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仅0.5元
2012-08-02 15:34: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正在坐月子的她收到了0.5元的工资单
网友笑侃这是“史上最低工资”
记者陆麒雯
你接到一张只有0.5元的工资单时,作何感想?昨天上午,正在坐月子的王女士竟收到了这么一张工资单。哭笑不得的她将这张单子晒到了网上,被网友笑侃为“史上最低工资”。
●微博投诉
7月份工资只有“0.5元”
昨天,网上一张只有0.5元的工资单引起了网友的注意。新浪微博“@小翎”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史上最低工资来自中国电信(微博)有木有:王××二级考核后绩效0.00单项-596.56,扣0,工资610,津贴150;8月先预发150,推后8~9月发绩效50,应发合计363.44,个人承担养保等362.9,个人扣税0,员工实发金额0.54,飞天通信公司发送。我怀揣5毛的工资心情好激动。
随后,记者与“@小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她向记者解释了这笔工资的由来。
王女士是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集士港营业厅的一名员工,工作已经4年。
“平时工资的收入主要是基本工资加上业绩奖励,说白了,这个奖励也就是卖手机、卖号码等套餐得来的提成。”王女士说,一般基本工资610元、伙食津贴150元,扣除个人承担部分,她的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去年下半年新婚不久,王女士怀孕了。由于体质很弱,去年年底她向公司请了病假,除了今年2月上了几天班外,她一直在家保胎。从6月18日生产到7月底,她又休了产假。
“这笔工资单,真的很意外,这数目离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差太远了,连我宝宝的奶粉都买不起了。”王女士不解地说。
●鄞州电信局
按照公司规定还“发多了”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的劳动合同并不是和鄞州区电信局签订,而是与该电信局有合作的代理公司宁波飞天通信公司所签。但王女士的工资仍由鄞州区电信局来定,飞天通信只负责具体发放。
昨天下午,鄞州区电信局综合部门的樊女士对王女士的工资做了说明。
她说,按照公司规定,像王女士这样连续请病假近6个月,而工龄刚满4年的员工,工资只能发70%,也就是基本工资610元和伙食津贴150元的70%,532元。“但考虑到她刚生了小孩,公司就先把钱发下去,等到她来报销生育津贴时再扣除。”
至于为何会出现“实发工资0.5元”,樊女士解释,这是因为扣除了王女士去年的几笔单项奖励共计596.56元和其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金额。
“像王女士这样的业务员每营销出一份话费套餐等业务,就会拿到一笔奖金。若是两年内,客户所用的套餐欠费停机了,那么公司就会把当初下发的奖励收回。但如果客户随后又充值继续使用该套餐,那笔奖励还是会还给业务员的。”
当记者提到这笔工资远远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樊女士则表示,这里的月工资是从全年的总收入来看,“她之前收入还算多的。”
●劳动部门
收入与规定明显不符建议投诉
那么,这样的工资单是否合理合法呢?记者咨询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12333”热线。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根部劳动部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显然,王女士的收入与规定不符。”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向劳动部门投诉。
网友笑侃这是“史上最低工资”
记者陆麒雯
你接到一张只有0.5元的工资单时,作何感想?昨天上午,正在坐月子的王女士竟收到了这么一张工资单。哭笑不得的她将这张单子晒到了网上,被网友笑侃为“史上最低工资”。
●微博投诉
7月份工资只有“0.5元”
昨天,网上一张只有0.5元的工资单引起了网友的注意。新浪微博“@小翎”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史上最低工资来自中国电信(微博)有木有:王××二级考核后绩效0.00单项-596.56,扣0,工资610,津贴150;8月先预发150,推后8~9月发绩效50,应发合计363.44,个人承担养保等362.9,个人扣税0,员工实发金额0.54,飞天通信公司发送。我怀揣5毛的工资心情好激动。
随后,记者与“@小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她向记者解释了这笔工资的由来。
王女士是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集士港营业厅的一名员工,工作已经4年。
“平时工资的收入主要是基本工资加上业绩奖励,说白了,这个奖励也就是卖手机、卖号码等套餐得来的提成。”王女士说,一般基本工资610元、伙食津贴150元,扣除个人承担部分,她的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去年下半年新婚不久,王女士怀孕了。由于体质很弱,去年年底她向公司请了病假,除了今年2月上了几天班外,她一直在家保胎。从6月18日生产到7月底,她又休了产假。
“这笔工资单,真的很意外,这数目离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差太远了,连我宝宝的奶粉都买不起了。”王女士不解地说。
●鄞州电信局
按照公司规定还“发多了”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的劳动合同并不是和鄞州区电信局签订,而是与该电信局有合作的代理公司宁波飞天通信公司所签。但王女士的工资仍由鄞州区电信局来定,飞天通信只负责具体发放。
昨天下午,鄞州区电信局综合部门的樊女士对王女士的工资做了说明。
她说,按照公司规定,像王女士这样连续请病假近6个月,而工龄刚满4年的员工,工资只能发70%,也就是基本工资610元和伙食津贴150元的70%,532元。“但考虑到她刚生了小孩,公司就先把钱发下去,等到她来报销生育津贴时再扣除。”
至于为何会出现“实发工资0.5元”,樊女士解释,这是因为扣除了王女士去年的几笔单项奖励共计596.56元和其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金额。
“像王女士这样的业务员每营销出一份话费套餐等业务,就会拿到一笔奖金。若是两年内,客户所用的套餐欠费停机了,那么公司就会把当初下发的奖励收回。但如果客户随后又充值继续使用该套餐,那笔奖励还是会还给业务员的。”
当记者提到这笔工资远远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樊女士则表示,这里的月工资是从全年的总收入来看,“她之前收入还算多的。”
●劳动部门
收入与规定明显不符建议投诉
那么,这样的工资单是否合理合法呢?记者咨询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12333”热线。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根部劳动部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显然,王女士的收入与规定不符。”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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