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金龙鱼生产商益海粮油江苏违规建码头
2012-09-14 08:53:34 来源:东方财富网 评论:0 点击:
三年来,乔建华从未放弃对益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盐城射阳码头工程所欠工资的追讨。当初承接这个公司的工程时,他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局面,让他更想不到的是——该码头是违建项目。
在采访中,连云港市海事局盐城射阳海事处一位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益海粮油公司射阳码头项目的相关手续不齐全,建设时没有经过海事部门的同意。而在海事部门进行查处时,由于其是当地引进的重点招商项目而受阻,最终码头还是建成了。
据悉,益海粮油公司隶属于益海嘉里集团,该集团是新加坡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在华投资的以粮油加工、油脂化工、仓储物流、内外贸易为主的多元化企业集团,也是国内最大的粮油加工集团,总部位于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旗下有“金龙鱼”、“口福”、“胡姬花”等国内著名品牌。
官方人士:项目手续不全
2009年7月10日下午,民工们向包工头朱杰讨要益海粮油公司射阳码头工程款84060元,因此发生纠纷。对此,盐城市射阳县劳动局、射阳县临海工业区派出所多次协调至今无果。当时一位自称古总的人接待了乔建华与几名工人代表,并称会督促朱杰支付工钱,但至今没有结果。
在采访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这个码头的建造手续不完善。“益海粮油公司码头工程是违建。因为新建一处货运码头,首先要经发改委批复,而后还要取得水利、海事、长江航道管理局等部门审批,并办理多项相应手续,最后通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方可申请建设码头,期间有任何一项手续未通过,都不可以新建码头。而益海粮油公司这方面的手续根本不齐全,连最基本的岸线使用许可证都没有,更别提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当初建码头时也没有经过我们海事部门的同意。”连云港市海事局盐城射阳海事处一位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益海粮油公司的码头开始建时,因为采取的凹形方式围挡操作,海事部门一直没有发觉,后来发现时码头工程已经接近尾声,立刻给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却置之不理。”
连云港市海事局盐城射阳海事处一位参与处理该货场码头违建事件的工作人员表示,“该码头从建设到竣工,完全没有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岸上作业时,仅有当地水利部门的手续,即所占地为河滩性质的所谓临时用地许可证,其他手续都没有。”另外,“该码头设计涉嫌无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是淮安的一家单位,资质所属却是镇江的一家单位。到现在该码头海事方面的手续依然没有完善。”该工作人员最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强调说。
公司方:其中有些误会
当时参与建设码头的几位民工代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码头工程没有公开招投标,资质是朱杰向单小年借的,朱杰接工程后又将工程肢解转包给单小年。朱杰、单小年又将分包肢解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乔建华,该工程没有建设部门的施工许可证。”
对此,射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吉主任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益海粮油公司码头项目在公开招投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人综合保险、施工许可证等方面应该是按规矩办事的,对于现实中存在肢解发包工程,到底是对是错不好说。但民工讨要工资最基本的一点必须要欠条作为基本依据,仅凭合同有一定的追讨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另外,按照《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银行保函或担保书。
记者就此前往益海粮油公司采访,公司安保部一位负责人接待并表示,相关领导这几天都不在公司,据他所了解的情况这其中有些误会,公司方面应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都已经付给了承包方朱杰,具体情况他不便多讲,对于码头手续问题其表示不是很清楚,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两三天后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见到该公司的相关回复。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