道其成立了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且收购了我们第一大竞争对手索贝公司的部分股份。我是看到了《证券日报》9月3日的报道才知道的。”中科大洋董事长姚威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让我们非常不理解”。
更值得注意的是,经本报记者查实,上述大恒科技职工持股会成立的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则是大恒科技多位高管,实际控制人则是其董事长张家林。
对此,姚威向记者表示,“控股公司高管去参股竞争对手,这让我们非常震惊!公司已经咨询律师,认为上述交易是违法的,目前正在商议是否起诉。”
收购方离奇缺席索贝股权转让
事实上,9月3日,有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大恒科技于今年年初耗资4400万元收购了索贝公司550万股,但大恒科技并未披露。
对此,经本报记者调查采访后获悉,上述交易是大恒科技的职工持股会成立的大恒投资管理公司的收购行为,而大恒科技上市公司董秘严宏深向本报记者表示,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不持有大恒科技大股东股票,更不持有大恒科技上市公司股票,因此与上市公司无关,亦无需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据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上述出让股份的索贝公司为成都索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今年年初刚刚进行了工商变更,大股东SONY公司向管理团队转让了2420.8万股,该等股份共占索贝全部股本约30.26%,让出了绝对控股地位。而记者翻遍了相关变更登记资料,并未发现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字。
不过,记者在上述变更登记资料中发现了一份特别提及的协议,名为《关于索贝-大洋交易的协议》。不过,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并未列出,但上述资料显示,“在本次购股完成的基础上,索贝将向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增发一定数量的新股,而大洋全体股东将转让大洋的全部股份作为对价认购索贝的新股”。
对此,有相关人士表示质疑,为什么上述索贝公司550万股的收购方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出现在名单上,而大恒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却牵扯其中?
值得一提的是,姚威向本报记者表示,中科大洋跟索贝公司并未签署任何协议,而且中科大洋也没有开过任何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或批准任何关于签署并加入框架协议的决议。
大恒科技称信披不违规其说难圆
令人疑惑的是,根据本报记者拿到的上述资料显示,协议条款4.2特别提及大恒科技加入了框架协议。“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签署并加入框架协议,正式成为框架协议的一方”。
对此,有质疑的声音称,既然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索贝与大恒科技上市公司无关,那为什么大恒科技出现在框架协议中?大恒科技是否真的签署了上述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
“大恒科技并没有签署框架协议,只是签署了一份备忘录。”大恒科技董秘严宏深向本报记者如是表示。至于该备忘录的具体内容,严宏深则向记者表示,“不方便透露”。
对此,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向本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如果是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则需要披露,即使是备忘录,甚至是意向书也需要披露。
而事实上,大恒科技并未披露上述备忘录内容。对此,严宏深向记者表示,公司在讨论重大事项的时候,依照上市规则可以选择披露或者不披露。
但有质疑的声音称,职工持股会与大恒科技上市公司高管是否有关?职工持股会成立的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大恒科技的关联公司?
大恒科技多位高管参股竞争对手
事实上,据了解,大恒科技职工持股会以及大恒投资管理公司确实从未披露过。正如姚威所说,在本报记者报道大恒科技旗下职工持股会成立大恒投资理有限公司收购索贝部分股权之前,连大恒科技控股子公司中科大洋的董事长姚威都不知道存在着这样一家公司。
不过,据本报记者调查获悉,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表明,其法人代表及董事长为张家林,正是大恒科技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长。除此之外,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皆是自然人,但多数都是大恒科技的高管人员。
对此,本报记者向严宏深求证。严宏深表示,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确实是大恒科技高管人员。不过,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只是为管理职工养老金而成立的管理机构,虽然是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但是所有的关联人在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没有个人利益。
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权转让方索贝公司也并非无名之辈,而是广播电视行业的知名公司。除此之外,大恒科技控股的中科大洋正是广播电视行业的龙头企业,业务与客户群与索贝公司几乎完全重叠。上述两家公司显然同为行业翘楚,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
“索贝是我们公司第一大竞争对手,我们的控股公司大恒科技的多位高管参股竞争对手,这让我们感到非常震惊!”姚威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已经咨询律师,认为上述交易违法,目前正在商讨是否起诉。”
对此,孟勤国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上市公司高管参股竞争对手,这属于高管在做同业竞争,显然是违法的,相关部门应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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